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修订版).docx
《阳江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修订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阳江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修订版).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阳江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修订版)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培育战略性产业集 群,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 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入广东省人 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 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和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 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21号)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依 法纳税的合金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绿色能源、新型建材、五金 刀剪、生物医药、智能家电、食品加工、轻工纺织、节能环保、 电子信息、激光增材等
2、产业的工业企业,以及招商引资相关的行 业协会、机构和企业。第三条 项目动工奖励。对投资总额1亿元(含)以上的新 落户项目,在正式签约后半年内动工建设并承诺按期完工的,当 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已超2000万元时,给予100万元奖励。 (市商务局)第四条 项目竣工奖励。对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半内竣工投产 且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新落户项目,按实 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市商务局)第五条 项目达产奖励。对正式投产后年主营收入达到1亿 元(含)以上的新落户企业,在企业投产后第一、二、三个会计 年度内,按照企业年主营收入分别给予对应年度一定比例的
3、奖 励,三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年主营收入1亿元(含) 至5亿元(不含)的,分别给予对应年度主营收入的1%、0.5%、 0.5%奖励;年主营收入5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对应年度 主营收入的1%、0.8%、0.5%奖励。(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第六条 企业增长奖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对上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且同比增长 10%以上的工业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含)至5亿元(不 含)且同比增长8%以上的工业企业,次年按主营业务收入新增 部分的0.5%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时符合第 五条和第六条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只对其中
4、一 条进行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第七条支持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对“新升规”工业企业给 予10万元奖励;新升规”工业企业次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 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第八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首次获得国家工信部认 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获 得省工信厅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第九条 要素补贴支持。对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 (含)以上的新落户企业,自竣工投产之日起三年内,用水、用 电、用气分别给予0.1元/立方米、0.01元/千瓦时和0.01元/立方 米的补贴。单个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阳江市 重点 产业 招商引资 奖励 办法 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