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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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推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我市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依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市级大赛”)是面向西安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第三条市级大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全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强化和培养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素
2、质,培养优秀科技创新型后备人才,推进建设创新型城市进程。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市级大赛的主办单位为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西安市教育局。主要职责为制定市级大赛实施细则,负责市级大赛的计划组织,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各区县级大赛的开展。第五条市级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联合组成,组织委员会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起草和修订创赛实施细则,制定大赛活动方案,并负责市级大赛的组织实施。第六条每届市级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市科协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则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第七条市级大赛设立评审
3、工作监督组,对大赛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第三章活动内容第八条市级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第九条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第十条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市科协依据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市级大赛,并对区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区县级大赛”)进行检查指导。第十二条区县级大赛是市级大赛的基层赛事,由各区县科协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各区县实际参照市级大赛实施细则制定区县级竞赛规则,并按照规则组织竞赛。第十三条创赛组织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务实、
4、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十四条市级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第十五条市科协每年第三季度印发市级大赛通知,公布申报名额。区县级组织机构须按照分配名额及有关要求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市级大赛。第十六条市级大赛和区县级大赛应规范评审工作,确保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辅导评审项目或与参赛者有亲属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委;对创新成果必须通过申报材料审阅、现场问辩(根据当届赛事情况视情组织)等评审环节;评审专家的研究方向要与评审项目的所属学科一致,每个学科评审组必须由三位以上评审专家组成,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建立健全评审专家更新机制,每届评委会成员要在上届基础上至少
5、更新四分之一以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审工作,不得泄露评审方面的保密信息,不得散布未公开发布的消息。第十七条市级大赛组委会对区县级大赛组织工作进行指导。依据区县级大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并据此调整下一届市级大赛的申报名额。第十八条市级大赛获奖名单于终评结束后在“西安科技工作者服务网”()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区县级大赛结果须及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第十九条公示期内,接受对公布获奖情况有异议的实名投诉(质疑投诉者须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大赛组委会对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区县级组织单位接到市级大赛组委会要求核实的投诉后,要据实调查,严
6、肃处理,及时反馈。第五章竞赛规则第二十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市级大赛活动内容,制订各项竞赛规则,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O(见附件)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即表示其自愿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参加市级大赛的活动,其所有参赛行为都受本实施细则的约束。参赛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等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保护1参赛者中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2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字、图片、图形、音频或视频
7、资料,均受、商标权和其它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不得公开发布、播放。3 .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以及进行公益使用等。第二十三条免责声明1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市级大赛的举办,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2 .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参赛者可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 .因参加市级大赛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
8、责任。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市科协负责解释,于发布之日起实施。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2023年)本规则依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制定,适用于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参赛者申报和竞赛评审工作。区县级竞赛应遵循本规则参赛及开展组织工作。一、申报(一)申报者和申报作品要求1 .参赛学生须为西安市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国际学校)。每个参赛学生(包括集体作品的学生)在一届大赛中,只能申报一个作品参加科技创新成果竞赛。2 .参加市级竞赛学生须由区县级组织单位在区县级赛事获奖学生中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须符合市级竞赛规则和各项申报要求。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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