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校外技能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docx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校外技能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校外技能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校外技能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外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提高竞赛成绩,提升全校师生职业技能水平,推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竞赛类别第二条竞赛具体分级分类如下:(一)一类竞赛1 .国家部委级:国家教育部高教司、职成司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竞赛。2 .省厅级:广东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竞赛。(二)二类竞赛1 .全国竞赛:教育部教指委组织的全国性技能竞赛。2 .全省竞赛:广东省教指委组织的全省性技能竞赛。(三)三类竞赛1 .全国竞赛:国家级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全国性技能竞赛。2 .全省竞赛:省级学术团
2、体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全省性技能竞赛。第三章参赛要求第三条各类竞赛参赛审批要求:(一)一类竞赛项目1 .参赛单位按要求填写参加校外一类竞赛活动申请表;2 .参赛师生购买意外保险;3 .提交参赛通知文件(原件)和详细的参赛计划等材料,逐级审批。(二)二类或三类竞赛项目1 .参赛单位按要求填写参加校外二类或三类竞赛活动备案表;2 .参赛师生购买意外保险;3 .按表格要求进行备案审批。第四章竞赛组织第四条教务处负责一类赛项“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的参赛、组织协调工作,其它类竞赛经学校批准后由各学院组织学生参赛;竞赛获奖级别的认定及奖励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第五条各学院负责参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根
3、据参赛要求,制定参赛实施方案;按照竞赛章程的要求,遴选参赛学生组队;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指导参赛学生,做好参赛前的辅导和训练工作,以保证技能竞赛取得好成绩;做好参赛时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获奖情况的统计和奖励的申报工作。(一)参赛选手的选拔。各专业建立选拔参赛选手的常效机制,在每年的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开展各专业学生专业技能大赛校内选拔赛或邀请兄弟院校联合组织校际对抗赛,积极争取行业企业支持,冠名举办专项技能大赛,为参加下一学年省级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做好参赛选手储备。(二)指导教师的职责。各类技能竞赛项目应组成指导教师组,指导教师若干。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特点,按技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教师 指导 学生 参加 校外 技能 竞赛 管理 奖励 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