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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制定依据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自主办学水平,保证教职工及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办发(2023)13号文件和XX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X编办发(20XX)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XXXX中学。学校地址:XXXXo第三条经费来源: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开办资金1168万元。学校由XX市教育局XX分局举办,经XX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
2、单位。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四条负责XX开发区内初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第五条学校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办学原则,贯彻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办学思想,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六条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理念: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办学思想: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崇实求新,坚持“以德立校、和谐治校、科研兴校、名师强校”的办学原贝1注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培养学生终生学习的兴趣,把学校办成特色鲜明、质量一流的示范性名校。办
3、学目标:建名师队伍,创名牌学校,育创新型人才,办现代化教育。育人目标:1、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习惯和方法,学会自主、合作学习,敢于创新。2、身心健康,胸怀宽广,有爱心、诚心、责任心、进取心,人格健全。3、爱生活,爱生命,爱劳动,善于表达和沟通,有吃苦精神,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第三章党的领导第七条经上级党委批准,学校成立中共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学校党支部在中共XX市教育局教育分局委员会领导下,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开展组织活动。学校党支部要保障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党组织建设,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少年先锋队
4、等群众性组织。第八条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负责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履行职责,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并通过领导教代会、群团组织等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党支部集体研究”的原则。具体任务包括:(一)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年级处室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落实。(二)对学校近、远期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其他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
5、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三)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协同校长培养、聘任中层干部。(四)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挥和引导教代会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第四章举办单位第九条学校的举办单位是XX市教育局XX分局,学校在XX市教育局XX分局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接受其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学校党支部、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共同组成学校管理机构,分别决策相应事项,各治理主体相互制约,防止决策失误。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
6、定代表人,校长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实行职级制管理,校长依法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第十二条校长的职责(一)团结和带领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使学生得到全面的生动活泼的发展。(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执行上级的指示,对上级负责。(三)主持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四)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召集行政办公会议,领导行政班子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教科工作、体育卫生工作、教育信息化工作、财务后勤工作等。(五)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
7、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六)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努力增收节支,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七)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改进学校管理。(八)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社区、家庭的联系,积极争取社区、家庭的支持。第十三条校长的权力。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国家赋予学校的权限内,代表学校行使以下权力:(一)教研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有决策权。如遇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校长有最后决定权。(二)人事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从学校实际出发聘用、调整干部、教职工,安排干部和教职工的工作。校长有权提名学校副职、任免处室主任及其以下干部;有权决
8、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在学校教职工编制控制数内,有权引进优秀教师。(三)奖惩权。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优秀的干部和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和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四)财经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经费,发展学校各项事业。校长有对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权,有对奖金等的合理分配权。(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四条学校设校务部、党建办、科研部、课程部、资源部、学生部、安全科、餐饮部等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某方面的工作。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制度,各职能部门对校长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
9、工合作,敢于承担责任。校务部:负责学校文件的拟定、信息上传下达、处理日常学校事务等。党建办:负责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学生部:具体负责全校学生教育管理、活动奖惩等工作。课程部: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师德考核等工作。科研部: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重大项目研究等工作。资源部:具体负责学校物资购置、维修,物产统计等工作。餐饮部:负责学校师生日常饮食等工作。安全科: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第十六条职能部门一般设主任一人,视需要设副主任一人。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主任由校长(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学校党支部考察,校务会议研究,校长任命,同时报区教育分局备案。第十七条学校科研部下设教
10、研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负责本学科教研工作,并在教学方法研究、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发挥作用。每个教研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本组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并参与教学管理、考评等工作。各学科教师接受教研组的教育科研业务管理、指导。第十八条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和学校工作目标,研究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对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进行部署,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或由校长委托其他领导主持,成员为全体校级党政领导和各职能科室、级部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召开行政扩大会议,吸收有关成员参加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提出学校工作意见,对
11、重大工作、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安排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决定教职工的劳动合同聘任、各年级部门岗位编制;决定对教职工及学生的奖惩。行政办公会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校长具有最终决定权,责任有校长承担。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是审议学校重大方针政策的民主决策机构。对关系学校发展和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学校发展规划、人事聘任、工资分配、职称评聘等)必须经教代会审议后方能实施。教代会上的投票结果需要当场公布。教代会的审议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制,所有方案不得通过举手、鼓掌等简单形式通过。教代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每年秋季开学前教代会听取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述职,并进行不
12、记名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校长聘任干部的依据。对满意度未达到60%或连续三年未达到80%的,新学年度不得聘用为中层及以上干部。第二十条家长委员会教师家长委员会由推选出的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沟通学校管理、学生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对学校有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对与学生密切相关的安全、食宿、行为规范、校服选用等提出意见,学校相关部门及时听取并作出回应。第六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第二十一条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厉行节约,合理使用经费。学校按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未经教育、物价部门批准,学校不私立收费项目,不自定收费标准。学校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13、第二十二条学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兼顾发展学校事业和改善教职工待遇。统筹计划、保证重点,合理使用、严格把关,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第二十三条学校健全财务制度。学校财务工作收支两条线管理,按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的财务计划执行。大额经费使用由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财务室定期向校长和校务会议报告学校财务状况,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遵守财经纪律,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计监督。第二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学校实行岗位责任考评奖励制度。根据教职工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履行岗位责任的工作态度、工作量、绩效和出勤情况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另
14、制定XX一中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第二十五条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按照规定发放工资福利,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学校教师依法享有学校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教科研、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奖励,对其中贡献突出者,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教师应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全面关心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管理的规章,认真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第七章信息公开第二十六条学校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学校遵循合法、及时、真实的原则,对招生、收费、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教师
15、评优、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公开。第二十七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招生信息:区教育网站和学校公众号;收费信息:市教育网站、学校公开栏;学校预算、决算公开信息:XX区官方网站。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教师评优信息:学校公开栏。第八章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第二十八条学校依法承担教育职责,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安排,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的解散、清算程序、注销登记、剩余财产处理等处理决定。第九章章程修改第二十九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原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抵触的,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十章附则第三十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XX区教育分局批准后实施。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2023年春季施行,由学校校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