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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医学教学大纲基本内容:法医学及其主要分支学科的基本概念;死亡的概念及尸体现象;常见暴力性死亡的原因、表现、死亡性 质及法医学鉴定;猝死的概念及常见类型;人身伤害损伤程度及残疾程度的评定;高、低温及电流损伤;生物性检 材的个人识别;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基本要求: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法医学及分支学科的概念、研究内容,熟悉常见的暴力性损伤、死亡的表现、猝 死的常见类型、临床法医学鉴定要点、常见毒物中毒表现、生物性检材的个人识别及常见医疗事故的发生原因、环 节及预防,积极发挥作为临床医生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教学安排:第一章绪论第二章死亡与死后变化第三章机械性损伤第四章机械性窒息第五章高温、
2、低温及电流损伤第六章猝死第七章/第八章临床法医学鉴定第九章中毒第十章/第十一章生物性检材的个人识别第十二章医疗纠纷第一章绪论【目的要求】1、掌握法医学的概念:包括法医学的定义、法医学与医学的关系、法医学的分支学科、法医学的工作内容、 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的实践意义。2、熟悉法医学鉴定的程序,法医学鉴定与鉴定人,法医学鉴定书的书写项目。3、了解中国法医学的历史和国外法医学史的概括,法医学发展展望。【教学内容】1、法医学的定义,法医学产生的实践,法医学在医学科学中的位置,法医学与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一致性 和独立性。法医学的基本任务:为揭露犯罪事实真相提供科学证据的任务,为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证据
3、的任务,为 处理重大事故、卫生防疫、卫生立法等提供科学证据的任务。临床医学与法医学;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的意义:担任鉴定人,作为证据证人,揭露罪犯,规范合理的疾病治疗, 警惕和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丰富医疗知识。2、法医学工作的内容;现场勘验:现场的概念,现场勘验注意的事项,现场的保护。尸体解剖:符合法医解 剖的尸体,确定死亡原因,判断致死方式,推定死亡时间,推定致伤物体,进行个人识别。活体检查:损伤鉴定, 劳动能力的鉴定,疾病检验,精神鉴定,亲权鉴定,诈病、造作病、造作伤的检查,医疗事故的鉴定。物证检验, 物证的概念,物证的种类。书证检查,书证的概念,书证的内容。3、法医学鉴定人的范围,法医鉴定人
4、的工作职责,司法鉴定的原则,法医鉴定书的内容,鉴定结论。4、国内外法医学发展简史及展望。第二章死亡与死后变化【目的要求】1、掌握死亡的概念,掌握死亡过程,生物学死亡的死亡征象,暴力死和非暴力死的概念,假死和超生反应的 特征,关于死因和死因分析;掌握各种早期尸体现象、影响因素和早期尸体现象的法医学意义。2、熟悉晚期尸体现象及其影响因素,推测死后经过时间的方法。3、了解近年来对死亡的研究进展,尤其是关于脑死亡的研究进展,脑死亡的诊断标准;死后人为现象,死后 尸体的化学变化,昆虫、动物对尸体的毁坏。【教学内容】1、心脏死、呼吸死、脑死亡的定义;脑死亡的原因,脑死亡的病理变化,脑死亡的诊断标准,诊断脑
