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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结合集团及学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1通过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维修、保养、校验、报损、报废等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努力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第二条范围2.资产的购置、调配、使用、处置、评估、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第三条原则1.1 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1.2 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第四条职责4 .1建设管理中心、资金财务中心和集团后勤部共同对集团下属各学校固定资产
2、进行监管,其中建设管理中心、集团后勤部主要负责资产实物监管,资金财务中心主要负责资产账务监管。5 .2学校后勤部对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归口管理,主要职责如下:4.2.1贯彻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制度,负责贯彻集团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和意见,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有关制度,提交有关会议审议;4.2.2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提交有关会议决策;1.1.1 3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对学校现有固定资产提出优化配置方案,提交学校有关会议决策;4.2.4 根据集团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布置、监督、检查、采购、验收等固定资产管理的
3、各项工作;4.2.5 负责全校教学、教研、行政办公、仪器设备、家具的管理及土地和公用房屋、其他固定资产的建账管理工作;4.2.6 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筹管理,并组织定期盘点和实施维修。4.2.7 2.7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出租、出借、报损、报废等审批手续;4.2.8建立固定资产相关账、卡及技术档案等清查制度。4.3学校财务部对全校固定资产账务实施监督管理,并上报集团资金财务中心。其主要职责如下:4.3.1拟订学校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4.3.2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建立学校固定资产财务总账和二级明细分类账;4.3.3参与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教学设
4、备设施和大宗物资采购等的验收工作;4.3.4参与组织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4.4各学段、部门、年级、班级等对所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具体职责如下:4.4.1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责任人;4.4.2 负责所管辖资产的保管、维护,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4.4.3 4.3建立和健全资产明细账目,随时登记,定期清盘,确保资产的账、卡、物相符;4. 4.4向学校申报购建计划,根据需要参与可行性论证、招标及验收工作;5. 4.5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6. 4.6提出固定资产的处置申请;7. 4.7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8. 4.8配合学校
5、后勤部、财务部,参与对所辖资产进行全面清点,并签字确认。第二章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第五条固定资产的确认为确定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加强财产管理,特规定固定资产的确认应具备以下条件:5.1固定资产是指为学校办学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5. 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9. 3不具备以上条件规定的,为低值易耗品。第六条固定资产的分类学校固定资产按性质分为:10. 1房屋和建筑物;11. 2机械设备;12. 3办公家具;13. 4运输设备;
6、14. 5电子设备;15. 6动物植物;16. 7文物和陈列品;17. 8教学设施设备;18. 9厨房设备;19. 10租赁物业装修;20. 11公寓设施设备;21. 12其他固定资产。第七条不列为固定资产的情况下列资产,不论价值大小,均不列为固定资产:22. 1临时简易房屋、临时建筑物;如工棚、临时厕所、简易人行道、刺丝围墙等;23. 固定资产完整的组成部分,其价值计入成套设备价值之内,替换时可分别不同情况按维修或消耗对待;7. 3房屋小面积重新装修费用。第八条固定资产计价规定8.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和调拨价、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购买车辆按支付的车辆购置费及规定
7、支付的购置附加费等计价;8.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关支出计价;8.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原值;1.1 4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8.5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收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计价;8.6 盘盈的固定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能取得原始单据的,按原始成本计价;不能取得原始单据的,按重置完全成本计价;1.1 7其他单位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定价值或者合同、协议计价
8、;8.8 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如新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可先按暂估价值计算,待核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8.9 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等消耗性费用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8. 10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但以下情况除外:8. 10.1根据集团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评估;8. 10.2原有固定资产因改动结构而提高质量或扩大功能而增加附件,按实际开支增加其原值;8. 10.3成套设备因损坏或其它原因拆除其中一部分时,应减少其原值;8. 10.4已列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改建或部分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8.10. 5根据实际价值重新调整原来的暂估价
