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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立医院行政管理制度三甲评审复审制度资料修订版目录宣传工作制度接待采访、拍摄管理规定院内广告管理规定类别全院制度一党务管理编号DWG1-1-005名称宣传工作制度生效日期今年-O1-(H制定单位党群工作部制订日期今年-12-25版本第6版-制定目的进一步规范医院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为医院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为了充分调动全院职工搞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医院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时效性,强化科室的自我宣传意识,使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医院学科发展和文化建设服务。二适用范围全院三主要内容1管理部门医院宣传管理部门为党群工作部。2宣传工作的目标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医
2、院的中心任务展开,通过全面、准确、适度、及时的宣传报道,对内充分发挥凝聚队伍、振奋精神的作用,对外提高医院知名度、增进医患沟通,更好地展示医院的公益性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实现医院发展战略目标服务。3医院宣传的主要范围和内容宣传工作范围包括策划与实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各类宣传资料的编辑制作、摄影摄像、资料保存;随时了解卫生系统各类相关信息等。我院的主要宣传工作内容如下:3.1医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3. 2医院各方面建设特别是医教研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及先进科室、个人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特别注重医院特色技术、优势学
3、科及名医名家的宣传。4. 3医院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重大措施和医疗工作重要信息的宣传。5. 4上级领导同志参加我院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我院及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6. 5医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7. 6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宣传报道。8. 7新闻媒体采访。9. 8危机管理中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4凡宣传材料均为由党群工作部统一把关、审核。涉及重要宣传内容,须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经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道。宣传稿件应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凡涉及医院保密、敏感等不适宜对外宣传的事项,不得宣传报道。5党群工作部将对内、对外发表的稿件进行收集、登记、存档、备案,年终
4、将对积极发稿的作者和科室予以奖励。6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医院员工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广泛汇集院内的宣传信息,医院建立一支覆盖全院的通讯员队伍,扩大和畅通宣传渠道。各科室的通讯员要及时向党群工作部提供线索,并按规定完成稿件撰写任务。7鼓励各科室大力宣传报道本科室的新技术、新成果、名专家、专业特色等。科主任为科室宣传负责人,负责提出本科室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策划并组织实施本科室新闻宣传活动,相关宣传材料需先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医务科审核签字后,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未经管理部门准许,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8新闻记者直接到医院具体科室采访时,被采访科室要
5、及时通知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审核同意后将安排专人陪同记者进行采访,各科室不得自行邀请新闻单位采访与医院有关的任何信息。9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应注意保持社会安定,有利于医院的发展。报道中涉及到的重要数据、重要情节,应核实清楚,并经党群工作部审阅,向院领导班子汇报后方可发布。对外新闻发布工作由党群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任何科室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消息。10各科室网络信息联系人负责本科室新媒体平台、医院内、外网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电子屏幕信息等的送审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要对上报的信息确认签字,党群工作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凡需在网络和电子屏幕发布的重大事件信息,应分别由主管宣
6、传的医院领导审批;未经审核、审批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11条幅、张贴物、展板、宣教手册、宣传片、宣传栏等文宣品由党群工作部统一管理。需要在院内悬挂条幅、张贴海报、摆放展板、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栏的科室,应向党群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各科室、病区内宣传栏的制作需由党群工作部统一批准制作,并审核宣传材料的内容与宣传栏的版式。12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网络及新媒体宣传平台,扩大医院对外和对内宣传的阵地。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完善医院网站、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快手、视频号等平台在对外宣传和交流中的重要作用。C类别全院制度一党务管理编号DWG1-1-006名称接待采访、拍摄