5、死亡的检 查方法,脑死亡与植物人。2、死亡过程: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的概念,生物学死亡期的概念和诊断标准。区分暴力死和非暴力死的法医学 意义,暴力死的几种方式:自杀死、他杀死和意外死。假死的概念,假死的原因。超生反应的概念和原因。3、死因分析:主要死因,直接死因,死亡的诱因,辅助死因,合并死因。4、早期尸体现象:肌肉松弛,尸冷和影响尸冷的因素,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斑的定义、分布、分期、颜色。 影响尸斑生成的因素,尸斑的法医学意义。尸僵的定义,影响尸僵的因素,尸僵的法医学意义。尸体痉挛,尸体自 溶。晚期尸体现象:腐败,干尸(木乃伊),白骨化,尸蜡,泥炭糅尸,浸软儿。5、根据早期尸体现象、尸体化学
6、变化、胃内容物消化程度、昆虫或动物对尸体的损害等来推测死后经过的时间。第三章机械性损伤【目的要求】1、掌握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变化及所造成的功能障碍。2、掌握钝器伤、锐器伤及火器伤的基本概念、损伤形态、损伤程度、致伤物及其致伤方式等。3、掌握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的目的、程序和特点。4、熟悉头部、胸、腹部各重要脏器的损伤特点,颅脑损伤的各种致命伤。5、了解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机制,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机械性损伤与临床医学的关系。【教学内容】1、机械性损伤的概念,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机理及影响因素,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变化可分为表皮剥脱、皮 下出血、各种创、骨折和关节脱位、内脏破裂、肢体断碎等。2、常见的
7、表皮剥脱的基本类型有:划痕及其特征、掐痕及其特征、擦痕及其特征、撞恨及其特征、压痕及其 特征。表皮剥脱的法医学意义。皮下出血的发生原因及其形态特征,皮下出血在不同部位形成不同的形态,如“竹打中空”等。皮下出血的法 医学意义。创的概念,创的特点:由六部分组成,即创缘、创角、创口、创壁、创腔和创底。创的法医学意义。机械性损伤造成的各种类型的骨折及其特点,骨折的法医学意义。肢体断碎发生的原因。机械性损伤所致的各 种功能障碍。3、钝器伤的致伤物、致伤方式、打击力度和打击部位的不同可造成不同形态,不同程度的损伤。钝器损伤的 共同形态特征都有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开放性损伤创口呈不规则形态,闭合性损伤体表损
8、伤轻,内部损伤重的特 点。徒手伤、咬伤有攻击伤和抵抗伤,手持钝器包括棍棒伤、斧锤伤和砖石伤。挤压伤和坠落伤也符合钝器伤的特 点,挤压伤多见于交通事故,大的灾害,案件属于以外灾害和事故,他杀、自杀者少见。坠落伤往往外轻内重,一 次暴力形成,震荡伤明显等。4、锐器伤的基本形态,常见的锐器有刀、斧、匕首、刺刀、镰刀、菜刀、柴刀、剪、锥及螺丝刀等。锐器伤 共同的形态特征为:形成的创角锐,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腔较深,无组织间桥,常损伤深部血管、神经和内脏 器官。切创、砍创、刺创、剪创的形态特征,借以推断案件的性质,损伤的程度,致伤物的推断和认定。5、火器伤可分为枪弹伤和爆炸伤,枪弹伤的五种类型:(1)
