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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推动我院的科研工作发展,加强医院的科研经费管理,充分调动全院医务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第一条科研经费的管理责任分管科研、财务工作的院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全面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负责人根据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如下:一、医务科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医务科应建立课题追踪反馈制度,及时了解课题合同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核定的预算合理使用经费。二、财务科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财务科应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手续,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核算,做到账目清楚,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三、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
2、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项目负责人应按装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转账手续。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装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四、审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科研经费收支的审计监督,切实防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或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第二条科研经费的到款管理本条例所指科研经费包括两类: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包括国家计委、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卫健委、发改委、卫计
3、局下达的研究项目经费及院级基金。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各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外民间组织及个人的捐款等。到款经费是指到院或医院财务科账户的实际数额。一、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于何种渠道,均为医院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借用院外账号或转入院内其他账号。二、科研经费如到达医院,由医务科通知项目负责人办理项目经费立户手续,每个项目享用一个独立编号。三、科研经费如到达医院,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经费来款计划通知单,经医院科教科审批
4、后,由医院财务科根据项目建户核算。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管理一、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
5、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纵向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时,应当事先报经项目总体专家组或项目牵头(主持)单位审核同意。(A)出版/文献/信息传播/
6、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九)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及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严格按课题预算书批准的比例和使用范围开支。临时雇用人员的工作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用工计划及工资发放标准,填写申请进行报批,医务科定期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临时雇用人员名单上报人事处,雇用人员在签订用工合同后,工资直接拨入其个人账户。(十)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该项
7、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十一)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使用医院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医院到账经费提取的科研管理费由科教科支配,其使用应由科教科长与主管院长审批,主要用于医院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二、科研经费的转拨管理:所有转拨经费必须由医院医务科审批。项目负责人应如实提供科研项目批复、项目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资料。项目负责人不得借协作科研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或转入与项目负责人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三、横向课题经费进入,必须由研究课题的计划书或用于资助某一纵向课题的说明。横向经费的使用主要用于课题的启动或纵向课题的补贴及
8、符合财务要求的其他用途,但劳务提成原则上不超过20%o横向科研经费到款后,医院按规定给予项目组不超过总额20%的科研酬金予以奖励,医院按规定提取与纵向经费相同的占资助总额5%的管理费。第四条纵向科研经费的预决算与结题一、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或委托合同的要求认真编报科研经费预算,应同时编制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不得编制赤预算)。二、纵向科研经费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核批。三、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全面清理经费收支和应收应付等款项。暂付款尚未结清的,应在结题之前全部报销或归还。上述手续结清后,向负责人应及时提出结题申请,
9、经医务科确认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项目结账、销户等事宜。为加强纵向科研课题结题管理工作,医院将预先进行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的内部审核和结题经费决算表的内部审核,未完成预算下达经费的80%以上的课题,不得申请课题结题。四、在研科研项目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医务科报告,由医务科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认结题的科研项目,结余资金按照各类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无明确规定的,结余经费全部作为课题组科研发展基金。科研发展基金可用于其他研究发展项目的预研和启动等项开支。第五条附则一、科研项目承担者正常调动工作,其以我院名义申请的项目经费原则上仍留在院内,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非正常脱离医院岗位的,其科研项目经费一律并入医院科研发展基金。二、离退休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的课题经费管理与在职人员相同。三、国际合作项目经费,如是外汇进入我院,由财务科按当时国家兑换标准折算成人民币,然后列入项目经费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