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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图书资料专业人员,推动图书资料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结合全省图书资料专业人才队伍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第二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全省从事图书资料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在职称评审人员范围。第三条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2、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和研究馆员。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图书资料事业贡献力量。第五条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第六条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第三章任职条件第七条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一)管理员1 .初步掌握本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2 .具有完成一般性辅助工作的实际能力。3 .大学专科或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学历,从事图书资料相关工作满1年。(二)助理馆员1基本掌握本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
3、知识,基本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和相关政策法规。2,具备独立完成岗位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胜任各项日常基础性工作。4 .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相关工作满2年;或高中毕业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相关工作满4年。(三)馆员1掌握本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和相关政策法规,掌握本领域必要的研究方法和专业技术,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2 .具有较为扎实的业务技能和独立分析、处理较复杂问题的能力。3 .能独立负责本专业工作,具有指导助理馆员开展工作的能力,协助培养指
4、导不少于1名助理馆员开展工作。4 .结合工作实际完成业务调研报告1篇,或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5 .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工作满2年;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工作满4年;或高中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工作满7年。(四)副研究馆员1系统掌握本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扎实的业务技能和独立分析、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本领域业务骨干。6 .对某一学术领域有专门研究,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性和行
5、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或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取得具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效益的工作项目成果;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关键技术攻关。3,能带领团队负责本专业工作,培养指导1名馆员或助理馆员开展专业工作。4.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1)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编制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或制定业务工作标准、规范、章程等2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2)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完成数字资源建设、网络资源建设或图书馆相关技术的应用和开发工作1项,实践效果良好,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应层次)专家委员会验收鉴定。(3)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完成2项以上专题业务
6、工作项目或服务案例,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应层次)专家委员会验收鉴定。(4)在全省业务培训中系统讲授过本专业课程,累计不少于10个学时并有一定的教学实绩;或在市级及以下业务培训中系统讲授过本专业课程,累计不少于30个学时并有一定的教学实绩。(5)结合工作实际,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1篇有独到见解并对实际工作有较好参考应用价值的业务研究(技术)报告,并要求有上级部门的评鉴意见。5,任现职期间学术研究取得下列成果中的2项:(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本专业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编撰并正式出版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教材1部或文献整
7、理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正刊)发表本专业论文不少于4篇,每篇不少于4000字,其中至少1篇代表作须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基层专业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或公开出版的论文集发表本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4)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完成省(部)级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图书馆学会科研项目中的1项;或主持完成市(厅)级研究课题1项。基层专业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完成市(厅)级研究课题1项;或参与完成省(部)级课题1项。(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组织实施4个市(厅)级以上单位
8、合作举办的中型读者活动4项或2个市(厅)级以上单位合作举办的小型读者活动10项,完成资料的整理编写,形成专题汇编。(6)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取得的本专业成果获市(厅)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或公共图书馆专业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取得的本专业成果获市级以上图书馆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6、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工作满2年;或硕士学位、第一学历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工作满5年;或在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工作满5年。(五)研究馆员1具有本领域系统完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
9、识,科研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有能力解决复杂的专业问题或指导完成重大科研任务,有较高的专业影响力,是本领域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2 .对本学术领域有深入研究,能够带领团队取得具有创新性或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工作能力强,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取得具有显著实用价值或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工作项目成果;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成功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3 ,能带领团队开创某一方面工作,培养指导1名副研究馆员或馆员开展专业工作。4 .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1)主持编制市(厅)级以上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或制定业务工作标准、规范、章程等2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2)主持并组织实
10、施数字资源建设、网络资源建设或图书馆相关技术的应用和开发工作1项,实践效果良好,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应层次)专家委员会验收鉴定。(3)主持完成2项以上专题业务工作项目或服务案例,能够攻克重要业务技术难题,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应层次)专家委员会验收鉴定。(4)在全省业务培训中系统讲授过本专业课程,累计不少于30个学时并有显著的教学实绩。(5)结合工作实际,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2篇有独到见解并对实际工作有较好参考应用价值的业务研究(技术)报告,并要求有上级部门的评鉴意见。5 .任现职期间学术研究取得下列成果中的2项(其中第1至3项中1项,第4至6项中1项):(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并
11、正式出版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并有与专著内容相关的论文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编撰并正式出版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教材1部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文献整理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并有与教材或著作内容相关的论文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3)独自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正刊)发表本专业论文不少于5篇,每篇不少于4000字,其中至少2篇代表作须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4)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中国图书馆学会科研项目中的1项。基层专业人员主持完成市(厅)级研究课
12、题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五)完成省(部)级课题1项。(5)主持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成果或示范性案例,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采纳推广1项,或被市级党委政府、省级主管部门采纳推广2项以上。基层专业人员主持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成果或示范性案例,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级主管部门采纳推广1项以上。(6)作为主要参与人取得的本专业成果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或作为主持人取得的本专业成果获市(厅)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或公共图书馆专业人员作为主持人取得的本专业成果获省级以上图书馆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6 .大学
13、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工作满5年。第八条建立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在图书资料专业领域成就显著,对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从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标准的,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查实有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取消评审职称资格,并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已取得的职称资格,一律予以撤销,并按照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等处理。第十条词语解释(一)专著。指学术性
14、的研究论述著作。不包括论文集、资料汇编、普及读物、文艺作品等。(二)教材。指用于图书馆学、情报学教学或培训的专业教材。(三)文献整理。指古籍或近代文献校勘、注释、评介、今译等著作。其中“本人撰写部分字数”指除去文献原文字数后本人实际执笔撰写的字数。(四)正式出版。指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同时在中国ISBN中心注册的出版机构出版并配发标准书号(ISBN)的图书。(五)公开刊物。指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并配发国内统一刊号(CN)的连续出版物。(六)正刊。指按其规定刊期正常出版的期刊。不包括增刊、年干心(七)核心期刊。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
15、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又称CSSCI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又称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核心期刊列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以上均不包括扩展版)中收录的刊物,以论文正式刊发时间为准。第十一条相关问题解释(一)本评价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专业学术成果等均应为任现职后取得,并与申报专业相同,同时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二)申报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三)申报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四)本条件中的“课题”“项目”均须通过相关部门鉴定验收或准予结题。(五)本条件中的“业务项目”须提供项目计划、完成总结、完成后的认定或考核、评估材料等佐证材料。(六)本条件中的“服务案例”须提交完整案例的编写文档、效果反馈或参与行业交流、出版等佐证材料。(七)市:指设区市。(A)基层专业人员是指长期在我省县乡(不含区)单位从事图书资料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第十二条本评价标准为申报陕西省图书资料系列初、中、高级职称的通用条件,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不低于该标准的评审条件。第十三条此前与本评价标准不一致的,以本评价标准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省现行政策执行。第十四条本评价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