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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北京市养老机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指级标二级指标一分值评判标准设施设备(45分)厨房和就餐空间(15分)15(1)厨房基本设置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得1分):满足卫生防疫要求,环境明亮、整洁、无异味(售餐窗口内外之间采取局部隔断措施,将老年人和厨房加工人员适当隔开,隔离高度应22米);不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与主要污染源(包括:污水池、暴露垃圾场或垃圾站、旱厕、粪坑等污染源)保持25m以上距离;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制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原则设置各功能区;根据分开设置原料入口及通道、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餐饮具的回收入口及通道。(如无法分开设置时,应在不同时段分别运送原料、成品、使用后
2、的餐饮具,或者使用无污染的方式覆盖运送。)(2)厨房的食品处理区设置在室内,并根据清洁程度的不同分为一般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清洁操作区,食品处理操作过程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得2分):一般操作区:粗加工、切配、餐饮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库房;准清洁操作区:烹饪、餐饮用具保洁存放;清洁操作区:专间、专用操作区。(3)厨房功能区、配备相应设备设施,符合以下条件时(符合5项得2分,全部符合得3分):有粗(初)加工过程的,分别设置与加工品种相对应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清洗水池和切配区域/设备,水池和设备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烹饪区配备与加工制作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如烹饪设备、工用具、操
3、作台、货架等设备设施,设备设施摆放顺序应按照加工制作流程设置;特殊膳食加工按DB11/T1789要求设置专间,或在独立区域设置专用操作区;应设立收集、清洁、消毒餐饮用具的区域,配备与处理能力相匹配的清洁、消毒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应按照清洁消毒流程顺序设置;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用具清洁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清洗水池分开设置;餐饮用具保洁区可单独建立在清洁操作区,或设置在餐饮用具清洁消毒区内(应与餐饮用具清洁消毒操作进行分离),配备与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相适应的保洁设施设备,并设有明显标识;根据食品贮存条件,设置相应的食品库房或贮存场所,配备冷藏冷冻设施,并设置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入
4、侵的装置(设置挡鼠板的,高度应不低于60Cm);设置更衣室/空间,与厨房位于同一建筑内。(4)设施设备符合以下条件(符合3项得1分,全部符合得2分):炊具功能齐全,无有碍健康的制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并标识,分开定位存放;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在同一库房或场所内贮存应分离设置,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库房内设置货架的,距离墙/地面大于10cm;冷冻(藏)库设有温度计和防寒保护用品;配备留样专用冷藏设备和容器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配备清洗、消毒用品,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一评判标准并设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具备油烟净化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DB11/1488要
5、求。(5)安全要求符合以下条件时得相应分数:厨房及灶台有排风排烟设备和调温装置,得05分;设有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自动灭火喷头、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施设备,灶具操作、气瓶储存、燃气管线设置空间符合安全要求,得05分;厨房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OO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采用乙级防火门、窗且厨房和餐厅之间有隔离、隔热、隔气味的有效措施,得0.5分;燃气表间符合相应燃气安装验收规范、防爆要求,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备,得0.5分。(6)环境管理符合以下条件(全部符合得1分):厨房有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设备;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
6、或垃圾的带盖容器,并有垃圾分类标识;有排污及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设置独立隔间或区域专用于清洁、消毒用品工具,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油烟净化设备应按照DB11/1488要求,定期清洗维护、保证正常运行。(7)公共就餐空间餐位数量充足,能满足老年人的用餐需求,位置便于老年人到达,与厨房备餐间或餐梯邻近,能保证送餐流线顺畅、近便,得1分。(8)就餐空间符合以下条件(全部符合得1分):就餐空间内设置服务人员备餐、分餐和老年人用餐空间;就餐空间干净整洁,保持空气流通;集中就餐空间入口附近设有等候休息区,能满足老年人餐前等候、餐后休息及助行器停放的需
7、求。(9)公共就餐空间设施设备符合以下条件时得相应分数:就餐空间配有适合老年人使用的餐桌、餐椅、公告栏、洗手池、漱口池、防蝇设备,得0.5分;桌椅牢固稳定、无尖锐棱角,且方便移动、清洁,餐椅带有扶手、靠背,得0.5分;留有供轮椅老年人使用的餐桌,得0.5分;餐厅空间布置能满足餐车进出、送餐到位服务的需要,并应为护理人员留有分餐、助餐的空间,得0.5分。医疗卫生用房(10分)10(1)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用房,符合以下条件的相应分数:内设医务室:建筑面积不少于40m2,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每室独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不少于10m1(得1分);内设护理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f至少
8、设有治疗室、处置室(得1分);紧急通道:紧急送医通道相对独立不穿越老年人主要活动空间(得1分)。(2)设有摆药室,有药柜和摆药操作台面,得1分。(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规定等的有关规定有独立药品存放空间,加锁保管,得1分。(4)摆药室和药品柜设锁,得1分。(5)医疗卫生用房附近设有方便老年人使用的公共卫生间、休息等候的空间和设施,得1分。(6)设有开展安宁服务的分区,区域相对独立,与周边环境关系协调,无相互干扰,得1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一评判标准(7)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用房,根据服务功能,配置的设备用品满
