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评估认定及管理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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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评估认定及管理细则(试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黑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营地(以下简称“实践教育基地”)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为中小学生提供的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场地的专业服务机构。实践教育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实行“准入条件前置、特殊要件审查、分类公布监管、不符摘牌退出”的机制。一、申报条件(一)基础条件1基地条件。申报单位是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法人资质;经营范围涵盖教育或旅游相关业务,具备相关业务资质。2 .前置条件。申报单位应
2、符合以下6个类别中的前置条件之一:(1)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国家安全教育基地、海洋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遗产、革命旧址;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省级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名录的景区;(2)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特色小镇、旅游风情小镇,美丽乡村(A级景区村庄、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最美田园、示范型农业基地等),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公园等)、动植物园等;(3)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省级及以上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4)省内闻名的老字号或专精特新企
3、业,省级及以上各类“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等;(5)设区市及以上批准设立的博物馆、科技馆、艺术馆、档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县(市、区)及以上教育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开设的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等;(6)有较好育人价值的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3 .运行情况。对公众正式开放,运营情况良好。正常运行1年以上。4 .活动专区。设置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活动专区或活动教室,能同时接待200名及以上师生,且有固定时段面向中小学生开放。5 .活动设施。配有开展教学活动相关的设施、设备、器材,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6 .安全设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整体通过消
4、防验收;内部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主要通道和重点部位有24小时、无死角监控系统,影像资料回放保存至少90天。7,交通保障。大巴车辆能直达,沿途路况好;内部或周边停车场地能容纳相应规模学生活动接送车辆停放;疏散方便。8 .医疗保障。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附近30公里范围内,有可以随时施行急诊医疗的医院及救助资源。9 .安全保障。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作良好;近3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10 .营地条件。除符合上述基地的9项条件外,还须具有以下5项条件:(1)场域内能同时接待300名及以上中小学生集中食宿。(2)住宿场
5、所应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男女分区,配有床铺及床上用品、存储柜和沐浴设施等,设施性能良好,环境整洁,卫生、安全等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住宿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接待人员数量,按相关要求配备专门安保人员,入住当日,须带领学生了解住宿点的安全逃生通道,组织逃生演练。(3)就餐区卫生、安全达到相关标准,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餐饮服务许可,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卫生许可,从业人员持有疾控中心核验的有效健康证明,食品留样工作等日常监督工作落实到位。(4)服务配套齐全,按能同时接待学生活动的上限人数计算,有不少于人均3平方米的室内活动场所。(5)营地周边教育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有若干个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且距营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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