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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所指的“三重一大”指重大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二、本制度所指的“集体决策”是指公司党组织会、总经理办公会和党政联席会作出决定。三、由公司集体决定的“三重一大”具体事项主要有:(一)重大决定1、公司制定的发展规划;2、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含人事聘用制度、分配制度、各种管理制度、奖励制度等。(二)重要干部任免1、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的聘任;2、下属企业副总经理以上干部
2、的聘任。(S)重要项目安排1、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2、公司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3、公司人员聘用、人员调动及工作调配等;4、公司分配方案的制定与调整;5、公司的大型活动安排;6、其他需要公司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四、大额资金的使用(一)公司本部资金管理权限。1、公司本部各类支出使用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审批。2、5000元(含)元的支出,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会同总经理讨论决定并签字审批。3、20000元(含)50万元的支出,由公司办公会集体审议决定,并由董事长签字审批。5、5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二)公司对下属企业资金管理权限。(1)所有预算内支出
3、及预算外5000元以下支出,由各下属企业根据自身资金管理权限签字审批。(2)预算外5000元(含)10万元支出,由公司总经理会同下属企业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签字审批。(3)预算外10万元(含)100万元的支出,由公司办公会会同下属企业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审批。(4)预算外10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五、公司应严格执行上述条款。执行情况列为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六、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及时予以纠正,由此造成的决策失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七、本制度由*公司党组织负责解释和监督,自印发之日
4、起执行。篇2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事项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凡涉及本单位政策、发展、稳定以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三重一大”决策范畴。主要包
5、括:(一)重大事项决策1、研究部署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2、研究部署本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3、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委托贷款的重大政策调整;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实施方案,研究重要的对上工作请示和报告;5、研究调整中心机关、管理部的职能职责,研究中心机关科室设置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定岗定责;6、研究调整本单位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7、制定与修改本单位工作制度和程序;8、研究落实上级机关、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实施方案;9、研究代上级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10、研究部署本单位维稳工作,研究本系统涉稳重大问题的处理;IE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突发事件的
6、应急及善后处理,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信访事件、重大伤残事故的处置;12、研究部署本单位其他重大事件。(二)重要干部任免1、研究本单位机构人员编制计划、临时用工及人员返聘计划;2、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中心机关、管理部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3、研究向上级呈报的市管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意见,研究中心机关及管理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推荐和调整;4、研究公开招考人员的录用或聘用;5、研究本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和落实。(S)重要项目安排1、中心及管理部办公楼建设、维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2、10万(含10万)元以上大宗商品、设备的采购及安排,10万元以上大额固定资产处置等;3、其他重要项目安排。(四
7、)大额资金的使用1、制定年度预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审核年终决算;2、审核中心机关500万元及以上资金的运作、跨行调度和市中心与管理部资金的调度情况;3、审核购买国债事项;4、审核中心机关、管理部5万元及以上的单项经费支出;(五)其他重大问题第三章程序及要求第四条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该事项工作的领导必须到会,第五条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按下述程序进行:(一)会前协调。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除外),议题应在相关领导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然后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二)准备材
8、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包括议案本身和科学论证材料。未广泛征求意见、无科学论证材料的,不得进入议事程序,与会人员可以此为由宣布弃权,并将弃权理由载入会议记录。(S)提前通知。会议由人教科通知(含议题及科学论证等有关资料),一般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设法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四)充分讨论。会议由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情况,然后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述
9、。(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提供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等形式),须将每位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以示负责。人事等敏感问题,可进行无记名表决,且须在会议记录中注明。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表决。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六)作出决策。决策的形式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和中心主任最后决定相结合的形式。按照少数服从多
10、数的决策原则,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行政一把手充分尊重表决结果形成会议决议,做出最后决定。(七)形成纪要。会议由办公室或人教科负责记录,形成“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问题决策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除了有特殊保密需要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重大问题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上级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中心主任否定多数人的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并承担责任。会议应及时制作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
11、始记录、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会议档案须永久保存。(A)涉及重要干部任免的由人事教育科保存相关资料,其他均由办公室保存。第四章有关原则与纪律第六条本单位重大问题未按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未按规定程序议事、参会人数未达到要求、会议材料不齐全等,均视为违规,要立即纠正,重新议事。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按常德市市管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第七条对研究的“三重一大”问题,需要保密的内容,与会人员应严格保密,特别是涉及对当事人看法和决定的形成过程,决不
12、允许外传、泄漏,违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与会人员责任。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调拨事项一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金额和用途。大额资金一律通过转账支票支付或网上银行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第九条购买国债事项通过后,须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且只能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第五章附则第十条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的,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篇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主要内容“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一)重大决策包括:(1)本局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2)本局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13、(3)本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4)专项资金、救灾物资分配使用;(5)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局的规章制度;(6)涉及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7)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8)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9)涉及全局的其他重要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1)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调进和调出;(2)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的调整和任免;(3)推荐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4)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5)对本局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S)重大项目安排包括:(1)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2)组织开展大型活
14、动资金的安排意见;(3)交通机具大增加;(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四)大额资金标准: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1万元以上和局属各单位一次性花费5000元以上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考察学习、会议、培训、燃修、高规格公务接待等。二、决策的原则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三、决策的实施(1)集体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2)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
15、分管的科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3)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四、决策的程序(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范文网)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支部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2)重要干部任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3)重大项目大安排必须由承办或有关局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室讨论决定。(4)大额度资金必须由使用局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5)由党支部会议决定重大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作出决定,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由局办公室拟定会议纪要并起草相关文件,经局长签发执行。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依法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切实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措施,推进集体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