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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防治知识IOO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领域?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2、什么是职业病?答: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答: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4、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答:预防为主,防治结合。5、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什么职业卫生要求?答: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
2、准;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6、什么是建设项目?答: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7、建设单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在什么时间阶段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答:可行性论证阶段。8、建设单位应向什么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9、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如何确定本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害因素是否为职业病目录所列职
3、业病的危害因素?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目录中所列危害因素为职业病危害因素。10、什么是三同时制度?答: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1、劳动者应当在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答: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12、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答: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
4、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1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什么部门?答: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1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进行哪些措施?答:及时组织救助、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15、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进行救助、检查等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承担?答:用人单位。
5、16、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答: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17、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什么部门承担?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18、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新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何种职业健康检查?答: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19、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告知劳动者本人?答: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20、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谁来承担?答:用人单位。21、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有哪两种形式?答:上岗前的职业卫
6、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2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咖些内容?答: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似乎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2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哪些内容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答: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24、警示标示应当包含哪些内容?答: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25、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的
7、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措施?答: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车里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26、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和贮存,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防护措施?答: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2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是故应急
8、救援预案。28、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什么评价?答: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29、建设项目进攻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经过什么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0、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过什么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
9、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32、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答: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支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3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内容及目的?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形式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34、工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答:应当督促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
10、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要求纠正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35、什么是职业禁忌?答: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36、由于职业病的隐匿
11、性比较强,从接触职业病危害到发病需要一段时间,有的甚至几年、十几年之后才有可能暴露出来。那些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应当怎样求助?答: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37、诊断机构有权对作业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吗?答:一直以来,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都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难点。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特别授予诊断鉴定机构一个权力,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诊断鉴定机构可以进行工作场
12、所调查,也可以由安监部门组织调查。此外,可以根据相关监管部门提供的情况,根据临床表现,包括劳动者的自述,由诊断鉴定机构作出诊断、鉴定结论。在用人单位不提供资料的情况下也可以作出诊断,另外,还需要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关系进行进一步的确认。38、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可以申请鉴定吗?答: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如果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39、用人单位不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要负什么法律责任?答:用人单位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
13、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40、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要承担的后果?答:首先,劳动者有权拒绝这种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劳动或工作;其次,对这种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行为可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检举和控告。卫生行政部门一经查实,应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41、在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提供哪些资料?答: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
14、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42、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43、用人单位可否与疑似职业病病人解除劳动合同?答: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15、,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44、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业病病人的哪些待遇?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4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职贡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二)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H)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46、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用人单位有何处罚?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