9、值;8. 10.6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8.11 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减,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记账手续,以保证账本、账卡及账物相符。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第九条固定资产的采购要求8.12 定资产的增添,应根据学校发展规模,科目设置,教研方向及经费预算,在学校招标采购委员会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采购计划。编制计划时,不但要考虑需要,同时要考虑存放安装条件、使用技术水平和配套设备等条件。采购计划应避免重复或盲目。8.13 定资产的采购,参照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9. 3要完善招标采购监管机制,强化监督,对擅自购买的物品,财务一律不予报销。10. 在固定资产的采购活动中应加强合同管理,严
10、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第十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学校后勤部组织使用部门、财务部和其他相关单位、相关专家(如需要)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并填写学校内部验收表。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供货单位、施工单位提出退换货或索赔。验收完毕,必须到学校后勤部办理资产入库、建账、建卡等手续,再到财务部办理经费结算手续。学校后勤部三日内登记录入采购系统。10.1仪器设备验收。如发现采购设备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等方面与合同不符,由学校后勤部向供货单位联系解决,提出索赔或退换货要求。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11、。特别贵重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由固定资产管理员收集并交档案室归档以便查阅。10. 2图书、家具、陈列物、标本及标本模型等应根据专业特点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账;陈列物、标本等有关的重要文件资料,各管理部门应及时交档案室归档以便查阅。11. 3固定资产标识:学校后勤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贴牌、喷码进行标识。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维修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使用、维修I1I各学段、部门、年级、班级行政负责人是所辖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明确将各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责任到人,并选派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协助管理本部门固定资产,在业务上受学校后勤部资产管理员的指导,同时协助学校后勤部进行固定资产
12、的建账、建档、保管、监督、检查,办理借用、调拨、报废等手续。12. 2未经部门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责任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移动资产;未经资产管理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处理固定资产,或将固定资产带离学校,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带离学校的,应说明原因,办理手续。11.3各部门因人员变动或部门撤消、合并时,应及时与学校后勤部联系做好资产移交手续。学校后勤部资产管理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动时,须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的交接手续,学区后勤部长应监督交接工作的彻底进行。11.4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配合学校后勤部建立健全特殊固定资产的保管和养护制度,如:实验室器具、图书室借阅系统、
13、电教设备、锅炉、发电机、厨房设备等,加强固定资产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对有毒、有危险物品的保管、领用、报废处理等学校应建立专项制度,专人专管,记录详实。11.5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经常进行检测、校验,确保设备的精度和性能完好。要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完好、完整。I16利用学校固定资产对外服务及创收,必须事先到学校后勤部办理有关手续,并到财务部完成缴费手续,坚持有偿使用原则。11.7为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实现资源共享,学校后勤部根据实际需要,可对闲置设备设施在校内进行统筹调
14、配。集团后勤部据实际需要,可对各学校闲置设备设施在集团内部学校之间进行统筹调配。I18学校应积极争取政府专项资金、社会捐赠,并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专项费用,用作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维修;固定资产处置的收入,由财务部统一纳入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维修专项资金。11.9固定资产维护维修、升级改造,坚持“安全第一,及时高效,服务师生,保障运行”的原则,按照集团后勤部制订的学校维修改造管理办法执行。第五章固定资产变动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变动12.1 固定资产在校内调拨,须填写固定资产校内调拨单,经调出、调入资产管理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及学校后勤部长签字后,资产管理员方可作为做账依据;固定资产在集团内各学校间调拨
15、,须按提请OA流程经调拨学校校长、集团后勤部、建设管理中心、计划运营中心审批通过后由集团后勤部督导学校调出、调入,学校后勤部执行。调拨时要做好拆装、搬运和移交等工作,调拨后应提请财务部门对资产账务进行相应调整。12.2 固定资产在校内短期借用,由保管、使用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固定资产校外出借,须经报学区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后勤部监督执行。借用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所借学段校长(独立学校副校长)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5000元的报学区校长批准。1.1 3固定资产使用期满,确已丧失效能的,应作报废处理;由于自然灾害原因造成毁损,应作报损处理。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必须经过技术鉴定,确定无法修复使用;或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已超过5年,且修复的费用超过重新购置的费用50%;或申请报损的固定资产修复的费用超过重新购置费用的70%,方可申请报废报损。申请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账面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下或账面批量价值在2万元以下的由学校后勤部、财务部及相关使用部门审核,报学段校长、学区校长批准;账面单位价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账面批量价值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经学区校长审核后,通过OA流程报集团后勤部、建设管理中心和计划运营中心批准;10万元以上需审批到总裁。申请报损、报废固定资产,须由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