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人员紧急替代管理规定医护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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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立医院行政管理制度三甲评审复审制度资料修订版目录在职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人员紧急替代管理规定医护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类别全院制度一人力资源编号R1ZY-1-009名称在职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生效日期今年-O1-IO制定单位人力资源部制订日期今年-12-28版本第5版一制定目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规范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工作。二适用范围医院全体员工三主要内容1在职在岗人员通过国家统招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持学校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由医院进行全面的考核并签署在职人员攻读脱产研究生协议后方可离院。规定时间内未到人力资源部备案者,视为自愿放弃参加考核
2、,不保留其岗位。2考核成绩优秀及良好者,读研期间,保留岗位。2.1儿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取得有效学位、学历证书后返回医院上班,报销读研期间学费(不包括学杂费、书本费、选课费、教材费、住宿费、水电费、服装费等),考核优秀者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金拾万元整;考核良好者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金叁万元整,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C2.2其他专业研究生经院班子会研究同意,报销读研期间学费(不包括学杂费、书本费、选课费、教材费、住宿费、水电费、服装费等),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3急需紧缺专业、本规定未涉及到的专业及攻读博士研究生者经院班子研究确定读研期间待遇。4读研期间提出离职的,按照市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离职管理规定执行。5
3、读研后回院工作应满十二年,服务期未满提出离职的,须全额归还医院报销费用、安家补助金并支付违约金拾万元整,其他按照市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离职管理规定执行。6读研方式、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改变。7读研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署名单位为市立医院的,按照市立医院科技奖励管理办法给予奖励。8读研期间登记结婚、生育,需提前到医院宣传部备案,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每半年到医院宣传部查体备案。9科室负责人读研期间原则上不主持工作,由单位指定临时负责人。10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读研协议为准。类别全院制度一人力资源编号R1ZY-I-O1O名称人员紧急替代管理规定生效日期今年-OI-IO制定单位人力资源部修订日期今年-12-2
4、8版本第5版一制定目的为提高我院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科学、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障日常医疗工作规范、连续进行,依据我院医疗核心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简历我院人员紧急替代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全体医护人员三主要内容1人员紧急替代的定义人员紧急替代是指某一岗位减员或工作人员因故短期离岗,或工作量突然增加、发生突发事件时,紧急启动院内协调机制,通过科内、院内调配,使该岗位工作职责由其他工作人员替代履行,保障医疗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系统管理方案。2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紧急替代所需人员列入医院整体人力资源规划。紧急替代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启动,根据岗位及人员需求,分别由保健科、医务科、护理部等
5、职能部门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将修改的紧急替代方案及人员需求报人力资源部。值班时间的人员紧急替代工作由总值班负责。3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勤;上班期间不得离岗、串岗及随意换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科主任、护士长许可,并安排人员替代,方可离开。4替代方案人员替代机制实行院、科两级管理4.1 门诊工作人员替代制度4.1.1 普通门诊若不能出诊,本人于三日前及时报告本科室主任和门诊办公室安排其他人员出诊。4.1.2 专家门诊如不能出诊,本人于一周前及时报告本科室主任和门诊办公室安排相应职称的人员出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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