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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利市2023年农村生产路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鄂荆松绩效评价(2023)第002号项目名称:监利市2023年农村生产路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单位:监利市农业农村局评价机构:湖北荆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3年8月一、评价结论3(-)绩效评价分数和等级3(二)综合性评价3二、绩效评价分析4(-)项目投入:标准分值10分,实际得分8分,得分率80乐4(二)项目过程:标准分值30分,实际得分22分,得分率73.3缸4(三)项目产出:标准分值40分,实际得分34分,得分率85%。5(四)项目效果:标准分值20分,实际得分16.7分,得分率83.5双5三、主要经验、存在的问
2、题与建议6(-)主要经验与做法61、贴近民生,顺应民意,倾力打造基层群众满意工程。62、先建后补,直达终端,确保以奖代补资金专款专用。63、整合资源,筹措资金,体现财政专项资金的放大效应。6(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建议71、全市农村生产路建设缺乏科学、具体的中长期规划作指导。72、项目实施过程中未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73、现场监管不严格,管护不到位,部分路段杂草丛生,工程质量不达标。84、资金投入捉襟见肘,制约了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与提档升级。8通过综合评价和分析,第三方评价机构提出如下工作建议:91、统筹安排,科学制定全市农村生产路项目建设三年规划。92、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促进生产路建
3、设项目依法依规健康运行。93、加大资金安排筹措力度,确保项目建设的基本资金需求。10附件1、监利市2023年农村生产路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绩效评分一览表11附件2监利市2023年农村生产路以奖代补建设项目14绩效评价工作方案14一、评价结论(-)绩效评价分数和等级监利市2023年农村生产路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80.7分,对应为绩效评价等级标准中的“良好”。具体如下:评价指权评级分本项目得得分评价等投入1010880%良好过程30302273.3中产出40403485%良好效果202016.783.5良好综合绩1010080.780.7良好(二)综合性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专班通过
4、对项目实施资料、项目现场以及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客观审计评价,认为监利市农村生产路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立项较为合理,符民情,合民意,提高了农业生产通行能力和保障水平,实现了财政支农资金与当前农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的有效对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较为严格,奖补资金拨付及时,专款专用,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在涉农民生工程中的撬动效应,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基层干部群众满意度较高。但同时我们也了解到项目建设还存在以下有待解决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全市范围农村生产路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不明确,影响了项目建设工作的连续性和财政奖补资金预算安排的稳定性;二是由于规划不完善,财政奖补资金及自筹资金不足
5、,造成大部分乡镇生产路建设档次不高(80%以上为碎石路面),路段之间缺乏贯通,项目整体使用效果受到一定影响;三是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预决算审核等建设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造成项目在施工单位确定、工程质量把关以及建设成本控制等环节,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四是由于受资金不足、制度执行不严、以及项目管护不到位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2023年全市农村生产路,尤其是占项目总长度80%以上的碎石类生产道路质量不高,配套设施不完善,项目整体工程质量状况不容乐观。二、绩效评价分析(-)项目投入:标准分值10分,实际得分8分,得分率80%项目投入包括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两个方面内容。农村生产路建设,作为纳
6、入2023年监利市人大票决民生工程,项目立项依据较为充分,财政奖补资金也得到了及时足额的落实。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没有通过本级发改部门审查与批复,项目管理程序存在明显缺失。同时项目缺乏具有指导性的中长期建设实施规划作指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的连续性,容易导致项目推进工作中的短期行为。(-)项目过程:标准分值30分,实际得分22分,得分率73.3%。项目过程包括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两方面内容。经考评,该项目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资金拨付审批程序较为严格,确保了财政奖补等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主要问题在于项目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除了在农村生产路项目实施方
7、案中对有关工作纪律作了一些原则性要求外,未根据项目管理现行法律法规,结合该项目实际制定以“工程四制”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和办法,项目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管理机制。(三)项目产出:标准分值40分,实际得分34分,得分率85虬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成本控制四个方面的内容。就项目产出以上四项考评指标而言,全市各乡镇基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农村生产路的建设长度,产出数量与产出时效两项指标完成较好。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在于:部分乡镇工程配套设施不到位,工程质量不达标,建设路段分散,路段之间缺乏有效贯通。另外,统一规范的养护机制尚未建立,部分路段使用寿命与完好率不容乐观。(四)项目
8、效果:标准分值20分,实际得分16.7分,得分率83.5%。项目效果指标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三个方面的内容。监利市通过农村生产路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提高了农业生产通行能力和保障水平,取得了方便群众出行、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农业增产增收的明显效果,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拥护,社会效益较为显著。接受调查的村民,普遍对近年来开展的农村生产路建设表示出欢迎和称赞的态度,认为该项目建设方便了群众的生产与生活,提高了农业生产通行能力和保障水平,深得民心。同时针对目前碎石路生产路数量远远超过水泥生产路的问题,也提出了希望今后能逐步提档升级,不断增加水泥路面在农村生产道中所占的比重的建议。访谈中部分干