7、管理规定生效日期今年-OI-O1制定单位党群工作部修订日期今年-12-25版本第7版-制定目的确保医院的重要新闻在各级各类媒体的有效宣传报道,加强内外联系,宣传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新进展和新成就,普及科学知识,弘扬医院精神,鼓舞职工干劲,塑造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和声誉,规范医院对外宣传的服务和管理。二适用范围全院三主要内容1党群工作部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医院的采访工作,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不得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2各新闻媒体的工作人员来我院采访或拍摄,需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医院党群工作部开具市立医院接受采访准入证。3党群工作部审阅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
8、单位介绍信,了解工作意图和工作范围,开具市立医院接受采访准入证。下班时间和节假日由医院总值班负责审查后开具。4接受采访的原则:4.1新闻媒体申请采访院领导或向院领导约稿,党群工作部根据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院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党群工作部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10. 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院有关科室,党群工作部根据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向有关科室安排采访事宜。11. 科室收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当及时反馈党群工作部,以便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
9、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12. 对于医学科普知识、新技术项目等有利于医院形象的宣传采访,只要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经科室主任和被采访人同意,可以接受采访。13. 凡接到记者涉及医疗纠纷的采访,医务科及相关科室人员在本案没有定论之前不接受采访,要第一时间与党群工作部取得联系,三方共同研究是否接待,以及由谁出面接待、接待口径。4. 6各科室有权要求前来采访的媒体工作人员出示市立医院接受采访准入证,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办公室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党群工作部履行相关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5接待媒体采访流程4.1 预约采访:党群工作
10、部检验记者身份、介绍信,了解记者采访目的、内容后向记者开具市立医院接受采访准入证,介绍有关科室接待记者采访。4.2 非预约采访:科室负责人礼貌接待,询问记者身份、采访目的内容,报告党群工作部或总值班,核实了解情况,电话授权同意接待采访或到现场处理接待问题。5. 3医院重大新闻发布启动新闻发言人制度。5. 4突发新闻事件,启动医院突发新闻应急处理预案,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6接待拍摄专题片、新闻节目及其它视频6. 1需求科室须向党群工作部提供拍摄计划、宣传内容,拍摄涉及的科室、仪器等简介。7. 2摄制工作必须在不影响医疗工作的情况下进行;拍摄患者必须经患者同意。8. 3摄制时全体人员要保持安静,不
11、得大声喧哗,不准吸烟。6.4摄制时不得改动医院原来的建筑设施,不得私自移动医院的各种设备,如剧情需要做布景,摄制组事先征得医院有关部门的同意,拍摄结束后应立即恢原样。6.5拍摄现场医院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做好拍摄工作,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医院有权停止拍摄,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情况。6.6接受拍摄科室或个人负责提供场地、人员和道具,在不影响医疗质量和规范的前提下积极无条件的给予配合。如剧情需要提供医疗设备、器械等,科室视情况酌情给予支持。6.7拍摄现场如有需要医院协调解决的问题,由摄制组负责人与医院工作人员协商,其他人员恕不接待。6.8拍摄时,必须注意安全。如发生
12、损坏医院建筑、医疗仪器设备、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及时处理。类别全院制度一党务管理编号DWG1-1-007名称院内广告管理规定生效日期今年Y)I-(H制定单位党群工作部制订日期今年-12-25版本第6版一制定目的加强对医疗广告信息管理,规范医院发布医疗广告信息行为,保证其真实可靠,正确引导群众就医。二适用范围全院三主要内容1本规定所称院内医疗广告信息,是指利用各种媒介(含微信、微博等传播手段)直接或间接介绍医院或科室、医务人员医疗服务的广告信息(不含对内的通知、讲座等)。2院内发布医疗广告信息,应当经过党群工作部审批,不得私自以科室、个人名义发布医疗广告。3可发布医疗广告、
13、信息:3.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3.2精神文明、廉政建设;3.3科室简介、专家简介;3.4医院新技术、新疗法;3.5大型义诊、卫生日宣传活动;3.6医院在其法定控制地带标示仅含有医疗机构名称、标识、联系方式的自设性户外广告.4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下列内容:4.1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4.2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4.3处方药广告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与其他医疗机构比较;4.4烟草及相关产品广告,保健品、婴儿奶粉广告;4.5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4.6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4.7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含企业)的名义、形象做证明的;4.8利用新闻报道,医疗资讯服务类节(栏)目或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4.9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5审批和制作管理市立医院品牌形象视觉识别系统应用管理办法来执行我院院内医疗广告信息发布的审批和制作。6监督检查6.1 党群工作部作为院内宣传发布机构对各类宣传制品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内容健康向上、形式美观大方、文字准确无误。6.2 党群工作部对全院范围宣传制品进行定期检查,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宣传牌匾等。6.3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科室或个人,将视情结轻重按我院奖惩规定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