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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股权分配协议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为寻求合作发展,甲乙合作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公司概况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
2、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O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兼营。第三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出资为(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甲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9%;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四条出资时间股东应当按期足额徽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
3、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投入新公司的_应于_年月日前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年月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第五条出资评估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第六条出资证明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
4、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第七条公司登记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第八条新公司组织结构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2、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
5、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3、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4、公司设总经理名,副总经理名,均由董事会聘任。第九条各发起人的权利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
6、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第十条发起人的义务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第十一条费用承担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
7、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己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第十二条合营期限1、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第十三条利润分配方式和其他事项1、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2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2、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股东会同意后,按纯
8、利润实施红利分配。所谓纯利润是指总营业额减去开支和税收后所得的部分。3、法定公积金:利润的10%为法定公积金。4、分红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5、合作公司的合作股东不提取劳动报酬。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每次均按照甲方占:51%,乙方占:螟的比例分红。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协议的变更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
9、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一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
10、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夏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
11、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或暂时延迟本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八条协议的解释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第十九条补充与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条协议的效力1、本协议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西式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地点: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地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