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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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 57号)和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陕民发(2021) 120号)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第二条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原则,努力构建对象精准、分类施保、动态管理、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担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通过同级人民政府授权
2、的形式委托下放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委托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本辖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受理和审核确认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完善相应的审核确认流程和监管程序,加强监督指第四条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救助申请、入户调查、动态管理、公示等相关工作。村级至少设立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可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协助开展相关服务工作。第二章对象条件第五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指经审核确认,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对象。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6个月、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原则上申
3、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户籍所在地为在农村且拥有承包土地或者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原则上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西安市人民政府在不低于陕西省人民政府限定的标准基础上,根据实际确定。区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市级标准执行。第六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非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在外地就读期间,如户籍迁出,可随父母或监护人在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含长期或者阶段性在外务工人员)的人员;(五)现役军(警)官和
4、士官以及文职干部;第七条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1 .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2 .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3 .在监狱服刑、在戒毒所强制戒毒的人员;4 .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核实,下落不明满两年的,或被宣告为失踪人员的;5 .享受孤儿待遇或特困供养的人员;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计入共同生活的人员。第八条 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可按照该家庭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或复审前12个月收入计算,据此确定家庭月人均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工资性收入。工资
5、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并扣除必要的就业成本,包括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1 .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及其它劳动所得等实际收入,按用人单位证明或者本人工资卡的银行流水计算。2 .外出务工、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按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计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法确定务工地的,参照户籍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不能提供证明或所提供证明低于务工地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务工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二)经营净收入。经营净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全部经营收入扣
6、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1 .种植业收入以本地区同等作物的市场价格与实际产量核算;不能确定实际产量的,以当地上年同等作物平均产量核算。2 .养殖业、捕捞业等收入以本地区同等养殖(捕捞)品种市场价格与实际出栏量核算;不能确定实际出栏数的,以当地同行业上年平均产量核算。3 .从事经营类或服务活动的,按照实际纯收入或实际缴纳税收基数综合认定;无法认定的,可参考当地同行业、同规模企业平均收入或缴纳税收情况
7、综合认定。(三)财产净收入。财产净收入指出让动产和不动产,或将动产和不动产交由其他机构、单位或个人使用并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以及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1 .出让、租赁等收入,参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计算;个人不能提供相关合同或合同确定的收益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收益的,参照当地同类资产出让、租赁的平均价格推算。2 .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按照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计算,集体财产收入分红按集体出具的分配记录计算。(四)转移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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