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南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云南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省属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国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省属企业,是指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和监管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省属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省属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
2、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及落实、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第三条省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第四条省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全面构建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广大员工的合规意识和行为自觉,营造依规办事、按章操作的合规氛围,有效防控合规风险,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第五条省属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加快
3、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一)全面覆盖。坚持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部门、各级子企业和分支机构、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二)强化责任。把加强合规管理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全员合规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员工的合规责任并督促有效落实;()协同联动。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监察、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四)客观独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对企业和员工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和处理。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干涉。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第六条党委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
4、)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二)推动科学立规、严格执规、自觉守规、严惩违规;(三)研究合规管理负责人人选、合规管理牵头部门设置;(四)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五)对合规管理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意见;(六)按照权限研究或决定对有关违规人员的处理事项。第七条董事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批准企业合规管理战略规划、基本制度和年度报告;(二)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合理配置合规管理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源;(三)决定合规管理负责人的聘任、解聘;(四)决定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的设置和职能;(五)研究决定合规管理有关重大事项;(六)按照权限决定有关违规人员的处理事项;(
5、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第八条监事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监督董事会的决策与流程是否合规;(二)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三)对引发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四)向董事会提出撤换公司合规管理负责人的建议;(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第九条经理层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根据董事会决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二)批准合规管理具体制度规定;(H)批准合规管理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合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四)明确合规管理流程,确保合规要求融入业务领域;(五)及时制止并纠正不合规的经营行为,按照权限对违规人员进行责任
6、追究或提出处理建议;(六)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第十条省属企业设立合规委员会,与企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等合署,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承担合规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监督和评价合规管理工作。第十一条省属企业应当明确合规管理负责人。合规管理负责人由省属企业相关负责人或总法律顾问担任,合规管理负责人职务不纳入兼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制订合规管理战略规划;(二)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并提出合规意见和建议;(三)领导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四)向党委会、董事会和总经理汇报合规管理重大事项;(五)组织起草企
7、业合规管理年度报告;(六)公司章程、董事会或合规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第十二条省属企业可以单独设立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也可以明确法律事务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合规管理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合规支持,主要职责包括:(一)研究起草合规管理计划、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规定;(二)持续关注法律法规等规则变化,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与预警,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合规审查和风险应对;(三)组织开展合规检查与考核,对制度和流程进行合规性评价,督促整改和持续改进;(四)指导企业各部门、子企业和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工作;(五)受理合规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举报,组织或参与对举报事件的调查,并提出
8、处理意见或建议;(六)组织或协助业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向部门及员工提供合规咨询;(七)参与业务部门对商业伙伴的合规调查;(A)公司章程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合规职责。第十三条省属企业各业务部门负责本领域的日常合规管理工作,按照合规要求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主动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发布合规预警,组织合规审查,及时向合规管理牵头部门通报风险事项,妥善应对合规风险事件,做好本领域合规培训和商业伙伴合规调查等工作,组织或配合进行违规问题调查并及时整改。省属企业监察、审计、财务、法律、内控、风险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环保等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牵头部门
9、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商协作机制。第三章合规管理重点第十四条省属企业应当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在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应当特别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切实防范合规风险。第十五条省属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加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一)公司治理。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制度文件的合规审查,提升决策有效性,保障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依据法律规定正确履职,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效融合;(二)市场交易。完善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决策批准程序,建立健全自律诚信体系,突出反欺诈、反商业贿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规范资产交易、招投标等活动;(三)投资管
10、理。严格执行省属企业投资监管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工作体系和违规投资行为防控体系,防止违规投资行为,强化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四)采购管理。严格执行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坚持集中采购为主、分散采购为辅,健全采购管理体系和采购信息系统,加强供应商管理、采购价格管理、采购过程控制、采购绩效管理;(五)合同管理。严格遵守审慎签约、诚信履约原则,加强对合同签订内容合法性、程序正确性等方面的合规审查,关注商业条款及商业条件不对等的商业合同。落实合同承办部门主体合规责任,落实合同签订主体的适格性、合同授权的合规性,建立健全合同执行评价制度;(六)资本运作。严格遵守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所
11、持上市公司股权变动行为。依法依规做好公众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债企业在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七)财务税收。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财务事项操作和审批流程,严守财经纪律,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政策;(八)债务管理。全面落实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维护资金安全、提高资本回报等有关要求,规范资金拆借和担保管理,加大债务监督检查力度,严肃问题责任追究;(九)信息安全。强化信息安全保护的有效性与执行性,采取全面可行的保护措施,防止重大商业信息与内幕信息泄露。尊重业务伙伴和客户的隐私信息。依法合规规范采集、处理、保存
12、和使用个人信息;(十)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合规管理工作体系,强化对招投标和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建设资金等环节全过程合规管控,规范履行施工、监理、设计合同,保障建设项目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顺利实施;(十一)知识产权。及时申请注册知识产权成果,规范实施许可和转让,加强对商业秘密和商标的保护,依法规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十二)资产租赁。建立健全资产租赁管理制度,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完善租赁合同管理,加强对租赁性资产运行的审计和监督;(十三)出口管制。严格执行国家出口管制法律法规,防止出口产品及服务因违规受到处罚。严格遵守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避免受到相关制裁
13、;(十四)商业伙伴。对重要商业伙伴开展合规调查,通过签订合规协议、要求作出合规承诺等方式促进商业伙伴行为合规,依法合规采集、处理、保存和使用商业伙伴保密信息,保护商业伙伴隐私信息;(十五)安全环保。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企业生产规范和安全环保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发包商、供应商、承包商等实施相同的安全环保合规要求,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十六)产品质量。完善质量体系,加强过程控制,严把各环节质量关,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十七)劳动用工。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十八)选聘招聘。建立完
14、善经营管理人员内部选聘、市场化选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的制度规定,规范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全面实行员工公开招聘,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十九)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坚持依法依规、廉洁节俭、规范透明的原则,规范企业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的使用以及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二十)社会捐赠与赞助。严格审批程序,防止因不当捐赠与赞助导致的社会负面评价与不良效果;(二十一)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第十六条加强对以下重点环节的合规管理:(一)制度制定环节。强化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的合规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要求;(二
15、)经营决策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加强对决策事项合规论证把关,保障决策依法合规;(三)运营管理环节。严格执行合规制度,加强对重点流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运营管理过程照章办事、按章操作,确保内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遵守和落实;(四)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第十七条加强对以下重点人员的合规管理:(一)管理人员。促进管理人员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认真履行承担的合规管理职责,强化考核与监督问责;(二)重要风险岗位人员。根据合规风险评估情况明确界定重要风险岗位,有针对性加大培训力度,使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业务涉及的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追责;(三)海外人员。将合规培训作为海外人员任职、上岗的必备条件,确保遵守我国和所在国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四)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员。第十八条强化海外投资经营行为的合规管理:(一)加强企业对外贸易、境外投资、海外运营以及海外工程建设等行为的合规管理,深入研究投资所在国或地区政治环境、法律法规、国际通行规则及国际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特定国家或地区合规要求,全面掌握禁止性规定,明确海外投资经营行为的红线、底线;(二)健全海外合规经营的制度、体系、流程,探索在重要国家或地区、重大项目设立合规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重视技术、市场、财务、法律合规等方面的论证和尽职调查,依法加强对境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