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募基金会住所变更办事指南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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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募基金会住所变更办事指南表事项名称非公募基金会住所变更实施机关武汉市民政局办理类型马上办J网上办一次办设定依据1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00号)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2 .湖北省基金会登记规范指引(鄂民政规(2015)8号)。3 .民政部关于同意湖北省民政厅开展非公募基金会登记试点的复函(民函【2013】96号)同意“将非公募基金会登记权限下放到武汉市”。办事条件理事会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除外),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变更材料。申报材料1 .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2 .理事会会议纪要(理事签字)(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3 .填写基金会服务场所用房证明(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4 .变更后的章程(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5 .原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注:相关表格可在“武汉市社会组织网”下载。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特别程序及期限无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证照或批复名称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事项运行流程申请一受理一审查(现场勘察或听证)一决定一送达承办机构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处咨询方式1、咨询电话:、;2、办公地址:(市民之家一楼B47窗口)3、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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