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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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三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二O二三年九月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用地现状,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本划分方案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文件要求,在原划分方案的基础上调整了部分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适用类别。本划分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三亚市城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22023
2、年)同时废止。本划分方案编制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本划分方案由三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三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三亚市行政区域的声环境管理。二、划分原则(一)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进行科学划定。(二)主要以城市规划功能结构和城镇集中建设区为单元划分声环境功能区。(三)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平方公里。(四)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
3、和促进噪声治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三、划分方法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5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一)O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根据相关规划文件,本划分方案无符合划分为。类功能区条件的区域。(二)I类声环境功能区: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保持安静的区域”规定的区域;I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
4、合用地区域。(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规定的区域;划定的0、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规定的区域;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
5、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2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1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道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区域),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港口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2 .铁路两侧区域(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区域)和具有一定规模的铁路场站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b类标准。3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距离,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
6、,确定为:(1)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叱(2)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叫(3)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0叱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铁路(不含铁路专用线)两侧区域距离的确定方法同上。4 .交通干线边界线为城市交通干线中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边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场站等交通服务区域原则上不小于0.5平方公里。5 .4a和4b重叠的区域,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划建设的交通干线和交通服务区域,未建成投入使用前
7、按其所属单元功能区类别执行相应标准,投入使用后,执行相应的4类区标准。(六)机场及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影响,适用于机场周边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机场周围区域在未受飞机噪声影响时段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o(七)乡村区域等其他区域(含纳入城市规划范围但用地性质暂不明确的区域)根据声环境管理的需要,按照以下要求确定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2 .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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