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门重点监管行业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docx
《应急管理部门重点监管行业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急管理部门重点监管行业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应急管理部门重点监管行业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3)25号)、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以独立法人为单位的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第三条各相关企业应诚实守信,向主管部门、职工及社会公开承诺信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四条鼓励新闻媒体、企业员工和群众举报企业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对符合
2、法律法规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第五条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披露和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准确、安全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第二章分级第六条按照山西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办法(晋政办发(2023)9号)规定,各行业确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即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分级监管部门。第七条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取证企业,自取证之0起)30日内,纳入安全生产信用分级监管。第三章分类第八条由分级监管的应急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信用分类,按
3、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将企业信用分类,划为从优到差依次为优秀(A)、良好(B)、中等(C)、差(D)四类九级。类别分值信用情况释义等级A85X100优秀年度内未发现或有少量轻微信用负面记录95XW100为AI级85XW95为A2级B65X85良好年度内未发现严重失信行为信用记录且各类负面信用记录数量较少80XW85为B1级70X80为B2级65XW70为B3级C40X65中等年度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信用记录或负面信用记录数量较多6(KXW65为C1级50X60为C2级40X50为C3级D0X40差年度内列入联合惩戒名单或黑名单QWXW40为D级第九
4、条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初次评定,按照以下程序确定。(一)企业按照(附表1)进行自评,2个月内将自评表9报分级监管的应急管理部门;(二)分级监管的应急管理部门,应于2024年底前完成所有相关企业初次分类评定工作,并在本机关网站进行公示,示25年底前,实现信用评价结果的综合有效应用。第十条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取证企业,自取证之日起)1年内,纳入安全生产信用分类监管。第四章分类调整第十一条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度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类别作出调整的,由分级管理的应急部门在次年2月底前集中公告一次。第十二条企业每年应开展一次自评信用分
5、类工作,根据自评结果,随时申请调整等级评定复核;由负责分级监管的应急管理部门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改变企业信用类别。第十三条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分级监管的应急管理部门重新确定其信用类别。(一)当年发生导致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二)企业未落实行业重大事项报告要求的;(三)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有失信行为或负面信用记录的;(四)其他应当调整信用风险情形的。第十四条已纳入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企业提出申请或者负责分级监管的应急管理部门依职权决定,退出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一)依法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被注销登记的;(二)被依法宣告破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应急 管理部门 重点 监管 行业 安全生产 信用 分级 分类 实施办法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