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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都机场航站楼施工管理规定(2008年5月23日)目阶为加强、规范航站楼施工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管理质量,保证施工安全。结合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企业(如下简称股份企业)管理工作的实际状况,并参照国家基本建设行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原则。范围:本规定合用于航站楼建筑、1、2号航站楼通行联廊波及日勺区域以及APM轨道土建部分一切与建殴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与股份企业签订维保协议(一年及一年以上)的维保单位根据合约进行平常维保活动。本原则所指航站楼内施工项目重要包括:a)航站楼内房屋装饰装修b)航站楼内土建改造及维修C)水、暖、电、空调改造d)航站楼内设施、设备、广告、标识的拆
2、、改、装、移e)对旅客、顾客有影响的航站楼其他施工活动项目定义:1 .航站楼:本规定中航站楼特指1号、2号、3号航站楼建筑,1、2号航站楼通行联廊波及时区域以及APM轨道土建部分。航站楼西区:特指1、2号航站楼建筑及i、2号航站楼通行联廊区域。航站楼东区:特指3号航站楼建筑及APM轨道土建部分。2 .机场控制区:为保障航空安全而对人员、物品进入加以严密控制的区域,包括候机隔离区、行李分拣装卸区、货品寄存区、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正文:1. O职责1I航站楼管理部门1 .11负责航站楼施工活动日勺受理、审批、施工许可证日勺发放;112负责航站楼施工的检查及监管,对违反施工规定的单位实行管理惩罚;
3、311. 1.3受责将重大施工活动信息书面通告TAMCC;1.1.4受责对航站楼施工活动实行总体监控及全过程管理;1.1.5负责航站楼施工管理规定的制定、修改、完善;1.1.6负责有关施工所发生保证金及各项费用的收缴;1.1.7负责办理有关施工保证金及押金退还手续;1.2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证在进行任何工程前,均知晓本规定内容并遵照执行;2.O施工管理规定2.1一般管理规定2.1.1航站楼内房屋日勺装饰装修和各类土建项目日勺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规范规定,不得违反建筑构造安金及影响航站楼整体美观;2.1.2由于节目、重大活动保障或其他特殊原因,航站楼管理部门有权停止航站楼内一切施工,施工
4、单位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责任单位要承担双倍惩罚;2.1.3由于施工导致日勺旅客和顾客投诉或导致外部单位资产损失日勺,经调查属实时应由责任单位承担与该事件有关的各项费用;2.1.4施工过程中,凡违反航站楼各项管理规定及航站楼内施工安全协议书的,由航站楼管理部门填写航站楼运行问题通报单并注明整改期限发至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进行整改的,航站楼管理部门有权勒令其停工整顿;2.1.5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影响安全、服务、运行的隐患或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通报航站楼管理部门,同步在24小时内须提交详细汇报,施工单位责任时要制定整改计划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2.1.6施工过程中发
5、生日勺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日勺处理,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汇报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2.1.7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同意部门同意,否则该项目不予验收;2.2施工项目申请管理规定2.2.1航站楼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实行准入制,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才具有航站楼内施工资格;施工单位由技术采购部在具有资质的备选供应商中,根据以往日勺业绩,向建设单位择优推荐,但不具有强制性。2.2.2舷站楼内施工项目严格实行许可证制度,任何施工项目日勺开展必须获得航站楼管理部门签发日勺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为开
6、出之目起一种月,未完毕的施工顿目须办理廷期。同一施工项目存在总包、分包日勺,施工单位必须分别开具施工许可32证,严禁混用。2.2.3施工项目申请主体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代为申请时,必须出具建设单位委托书。2.2.4施工项目申请途径2.2.4.1航站楼西区施工项目申请途径:股份企业市场部、技术采购部;航站楼维保单位以及经许可的供应商可直接登陆航站楼物业管理系统网站发起施工申请。其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需到航站楼顾客服务中心发起施工申请。2.2.4.2航站楼东区施工项目申请途径:实行航站楼施工项目前至少10个工作日,施工项目乙方需到三号航站楼运行值班室提交施工申请。2.2.5施工项目申请提供资料实行
7、航站楼施工项目需提前15个工作日发起申请,并附如下有关文献:2.2.5.1确认该项目可实行的批复文献a波及商业项目,需持股份企业商业管理部门的批复或承认;b波及房产租赁项目及出租物业的施工,需持出租方的批复和承认,联检单位须参照租户原则执行;c大型改造项目持股份企业批复或承认;d波及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调试、检测和维护保养需提交机场公安分局消防处审查许可的证明;2. 2.5.12实行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a资质等级证书(二级以上)b营业执照注:年度内第一次进入航站楼施工的单位需提交以上材料,年度内第二次进入航站楼日勺施工单位可以提交资质档案复印件实行立案管理,航站楼管理部门将每年对资质、
8、执照进行核查。2. 2.5.3施工方案a施工内容、施工详细位置、施工场地用途;b该施工活动的重要施工措施;C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力量、机具及布署;d使用材料的颜色、样板及材质鉴定书;e对航站楼原有装饰材料及设备、设施的影响内容和范围(如:顶棚,灯具,门等);f波及卫生间、浴室、茶水间、厨房及酒吧范围的施工项目应提供详细的防水方案;g如对原有构造进行更改,须经构造工程师同意。332.2.5.4施工图纸a施工设计方案、图纸及效果图;b消防、照明、暖通、给排水、供配电系统图、综合天花图;C系统改造图、设备布置图、系统接线图、工艺阐明。d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垃圾堆放、材料加工区、消防器材及机具设施日勺
