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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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勉进取、发奋成才,在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研究生中树立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专项奖学金针对我院的学籍为浙江财经大学全体研究生,且成果应以浙江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三条我院专项奖学金类别:1博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优研奖。2 .硕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乐研奖、乐学奖、乐创奖、乐行奖。第四条专项奖学金评审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第五条专项奖学金的评审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名额采取上限制,每个奖项获得人数不超过设置
2、的名额标准。如满足参评条件人数少于各奖项分配名额的,剩余名额由研究院收回。第六条有资格同时获得多个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最多可申报一项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可多次申报专项奖学金,但申报专项奖学金所涉及的各项成果不可重复使用。第二章申请基本条件第七条各专项奖学金的申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上进;4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模范作用;5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6 .积极锻炼,身心健康,举止文明。第八条凡在申请奖学金的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专项奖学金的申请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7 .无正当理
3、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者;8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第三章优研奖第九条优研奖是我院设立的博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表彰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博士研究生,每学年评选3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第十条优研奖申请者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以下任一条件:1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在一级B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二级A论文3篇以上。9 .积极参加各种学术类学科竞赛,并在省级以上学术类学科竞赛中取得奖项;10 .研究报告获得正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或政府部门批示采纳(限前三作者)。第四章乐研奖第十一条乐研奖是我院设立的硕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表彰在校积极投身学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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