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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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NPR-2022-16002湘水发2022) 14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水利局、县市区水利局(水行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湖南省水利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等相关政策、规定,对原湖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湘水发(2018) 16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水利厅2022年4月29日湖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
2、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等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设计施工、监测监理、验收报备、监督检查、问题认定与责任追究。第三条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人民政府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规定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权限内项目、省级立项(审批)水利项目(省立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项目)、风电项目和跨市州项目,以及水利部下放省级审批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组织开展省内生产建设项
3、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指导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市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级下放给市级人民政府1 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项目与市级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指导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域内省级立项的占地10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10万立方米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负责县级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
4、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协助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省直管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以及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管理权限由市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规定;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下放给市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管理权限不得再下放。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水土保持业务培训,提高生产建
5、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第六条 生产建设单位(包括个人)应当认真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第二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第七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前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权限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士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八条水土保持方案分报告书和报告表。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及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及以上5
6、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及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由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第九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生产建设单位可以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也可以实行承诺制,由生产建设单位组织技术审查,提交审查意见。技术审查专家(含水土保持、生态、水利工程、概预算等专业)不少于5人,从省级水土保持专家库抽取。实行承诺制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对严格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规程、认真执行水土
7、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等作出书面承诺;对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愿意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作出书面承诺,有关式样见附件3。生产建设单位申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提交申请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立项建设文件、身份证明材料、水土保持承诺书及审查意见(实行承诺制的)等材料,有关式样见附件1、3、4o第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申请材料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一)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二)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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