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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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根据XX市卫生健康局等六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2023年XX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X市卫健函(2023)X号)要求,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本方案。一、监测目的通过收集全区食源性疾病信息和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污染数据,分析危害因素可能来源,主动发现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修订、跟踪评价、风险预警和交流、监督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持。各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别承担相应的监测项目。二、组织领导及职责(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局为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与食品安全风
2、险评估,制定2023年XX市XX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和预警信息,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会商风险监测情况。(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经济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职责分别承担涉及实施风险管理的相关监测项目、负责组织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向区卫生健康局通报本部门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S)医疗卫生机构1 .区疾控中心:负责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的采样、送样及样品信息录入;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的样品检测、质量管理及结果上报。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监测医院
3、上报的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的审核、食源性聚集性病例的核实、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2 .监测医院: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的个案信息采集与报送;协助疾控中心开展食源性疾病事件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聚集性病例的核实。三、监测范围、任务及要求(一)监测范围1 .食源性疾病监测。根据2023年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要求,2023年全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机构覆盖辖区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全区Io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参与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2 .食品污染、食品有害因素监测。根据2023年国家
4、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要求,2023年我区作为XX市15个监测点之一,开展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二)监测任务及要求1食源性疾病监测。2023年我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两个部分。(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区疾控中心和全区所有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对发现的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进行采集、审核、上报、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聚集性病例和食品安全隐患,所有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应按具体任务要求完成上报。(2)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按照食源性
5、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区疾控中心对参与调查核实的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开展监测。2 .食品污染、食品有害因素监测。按照2023年XX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方案要求,2023年食品污染及其有害因素监测工作包括国家常规监测、省级专项监测和市级专项三类,共涉及7大类食品34份样品,其中国家常规监测涵盖5大类食品19份样品,省级专项监测涵盖3大类食品3份样品,市级专项监测涵盖非发酵豆制品、谷物及其制品2个大类共22份样品。3 .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2023年XX市XX区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包括国家常规监测和专项监测两部分,共涉及3大类4
6、个品种13份样品。(S)监测方法按照2023年国家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2023年国家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中规定的方法和要求,或采用“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业务应用平台”认可方法开展监测。四、数据报送(一)监测报告平台。各监测机构(包括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应按要求,通过“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业务应用平台”中“化学污染物监测”、“微生物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4个系统报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所有监测数据。如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监测机构应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报告。(二)监测报告时限1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
7、构、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健康局应当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202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2023年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的要求和程序开展信息报告与通报。(1)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时,应当在诊断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病例信息。当发现食源性聚集性病例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区卫生健康局报告。发现重要食品安全隐患、核实后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报告级别、可能构成需启动应急预案的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在核实后2小时内报告。开展生物标本中致病因子检验且结果为阳性的,应当在检验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补录检验结果和
8、疾病名称。(2)区疾控中心应当每个工作日审核、汇总、分析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病例和聚集性病例信息,对聚集性病例进行核实,经核实认为可能与食品生产经营有关的,应在核实结束后24小时内向区卫生健康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发现重要食品安全隐患、可能构成需启动应急预案的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在核实后2小时内报告。(3)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后,调查结果为食源性疾病暴发的,应当7个工作日内通过“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上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区疾控中心应当定期对辖区内上报的食源性疾病暴发进行审核和汇总分析,并适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分析报告。2食品污染、食品有害因素监测。原则上,区疾控中心在采样当天完成样品信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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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食品安全 风险 监测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