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临床医务制度三甲评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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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立医院临床医务制度三甲评审复评审修订版资料目录: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类别全院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编号Y1Z1G1-1-013名称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生效日期今年-(H-O1制定单位医务科、护理部修订日期今年-12-21版本第6版一制定目的及早评估、干预疑难病例,提高疑难病例的救治能力,锻炼医疗队伍。二适用范围全院各科室三主要内容定义: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1疑难病例的基本指征,至少包括以下情形:11患者入院超72h,当前有明确的症状体征,但没有明确的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1.2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
2、期疗效。1.3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14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各科室在上述疑难病例识别基本指征范围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和诊疗常规,进一步细化、明确本科室的疑难病例识别标准。2讨论流程2.1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组织科内讨论。22科内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指定高级职称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务任职资格。2.3解决疑难病例所需要的诊疗能力或医疗设备条件,超出本科室的诊疗范围或能力范围时,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并主持院内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超出
3、本院的诊疗范围或能力范围时,上报医务科,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后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参加疑难病例讨论。3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提出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做好发言准备。参会人员需对患者有关资料及病情进行全面分析、讨论,制定可行性诊疗方案。4记录:4.1讨论时主管医师做好书面记录,并整理记录在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上;主持人审核签字。4.2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基本信息,讨论时间、地点、参加人(其他科室人员应注明学科、职称)、主持人、记录人,讨论过程中各发言人发言要点,讨论结论(主要是指后续诊疗方案),记录人签字,主持人审核签字。讨论结论记入病历。4.3病历中必须有专门的
4、“疑难病例讨论结论记录”,格式及要求按照省病历书写与管理基本规范(2023年版)执行。4.4疑难病例讨论涉及多学科进行的,其讨论结论应记录参加人员所在科室名称或医疗机构名称、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5讨论应有护士长及责任护士参加。6各科主任要及时评估患者病情变化及治疗效果,必要时医务科对疑难危重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追踪。类别全院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编号Y1Z1G1-1-014名称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生效日期今年-(H-O1制定单位医务科、护理部修订日期今年-12-21版本第6版一制定目的讨论死亡病例原因,分析救治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为今后诊疗工作提供参考。二适用范围全院各科室。三主要内容定义:指为全面梳理
5、诊疗过程、总结和积累诊疗经验、不断提升诊疗服务水平,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病例的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诊疗过程等进行讨论的制度。1凡死亡病例,医患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参与抢救的医务人员应在患者死亡后立即告知死者近亲属,尸解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或者冻存条件下7日内进行,以明确患者的具体死亡原因。患方意见、尸解知情同意书签署情况,医师应在抢救记录中如实记录。2各科对每例死亡病例(包括在我院门、急诊区域内已有医务人员接诊后发生死亡的患者或在住院期间发生死亡的患者)必须进行详细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门、急诊死亡患者由最终接诊医师所在科室完成死亡讨论。3死亡
6、病例讨论应在患者死亡后1周内完成,涉及纠纷、刑事案件或猝死的死亡病例必须在24h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并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尸检病例在尸检报告出具后1周内必须再次讨论。4死亡病例讨论应当在全科范围内进行,由科主任主持,主管医师、护士长及责任护士必须参加,必要时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若科主任在患者死亡后1周内因故不在岗,则由其向医务科申请指定并经同意后,由本科室副主任(职务)主持。接受了多学科诊治的死亡患者,需要进行多学科讨论,则由医务科负责人主持。5死亡病例讨论情况应当按照我院统一制定的模板进行专册记录,由主持人审核并签字。死亡病例讨论结果应当记入病历。6死亡病例讨论程序:1.1 讨论前经治医师必
7、须完成死亡记录。6. 2讨论时经治医师汇报病情摘要、抢救治疗经过、死亡原因。6. 3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及抢救过程、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应汲取的经验教训等。7死亡病例讨论记录:7. 1各科室建立专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指定人员在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主要记录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患者基本情况、疾病诊断和病情发展、转归的分析,重点分析死亡原因和影响因素。7. 2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分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7. 3死亡病例讨论结论记录格式及要求按照省病历书写与管理基本规范(2023年版)执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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