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桥涵勘察工程细则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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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桥涵勘察工程细则手册1 一般规定1.1 改建铁路桥涵勘测的依据和原则1.1.1 本篇适用于改建铁路(枢纽)和增建第二线桥涵(含特大桥)的勘测。1.1.2 改建铁路桥涵勘测的阶段划分按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TBIO504-2007)的规定,分为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调查踏勘、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初测、初步设计阶段的定测和施工图阶段的补充定测四个阶段。1.1.3 改建铁路桥涵各个阶段的勘测内容及所提供的勘测资料应满足上述文件编制办法中各阶段所要求的设计和编制文件的需要,确保勘测设计质量。1.1.4 桥涵勘测中有关桥涵布置、桥涵设计一般规定等应按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
2、B10002.1-2005)办理。1.1.5 桥涵水文勘测应按现行铁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TBIOo17-99)办理。1.1.6 前述两条的两本规范有修订条文,请按照铁道出版社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条文汇编2009版执行。1.1.7 桥涵勘测中应收集和勘测的资料按铁路工程勘测设计专业分工的规定(二设科技发(2005)236号)要求,与相关专业既分工又相互配合,认真完成应搜集和勘测的完整资料,满足各阶段设计的需要。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二设科技发(2005)236号文要求在其它专业的勘测细则中有的资料是分工给桥涵专业搜集的,请勿遗漏。1.1.8 桥涵勘测中的桥涵测量应按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O101
3、2009)和改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O1O5-2009)的规定办理。1.1.9 桥涵勘测中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应按铁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TBIo501-98)的规定办理。1.1.10 在初测、定测、补定测各阶段勘测进行中,要特别重视质量检查工作,不间断进行测量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测量问题改进测量方法。质量检查主要包括断面检查和地形检查,检查范围不仅包括桥梁专业测绘资料,还应包括线路1/2000地形图。确保测绘资料满足规范要求。1.1.11 桥涵勘测中所依据的现行规范等在不断发展、修改和完善,当这些有关规定明令修改时,应按新规定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不得擅自变动应按程序上报。1.1
4、.12 各阶段的勘测成果处提交纸质文件外,均应提交完整的电子文档。所有桥涵均应附电子照片,并在图中标明设计线位、线路走向及桥涵位置。1.2 各阶段主要任务1.2.1 预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立项的依据,应按铁路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充分利用国家和行业资料,经调查踏勘后编制。应深入现场,进行重点调查和核对。调查踏勘期间应对控制线路和技术更杂的重点桥渡进行纸上研究或利用航摄像片进行水文判释。对沿线主要河流的水系特征及水文、气象、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烈度等自然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搜集必要的有关专业资料,为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文件提供所需的调查踏勘资料。1.2.2 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根据国家批
5、准的铁路中长期规划或项目建议书,从技术、经济、环保、节能、土地利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证,采用初测资料编制。初测期间应深入调查研究既有桥涵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推行现场核对,分析,研究。有关桥涵水文方面的资料,均应在初测阶段完成。初测期间应对特大桥、控制线路方案和技术复杂的以及水文、地质复杂地区的大桥,通过桥位和桥式方案的比选提出推荐方案;对一般大中桥,必要时也应适当进行上述比选工作;应通过现场水文勘测确定特大桥、大中桥的设计流量或设计水位和小流域暴雨径流的计算办法;对增建第二线,应提出左右侧和并行或绕行的意见;对既有桥涵提出改建、加固和利用的原则。当水文因素特别复杂时,除汛期内必须进行实
6、地水文观测外,必要时还应进行水工模型试验。应按初测任务书的要求,全面质量良好的完成各项勘测资料的搜集,调查,测量。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文件提供桥涵专业必要的初测资料。1.2.3 初步设计文件是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现场调查,对局部方案进行比选,采用定测资料编制。定测期间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鉴定审批意见,对初测资料进行调查核对、测绘补充和落实。对初测后发生的较大洪水应进行补测,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确定的改建、加固或利用的既有桥涵,应进一步落实,并应考虑有关地方和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和意见。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提供所需的定测资料。1.2.4 施工图是工程实施和验收的依据,应根据
7、初步设计审批意见,采用定测和补充定测资料编制。补充定测期间应根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对初测及定测资料进行最后的核对和补充落实,勘测方法精度要求同定测。为编制施工图提供所需的补充定测资料。1.3 基本要求131改建铁路桥渡选线的原则和要求与新建铁路相同,但要考虑既有铁路桥涵运营以来的实际情况。1.3.1 改建既有线或增建第二线的桥涵,原则上应按新建铁路设计标准办理。当既有工程不能满足设计洪水标准时,应根据多年运营和水害情况以及流域内水文特征的改变,确定该工程是否需要改建或废弃。如抬高、扩孔确有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如地形地物的改变)和养护经验提出酌量降低标准的具体意见及有关比较分析资料,报部鉴定
8、审批。1.3.2 增建第二线设跨河桥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应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满足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13.4在满足运输、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既有桥涵等建筑物;尽可能的少废弃、少改建。仅当影响工农业生产,对铁路运营干扰较大,加固投资较重建为多且加固困难或确实无法加固时,方可拆除重建。1.3.5 既有桥涵不能满足设计任务书规定的机车和车辆类型的荷载等级及限界要求时:桥涵结构不良、桥涵泄洪能力严重不足、河道冲刷严重、威胁桥基安全、不能满足有关检定规范要求时,可结合具体情况综合研究,进行改善、加固或重建。1.3.6 既有桥涵的封闭、缩孔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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