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docx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监督指导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实施,推动公司的环境、社会及治理的发展。
2、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ESG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三名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四条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第五条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第六条ESG委员会下设ESG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无需是ESG委员会委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成员组成,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及执行委员会决议,包括但不限于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执行会议有关
3、决议等工作。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一)关注研究公司ESG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研究和制定公司ESG管理的战略规划、管理结构、制度和实施细则等;(三)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四)指导监督检查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工作的实施,评估公司总体ESG绩效并提出相应建议;(五)审议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相关报告及其他与ESG相关的重大事项;(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八条主任委员的主要职责为:(一)召集、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环境 社会 治理 ESG 委员会 工作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