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以房养老法律问题研究》9200字(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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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议我国以房养老法律问题目录第一章我国以房养老概述1第一节以房养老的概念1第二节以房养老的实践2第二章我国以房养老的法律现状及法律困境3第一节司法案例梳理3第二节缺乏政府政策的支持3第三节法治规则体系不健全5第三章以房养老的国外立法研究与借鉴6第一节美国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6第二节英国居产价值释放机制7第三节发达国家以房养老模式经验总结7第四章我国以房养老法律问题对策分析9第一节健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9第二节政府多重身份积极参与10第三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H参考文献12第一章我国以房养老概述第一节以房养老的概念“以房养老”通过抵押住房,获得高额的养老金,年轻时奋斗攒下住房,可
2、以保障老年拥有丰富的养老资金。退休老人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将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抵押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根据房屋的使用周期和家庭的生命周期,评估房产价值,给予老人一次性的或按月支付的养老金,并且老人在世时仍保留该房屋的居住权,在老人逝世后,金融机构)1各收回房屋。第二节以房养老的实践2014年6月,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中国开始推行以房养老试点工作,最先开始试点的地区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2016年7月,再次发布公告宣布试点时间延长,试点地区憎加。2017年,国务院印发文件,提出重视发展反向抵押保险这一类适合作为养老保险补充的险种,建议在各种方面为住房反
3、向抵押保险的开展提供便利,同时也建议相关办事机构降低收费、简化程序、便民服务。但据相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以房养老的试点工作以及开展了4年,虽然有很多公司积极参加试点计划,但是只有幸福人寿真正开展了相关业务。2015年幸福人寿发行了“幸福房来宝”住房反向抵押保险,针对是60岁到85岁、完全拥有房屋自主产权的老龄人口。“幸福房来宝”首先在北京、上海等先行试点区域推行,之后随着试点时间延长、试点区域增加,“幸福房来宝”先后在其他试点城市逐步推行。南京,上海,北京,杭州四个试点城市的以房养老具体实践情况见表1表1以居养老模式实践效果统计南京市上海市北京市杭州市具体名称以房换养模式以用自助养老
4、模式养老房屋银行模式多样化养老模式开办时间2005年4月2007年5月2007年10月2008年6月承办单位“温泉留园”老年公国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寿山福海国际养老服务中心联合地产经纪公司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申请条件拥有60平方米以上产权房、年满60岁以上的孤残老人65岁以上、拥有房屋产权、不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拥有价值较高的独立产权的房屋。辖区内无任何经济来源,无子女,无亲属的老人。操作流程老人健康状况不论,自愿将其房产抵押,公证后入住老年公寓,以后终身免交一切费用。老年人将自有产权房屋出售给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再将用屋返租给老人。入住寿山福海养老中心,房屋委托公
5、司对外出租,租金用于抵押老人在养老中心的费用。自主选择租房养老,售房养老,换用养老或退房养老四种模式。具体特点双方风险都大,老人需抵押房屋;一旦老人病倒,养老院需负费一切后续治疗费用。出售居屋所得款项在扣除房屋租金、保证金及相关交易费用后全部由老人自由支配。老年人入住专业的养老服务中心,房屋产权无需变动O多样化的以房养老方式,能够满足老年人不同的养老需求。实施效果门庭冷落仅成交一例一年后即停止很快无人问津第二章我国以房养老的法律现状及法律困境第一节司法案例梳理根据案件整理发现,不法分子假借“国家以房养老政策”之名,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弱等特点,以每月将会获得一笔不菲的养老金为宣传嘘头,与老人签订
6、金额巨大的借贷合同和授权委托书等,将启屋抵押给他人。以中安民生案件为例,截止2019年3月警方介入调查中安民生涉嫌集资诈骗案件以来,参与该公司“以房养老”项目的房产已有800多套,涉及金额巨大。2017年至2018年,中安民生为宣传养老金融产品,在社区内开办免费健康医疗讲座,还举办免费周边旅游、免费老年课堂等方式,吸引许多老年人参与其中,在课程培训和短途旅游中为老年人推销中安民生的金融养老产品,其中就包括“以房养老”产品。北京丰台区的张先生在他85岁那年开始“流浪”,这位原卫生部的退休干部同样也是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两次贷款400多万元,全部投资到“新元盛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养老保健项目中。
7、目前老人房子己经拿回,但是却背上了百万元的“高利贷”。在实践中,还有许多老人不仅背上了沉重的贷款,还失去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屋。第二节缺乏政府政策的支持一、政府尚未出台具体管控措施目前,我国还是属于“以房养老”的初级阶段,国家政府也有给出一些关于拓宽养老渠道的意见和通知,例如,2013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到“鼓励社会各界力量、鼓励民间资本利用社会公共资源进行整合与改造,用于创办养机构,为社养老提供更多渠道。”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这一意见也只是提到了开展试点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要求以及试点机构需要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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