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docx
《医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医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23年11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我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参政议政,促进医院的改革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XX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医护人员为主体,是医院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医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相应程序行使职权。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邓小平理论、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和发挥职工在参与医院重大决策、维护合法权益,监督医院工作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推进医院民主建设,团结和动员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到医院的改革与建设中去。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权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讨论院长工作报告,对医院的办院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人力资源的储备和人才培养等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有关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讨论通过医院医疗体制改革、奖惩、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他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提交医院党委研究或院长颁布实施。(三)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主评
3、议或推荐医院行政领导人选的工作。并对医院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权利的民主程序及议事规则(一)凡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政策、方案、制度、办法等,均应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进行讨论,广泛听取意见,提交大会审议。(二)需要通过或表决的议案,根据大会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和补充,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后,提交大会进行表决。(三)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安排进行民主评议医院领导干部工作,具体可采用领导干部个人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述职、职工代表民主评议或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等方法。(四)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凡遇急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
4、、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由院行政提出意见并准备好有关材料交院工会,院工会组织召集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人员或代表讨论。必要时可按规定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配合院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笫三章职工代表第八条凡我院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职工,均有当选为职工代表的资格。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应以部门工会为单位按一定比例由各单位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须获得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才能当选。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照顾到医院各方面人员,要充分体现医院以医疗、教学、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医院 教职工 代表大会 制度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