9、配置和布置;e施工现场需设置标志、标识、标牌日勺内容和规格;f封闭的施工现场需设置明显通道出入口和疏散指示标志。2.2.5.5防护措施和现场管理方案a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施工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及各部分负责人职责和联络方式b施互单位对项目实行产生日勺噪声、漂浮物及污染物的控制措施及应急方案;C施正单位对应日勺动火、用水、用电日勺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d施芷单位使用及处理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日勺措施及应急方案;e施工单位对施工区域周围顾客日勺影响所采用的防护控制措施及应急方案。2.2.5.6建筑内部日勺防火设计方案a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所波及日勺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等;b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
10、级;c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及安全疏散;d防烟、排风和通风、空调系统日勺防火设计e消防电源和配电及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f国家建设原则的有关原则日勺其他内容;提供的资料必须完备无误,如提供的资料有误、不齐全,航站楼管理部门有权规定更改、补充,或不予受理。2.2.6施工项目申请中土建、强电、弱电、暖通、给排水等方面内容,由航站楼管理部门有关业务模块审批,波及日勺维保单位进行会签,审批、会签前须勘测现场。2.2.6.1施工项目时间过长(60天以上)、或影响到机场正常运行的施工项目必须会知首都桃场运行监控指挥中心(TAMCC);2.2.6.2各审批、会签单位认同施工项目日勺同步负责协调职责范围
11、内与该施工项目有关的事宜;2.2.7施工单位日勺施工人员必须要到机场公安分局航站楼派出所进行立案审核,确认无犯罪记录后,容许其在航站楼施工。2.2.8施工项目获得同意后,建设单位与航站楼管理部门签定航站楼施工安全协议书(有34效期一年,一年内该单位在航站楼实行项目无需再签),并缴纳安全保证金,获得保证金交讫凭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保证金(详见背面保证金管理规定)。航站楼西区施工项目在2号航站楼顾客服务中心签定,航站楼东区施王项目在三号航站楼运行值班室签定。2.2.9在航站楼开展项目前,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接受舫站楼施工安全入场培训:组织有关人员观看、学习航站楼施工安全宣传
12、片并掌握其内容,填写施工安全培训确认表。2.2.10上述程序进行完毕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凭填写好的IX施工安全培训确认表在2号航站楼顾客服务中心(航站楼西区项目)或3号航站楼运行值班室(航站楼东区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2.2.11公共区域施工和对旅客、顾客有影响的其他施工,施工单位须租用航站楼统一日勺施工围档,租用费用在2号航站楼顾客服务中心(航站楼西区项目)或3号航站楼运行值班室(航站楼东区项目)缴纳;2.2.12施工单位用于工作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机场控铺区,需办理手续并领取工具携带证,填写危险工具携带清单方可进入。工具携带证的办理手续和管理详(安全管理一GOI)首都机场控制区工具携
13、带管理规定。2.2.13施工单位需在机场控制区进行施工项目时,须办理机场公安分局统一颁发的隔离区证件后方可进入实行,详见IX控制区证件办理程序(安全管理C04)。2.2.14上述程序执行完毕后,施工单位在航站楼运行指挥中心、消防监控中心进行立案登记之后可以开展施工项目,施工现场应在明显位置公告施工许可证、施工申请表,期间随时接受航站楼管理部门时检查。2.3施五现场管理2.3.1航站楼管理部门监察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各类违反规定以及影响运行、安全以及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监察员的管理;2.3.2建设单位须委任一名具有一定资格(具有所获准工程的有关经验,并对有关法律
14、、规定有足够认识,理解航站楼环境)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履行就安全及健康事宜向航站楼管理部门提供意见和意外事故汇报的责任,并对施工期间也许影晌运行、安全的问题积极与航站楼管理部门配合工作;2.3.3施工单位须委任施工现场负责人,在工地监管工人及工程分包单位的工作。施工现场负责人须在施工操作过程中在现场值守,并获施工单位合适授权,以便执行各项安全措施;352. 3.4在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者现场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上报航站楼管理部门并立案;3. 3.5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规定,推行现代管理措施,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4. 3.6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
15、场搭建或搭设围挡及警示标识,围挡及警示标识由航站楼管理部门统一制作,提供应乙方租赁使用;5. 3.7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材料、垃圾和机具设备,将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圉挡范围内,不得影响或私自占用公共部位及安全防护等设施;6. 3.8施工现场搭建封阔围档或封闭区域进行施工时必须在现场明显位置公告施工许可证,需设置标志、标识、标牌的内容和规格由炕站楼管理部门统一规定;7. 3.9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禁烟、安全等保护工作,采用必要的防盗措施,非施工人员不得私自进入施工现场;8. 3.10施工单位使用电梯运送材料或清运垃圾须争得航站楼管理部门(运行值班同意,并根据协调确定的路线进行运送,按指定的货品专用电梯、区域开展装卸运送工作,散装物品须袋装处理,超长及易损坏电梯的建材、工具不得使用电梯,严禁使用其他用途电梯运送材料或垃圾;2.3.11入场施工及施工时间:2.3.11.1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获取航站楼工程项目许可证后,应由施工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行航站楼施工管理入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航站楼内施工注意事项及怎样保证施工安全。施工负责人应在每次施工开始前对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