9、部建议市政府制定完善的项目建设中长期工作规划,确保项目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建议加大奖补资金投入力度,有效解决当前项目建设及管护资金不足的困难和问题。三、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主要经验与做法1、贴近民生,顺应民意,倾力打造基层群众满意工程。根据中共监利市委监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23年秋冬农业疫后重振灾后重建的通知(监发20236号),对接落实2023年市人大票决民生实事及市重点项目建设要求,监利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监利市2023年人大票决民生实事农村生产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提请市政府同意由市财政从本级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中解决1,022万元,用于农村生产路建设以奖代补。计划建设
10、水泥路面生产路40公里,碎石路面生产路200公里。方案中明确2023年农村生产路建设项目及其奖补资金严格按照:“村(合作社)申请、乡镇统一申报、市审批分配到乡镇、乡镇自主分配到村(合作社)、村(合作社)为主体建设、乡镇监管、乡镇验收、市抽查复核、市级奖补、不增债务”的程序进行操作和管理。全市农村生产路建设项目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生产通行能力和保障水平,贴近民生、顺应民意,受到项目区干部群众的一致称赞和好评。2、先建后补,直达终端,确保以奖代补资金专款专用。为确保农村生产路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监利市财政局、监利市农业农村局加强了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的严格把关。各项目乡镇所属
11、财政所在项目奖补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拨付环节,要求承担建设任务的村、合作社,全面提交施工合同、工程发票、工程决算清单、“一事一议”会议纪录、阶段性工程量完成证明等相关资料,履行严格审批手续后,资金直达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确保财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农村生产路项目建设,有效防范了资金使用环节被截留、挤占和挪用问题发生。3、整合资源,筹措资金,体现财政专项资金的放大效应。为防止农村生产路项目发生举债建设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发生,在确定2023年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分配财政奖补资金时,将建设意愿较强,建设主体有一定配套能力的乡镇优先纳入,重点投入,加强指导,打造样板。鼓励推行国家田间工程项目建设与生产路
12、配套,开展整体规划、整村推进,更好地推进土地流转和合理规划。鼓励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统筹安排,打通使用,共同发力,体现农村生产路财政奖补资金的放大效应。据测算,2023年全市农村生产路建设项目完成总投资2,659万元,资金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市财政奖补资金1,022万元;二是乡镇及村级自筹1,637万元。部分乡镇农村生产路建设项目,已成为当地实施乡村振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可参考、可复制较为成功的模式和样板。(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建议1、全市农村生产路建设缺乏科学、具体的中长期规划作指导作为一个农业大市,监利市农村生产路建设将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间内持续开展。受地方财力不够及认识理念的
13、束缚,农村生产路建设规划一直停留在“先急后缓”、“逐年实施”等笼统、粗放的概念性层面,总体规划,分年度、分阶段实施方向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内容不具体。中长期建设规划的缺失,从市级层面而言,容易造成全市年度建设奖补资金,不能提前得到市级年度财政预算的支持和安排,并逐年增加;另一方面,各乡镇因缺乏经过上级审查批复的中长期建设规划作指引,每年建设计划的确定上报由于时间限制仓促上阵,建设方案未能提前进行充分的调查论证,导致年度之间项目安排衔接不紧密,不同程度影响了各路段之间有效贯通。与此同时,因为基层对以后年度建设规划安排心中无数,未能获得充裕的时间开展全方位的资金筹措,资金的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
14、生产路建设标准的提档升级,从而限制了财政奖补资金对农村生产路项目建设引导及放大效应的充分发挥。2、项目实施过程中未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监利市农村生产路以奖代补建设项目实施以来,除了在农村生产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对有关工作纪律作了一些原则性要求外,未根据项目管理现行法律法规,结合该项目实际专门制定以“工程四制”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和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自由发挥,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普遍采取村民“一事一议”会议记录,和临时组织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或工程验收等传统方式,取代项目招投标及工程监理等体现外部监督的制约规范程序;二是施工合同签订
15、没有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格式,同时工程价款的确定,也没有通过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三是农村生产路建设项目未执行规范的工程预(结)算制度,工程造价与施工成本缺乏有效的制度管控和约束。3、现场监管不严格,管护不到位,部分路段杂草丛生,工程质量不达标。通过乡镇验收、市级复核以及本次绩效评价专班深入项目现场抽查掌握的情况看,监利市2023年农村生产路建设受建设资金缺乏、制度管理不严格以及管理人员水平不高等因素影响,部分路段建设标准不达标,配套设施不到位,工程建设质量不高。另外,农村生产路项目统一规范的养护机制尚未建立,重建设轻维护问题较为普遍的存在。此次随机抽查中发现,部分完工不到一年时间的生产路凹凸不平、杂草丛生,标志牌不见踪影。以上种种问题和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生产路建设项目功能的正常发挥,同时也对开展该项目绩效评价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4、资金投入捉襟见肘,制约了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与提档升级。受农业县市财力基础薄弱及近年来疫情影响,当前农村生产路建设资金投入与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资金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生产路建设规划的顺利实现,制约了项目建设的提档升级。例如2023年监利市建成的农村生产路80%以上的属于碎石路面,建设档次明显偏低。且已经建成的水泥生产路,因市财政每公里奖补仅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