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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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4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校车定义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第三条校车准入制度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X办发(2018)41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校车安
2、全管理工作的通知(XX办明电(2012)75号)规定,施行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员资格认证制度。第四条校车基本要求(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车窗不得粘贴深色反光膜;(三)应当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应急锤、ABC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四)使用年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第五条校车使用许可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三)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
3、行的校车运行方案;(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已取得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第六条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程序配备校车应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具体程序如下:(一)学校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领校车使用申请表,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申请校车使用的学校及校车提供者应当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学校填报的校车使用申请表;2 .机动车登记证书;3 .机动车行驶证;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5 .驾驶人的校车驾驶资格证明,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的身份证、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
4、明及本人有关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6 .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7 .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学校申请材料后予以初审。材料齐全的,应当在自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本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同时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送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如依法设立的道路运输企业提供校车服务的,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就其是否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进行查验,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五)经教育、公安和交通运输
5、管理部门联合审批合格的,由县(市)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六)当校车使用许可的申领条件发生改变,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第七条校车部分事项申请变更简易程序各职能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校车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在审批工作中要认真把关,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同时,要简化部分事项变更程序。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拟变更车辆所有人、机动车号牌号码、有效期限、校车标牌发牌单位等事项的,可直接向相关业务部门申请办理,并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八条校车驾驶人条件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每年
6、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五)无犯罪记录;(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第九条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程序机动车驾驶人应向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具体程序下:(一)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县(市)区
7、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校车驾驶资格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及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的3年以上驾驶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经历证明;2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等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3 .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4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以下证明材料: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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