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集中答复招标投标行业16类疑难问题.docx
《发改委集中答复招标投标行业16类疑难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发改委集中答复招标投标行业16类疑难问题.docx(1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发改委集中答复招标投标行业16类疑难问题国家发改委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对招标投标行业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并且答复内容非常详细,涉及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的诸多疑难问题。本文整理了答复全文,供相关从业者参考。Part.O关于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能否参与该国有企业组织的招标的答复圆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能否作为投标人公平参与国有企业组织的招投标工作?留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条没有一概禁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与投标,构成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需要同时满足“存在利害关系”和
2、“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两个条件。即使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但如果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程序规范,该利害关系”并不影响其公正性的,就可以参加投标。Part.关于建设工程中的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监测、监测等服务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答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3)770号)第一条第三款说,“对16号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843号文第二条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项目,不得强制要求招标。”请问:建设工程中的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监测、
3、监测等服务,如果该工程属财政全额投资且上述服务费均估算超过一百万元,业主单位是否可以选择不招标。留关于进一步做好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3)770号)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依据的,对16号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不得强制要求招标。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服务不在列举规定之列,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但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Part.目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应由哪一方支付的答复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在2016年1月1日31号发出的公文中以列入作废名单请问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应该由谁来支付支
4、付标准依据哪条规定?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已被2016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废止,目前国家层面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主体未作强制性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应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按照约定方式执行。Part.关于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1000万装修工程是否必须招标的答复阅国有企项目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1000万装修工程,是不是必须招标项目。图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
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据此,您所咨询的工程项目不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Part.目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适用范围的答复回请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所称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是否包括国有施工企业非甲供物资采购?国有施工企业承接的符合第二条至第四条的工程项目,由施工企业实施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是否必须招标?图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
6、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规定,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据此,国有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Part.关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限制的答复画招投标法和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7、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由于现在我们都实行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体都是潜在投标人自己在网上交易平台获取,也不收费,我们就有一个想法,就是不限制投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都可以从网上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但是从潜在投标人可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仍然要求不少于二十日O图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是为了保证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获取招标文件,以保证招标投标的竞争效果。因此,为了更多地吸引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人在确定具体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发售期时,应当综合考虑节假日、文件发售地点、交通条件和潜在投标人的地域范围等情况,在招标公告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发改委 集中 答复 招标 投标 行业 16 疑难问题
![提示](https://www.001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