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大纲初稿的评审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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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大纲初稿的评审指标(包括但不局限于)序号评审指标指标解释1课程设置方案是否符合本次教学改革定位课程设置方案须适应学科发展和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结合各培养单位的人才培养需要,注重研究生课程建设的规划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兼顾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建设需要,体现新课程体系的先进性、综合性、均衡性;应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教指委的指导性意见。2课程属性、学科归属、培养层次、实验环节等设置是否合理依据课程大纲判断课程的属性、学科归属、培养层次、实验环节等设置是否合理3课程设置门数是否合理每个一级学科设置学科核心课10门左右(可根据实际略作调整);每个二级学科设置专业核心课、专业课、
2、研讨课各5门左右(可根据实际适度上调,专业课含文献阅读、学科史类课程),实验/实践课数量不做限制,但须按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4课程学时设置不符合规定是否合理规定:核心课、专业课按照40-60学时,每10学时0.5学分的标准设置,“文献阅读”、学科史类专业课程的学时可适当缩短;研讨课程设置为20学时1学分;实验/实践课设置为30-60学时1-2学分;公共选修课设置为30-40学时1学分。5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是否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课程须分别设置,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须体现专业学位特点。核心课可与学术型研究生的核心课有重复设置,专业课、研讨课、实验/实践课应单独设置。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设置数学类、创新创业活动和实践类课程6是否重复设课不同课程之间存在内容重复。7是否能体现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层次课程设置及内容应体现、区分硕士生、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和普博生的培养层次。8开课学期设置是否合理课程开设应符合前行和后行规律,基础类课程应在进阶类课程之前开设(每学年秋季学期在前,春季学期在后)。9本研贯通课程设置是否合理在学校具有的本科专业内,遴选优质课程,面向优秀的本科生开放。10新兴/交叉学科课程设置是否合理依据课程大纲判断新兴/交叉学科课程设置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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