9、足基本诊疗、护理、药事和健康管理服务的要求,得1分。(8)医疗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得1分。电气设备(5分)5(1)变配电室管理应根据DB11/T527,符合以下条件(符合2项得1分,全部符合得2分,未设置变配电室的自动得分):设置变配电室的养老机构应按相关规范完善设施环境、安全保护、安全出口等设施设备;安全用具应符合相关要求,妥善保管,不应当作其他工具使用;变配电室的房间门应符合防火要求,且房间应设置挡鼠板等设施,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变配电室操作区、维护通道铺设绝缘胶垫、设有电气系统模拟图板(屏),指定区域内应装设强制向外排风装置;配电室设置的电气系统模拟图板(屏)状态要与现
10、场设备状态相符。(2)用电场所管理符合以下条件(符合3项得2分,全部符合得3分):电气线路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短路、过载、漏电、接保护线;配电箱(柜)应标识所控对象的名称、编号等,且与实际相符合,有电气系统图和开关回路控制标识;配电箱(柜)的箱门应完好无损,柜门设有安全警示标识,柜前无遮挡、与可燃物品留有安全间距;电源插座采用安全型插座,位置高度符合要求,并结合建筑家具布置设置,满足电器安全使用要求:室内使用电器时,不应超负荷用电,用电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禁止私拉乱接;其他公共电器设备使用应符合电气线路设计规范。消防设施设备与安全疏散设施(10分)10(1)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及相关
11、规范设置消防控制室,符合以下条件(得3分):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应独立设置消防控制室,与其他单位共用同一建筑的可不单独设置:配置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2)设置微型消防站,配备相应人员和设备用品,且完整、有效,得1分。(3)设置室内外消火栓(含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且完整、有效,得1分。(4)设置安全疏散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以下条件(得3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持畅通,不应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设置具有蓄光型和发光型的标志,安全出口
12、和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正上方应设置灯光指示标志,各楼层和公共活动空间应在明显处设置疏散平面图。(5)各楼层和公共活动空间设置声警报装置、消防广播,按要求设置防排烟系统,得1分。(6)各楼层和公共活动空间在明显处设置及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安全疏散辅助器材,且完整有效,得1分。特种设备(5分)5(1)压力容器(含气瓶)等设备的管理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得3分):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使用登记证及相关牌照和证书应悬挂或者固定在压力容器本体上(如压力容器本体无法悬挂或者固定的,应在附近墙面等显著位置悬挂或固定),并在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的明显部位喷涂使用登记证号码;设备的安装(含调试)、使用、检验、改造和
13、修理等要求符合TSGGOOO1等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一评判标准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设备的外观、安全标志、安全提示、安全保护装置等符合GB/T7144、TSGROOo6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2)电梯的管理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得2分):电梯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将电梯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如:三方、五方对讲等)及相应操作运行应符合GB10060.TSG08的等规定;电梯定期进行维保,并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运营管理(131分)服务管理(40分)40(1)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养老机构,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人员,明确任务、职责、权限,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专兼职工作
14、人员接受专业培训,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工作能力;未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养老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和管理的归口部门,配置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任务、职责、权限,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得2分。(2)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养老机构,根据养老行业发展、机构发展规划、老年人需求和自身服务、经营管理活动,形成标准化方针目标、工作规划及工作管理办法,并以文件形式发布;未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机构,根据养老行业发展、机构发展规划、老年人需求和自身服务、经营管理活动,制定制度建设的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得2分。(3)养老机构构建的标准体系结合自身服务功能定位,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要素全面、重点突出、各子体系相互协调,形成标准体系结构
15、图、标准明细表、标准统计表及编制说明:未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养老机构,依据养老行业要求和机构特点,确定涵盖服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制度清单目录,得3分。(4)标准/制度制定符合机构实际情况,体现自身服务功能定位、经营管理活动要求,且标准的起草参考GB/T1.1的规定,得2分。(5)安全、卫生、环境、老年人权益保障等领域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均有效实施,得3分。(6)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养老机构,依据所制定的标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实施过程中应有标准实施记录、标准实施检查记录,并有效完整;未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养老机构,有制度实施的具体措施(按照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利用会议或其它有效形式进行广泛动员)及实施记录、实施检查记录,得3分。(7)结合服务发展变化和质量提升要求,对标准体系中标准进行动态维护,得3分。(8)建立持续改进工作机制,落实持续改进的工作方案和计划,针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有标准持续改进工作记录,得2分。(9)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开展入院评估,定期评估(每年不少于1次),若老年人发生健康状况变化及时开展即时评估,得3分。(10)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根据老年人评估结果与服务需求,制定或更新护理照料服务计划,主要包括:服务等级、服务项目、服务提供方式、膳食要求、风险防范、照护特点等内容,得2分。(11)机构开展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