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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以及市、区政府部门相关工作部署,根据浦东新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浦安委会(2023)4号)的工作要求,新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各单位全面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扬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坚持压实责任、全面整改,坚持系统治理、形成合力,坚持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坚持远近结合
2、、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建立新区卫生健康系统燃气安全长效机制。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安委会及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单位主体责任,立足“两个根本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到“四早五最”,即对问题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努力在最早时间、从最低层级,用相对最小的成本,解决最大的关键问题,争取综合效益最佳;实现“两个切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燃气采购、使用、储存
3、等关键环节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厨房、燃气锅炉房、管道燃气计量表房、液化石油气瓶存放点等重点部位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4年底前,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管理要素明晰、管理手段先进、管理依据完善、管理成果显著的燃气安全管理体系。三、具体工作要求(一)突出重点环节开展单位自查自改各单位应对照本次专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改自纠,涉及专业排查整治内容,要借助燃气专业机构力量,科学规范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预防燃气安全
4、事故发生。1 .严格自查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不断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 .严禁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液化石油气单位应从具备合法资质的气瓶充装、销售单位购买液化石油气,严禁在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购买非法充装和销售的“黑气瓶”,发现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气瓶应立即停用。3,加强燃气设施设备和管道的安全检查与检测保养。发现本单位存在使用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器具及配件等的应立即整改。4,不得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
5、、不得在同一用气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5 .整治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6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未规范采购、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气瓶间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存放液化石油气瓶等问题。6 .认真落实人防工作。注意燃气使用区域通风,严防燃气泄漏引发爆燃事故,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厨房使用燃气做到“人离、火熄、灶前阀关严”。7,认真履行对管道燃气管线监护职责。各单位要全面深入排查单位燃气硬件基础条件,重点聚焦燃气管道和附属设施等重
6、要设施,检查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等问题,加强燃气领域有限空间安全风险辨识、作业审批,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督促有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对老化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以及与市政燃气管道连通,未纳入城镇燃气管理、长期未维护、更新、检测的的管道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落实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行。8 .加强消防疏散管理。对各单位,尤其是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
7、立即改正。9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规定组织对燃气安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严禁违规用气、用火、用电。10 .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审查,拒绝无资质单位运送燃气。(二)加强在建工程涉及燃气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严查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
8、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清退。对所有涉及燃气管线安全的工程项目,均须做好燃气管道等地下管线交底工作,相关单位须切实落实交底职责,杜绝交底不全、交底不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杜绝野蛮施工、无证施工、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造成的燃气管道外损事故。(S)推动落实单位责任,推进设施设备替代改造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2 .依托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立单位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并实
9、行闭环管理,确保安全生产。1 配合市、区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应改尽改,能改尽改;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政企联手,属地负责;政府补贴,各方共担”的原则有序推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单位实施管道化或电力替代改造。4 .加快切断型智能燃气表的更新替代,通过推进具有远程传输、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功能的智能型燃气智能表的应用,进一步充实管道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手段,结合用户安检,及时发现并阻断用户的安全隐患。5 .加快用户非安全型燃气器具及附属配件的更新替代。禁止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推进既有管道天然气使用单位燃气橡胶连接软管更换、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燃气橡胶连软管及调压器更换工作,减少用户端潜在事故风险
10、。四、工作安排(一)第一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底前。对各单位燃气使用相关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使用环境、器具设备等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2023年11月底前集中力量消除燃气采购、使用、储存等环节中存在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监管存在盲区,人员密集场所存在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1组织排查。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各单位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深入地自查自改,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根据本市、本区相关工作机制,围绕重点任务,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鼓励群众和单位员工举报身边的燃气
11、安全风险。2 .建立台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3 .加快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说明原因并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二)第二阶段(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3月底,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
12、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2024年6月前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新区卫生健康委将启动督查机制,对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约谈,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三)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底前,深入剖析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燃气使用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各单位燃气使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管理要素明晰、管理手段先进、管理依据完善、管理成果显著的燃气安全管理
13、体系。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区卫生健康委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委安委办实施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新区卫生财务资产与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区卫生工作者协会分别具体负责新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机构、新区社会办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督促、指导、检查、情况汇总等工作。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扎实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二)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三定”职责和单位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14、,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责任悬空。(三)加强督促指导新区卫生健康委将加大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通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回头看”、安全生产年度考评等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机制,对各单位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推进情况和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指导、督促与复核。同时,根据新区卫健委相关通报、约谈警示等工作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将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将约谈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专项整治期间如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对影响恶劣的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单位主体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
15、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工作专班将加强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并将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四)开展宣传教育1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通过电子屏、微信微博、互联网等多种渠道,提高全体员工的燃气安全意识,以及对正规燃气企业和合格燃气器具的辨别能力,普及燃气泄漏时,用户处置流程,正确应对突发情况、现场处置要点,以及快速疏散人群、及时报警处理等基本常识。2 .加强对单位食堂、锅炉房等用气场所员工对燃气安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使用燃气业务知识培训,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3 .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不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及技术指导。六、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10月I5日前,将本单位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报相应部门。后续如组织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工作,应将教育培训照片、简讯等台账资料报相应部门。自本月起,每月20日前,结合浦东新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工作月报表同时报送排查到的燃气领域隐患情况。相关报表由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将EXCe1版与PDF扫描件发相应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