9、贯通枪弹伤,(2)盲管枪弹伤,(3)同旋枪弹伤, (4)反跳枪弹伤,(5)擦过枪弹伤。枪弹伤的距离具有法医学意义。枪弹伤的法医学鉴定。6、颅脑损伤:头皮出血,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脑组织损伤,外伤性脑水肿,外伤性脑疝。7、各种交通工具造成的损伤。道路交通损伤:撞击伤、碾压伤、摔跌伤,挥鞭样损伤。火车损伤和航空损伤。8、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确定死亡原因,推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确定案件性质。第四章机械性室息【目的要求】1、掌握机械性窒息的过程和表现,室息的一般尸体征象。2、掌握溢死、勒死和扼死尸体的一般征象,溢死与勒死的区别。溢死、勒死和扼死的法医学鉴定。3、掌握水溺死的原因和过程,溺死的尸
10、体征象,溺死的法医学鉴定。4、了解压迫胸腹部和堵塞呼吸道而致的窒息、性窒息、体位性窒息的一般特点和法医学鉴定的意义。【教学内容】1、窒息的概念,窒息可分为机械性窒息、中毒性篁息、电性篁息、空气缺氧性窒息、病理性窒息和新生儿窒 息。机械性窒息为本章重点:(1)压迫颈部所致的窒息 包括溢死、勒死、扼死等。(2)压迫胸腹部所致的篁息 如 压死、挤死、活埋。(3)闭塞呼吸孔道所致的窒息如用柔软物体同时压闭口、鼻腔引起窒息。(4)异物阻塞呼吸 道所致的窒息 如以各种固体物体阻塞咽喉或呼吸道而引起窒息。(5)液体吸入呼吸道所致的窒息 如水、羊水、 酒、油类、血液或呕吐物等被吸入呼吸道和肺泡均可引起窒息。2
11、、机械性窒息(缢死、勒死和扼死)尸体的外表征象和内部征象:血液呈暗红色流动状,内脏淤血,浆膜及 黏膜下点状出血(TardieU斑),肺气肿、肺水肿等的形成。3、根据原始现场、致死工具、死亡性质、索沟或扼痕的位置、方向、深度及出血,深部组织的改变等鉴别溢 死、勒死和扼死。4、溺死的法医学鉴定所解决的问题有:进行个人识别,确定是否为溺死,溺死尸体损伤的鉴定,溺死与死后 抛尸的鉴别,确定溺死的死亡时间等。5、性窒息、体位性窒息的一般特点和法医学鉴定的意义。第五章高温、低温及电流损伤【目的要求】1、掌握有关烧伤(死)的概念及内、外部征象,区分生前烧死和死后焚尸的法医学鉴定的特点。2、掌握有关冻伤(死)
12、的概念、征象和法医学鉴定的知识。3、掌握电流损伤对人体造成的损伤特点和形态学变化。4、熟悉中暑发生的条件、中暑后的变化和法医学鉴定。5、了解雷击伤(死)、其他物理性损伤对人体造成的损伤特点和形态学变化【教学内容】1、烧伤(死)的概念、征象、死亡机制、法医学鉴定。烧死和死后焚尸的鉴别。2、中暑发生的条件、中暑后的变化和法医学鉴定3、影响冻伤的因素,冻死的机制,冻死的尸体征象,冻死的法医学鉴定。4、电流损伤的特点,影响电流损伤的因素;人体对交流电更敏感,电流强度越大,对机体的损伤越重,电击 死的死亡机制是由于心室纤颤,或由于脑干受损,呼吸麻痹。电流斑,电烧伤,电流出口,电击纹和电击后的体内 改变。
13、法医鉴定意外电击死,自杀电击死和他杀电击死。5、雷电对机体的作用具有电流的直接作用,可造成死亡和各种神经症状,雷电击纹,雷电引起的各种机械性 损伤。雷击死的法医学鉴定。6、其他物理性损伤对人体造成的损伤特点和形态学变化第六章猝死【目的要求】1、掌握猝死的概念,猝死的特点、原因和诱因,猝死的法医学鉴定。3、熟悉心血管、呼吸、中枢系统疾病引起猝死的原因、诱因、病理变化和尸检所见。4、熟悉青壮年猝死综合征和婴幼儿猝死综合征5、了解消化和生殖系统疾病引起猝死的原因、诱因、病理变化和尸检所见【教学内容】1、猝死也称为急死,指貌似健康的人,由于潜在的疾病或功能障碍,而发生的突然、意外的非暴力死亡。几 乎所
14、有的疾病都可引起猝死,但以心血管疾病占首位。诱因以精神因素、过度的体力活动、暴饮暴食、过冷过热有 关。2、猝死法医学鉴定的目的和意义,猝死的法医学鉴定的步骤,死因分析的大致几种情况。注意与暴力死相鉴别。3、引起猝死的心血管疾病: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瓣膜病,原发性心肌病,病毒性和 孤立性心肌炎,主动脉瘤破裂的病理变化,发病机制,诱因和尸体解剖的形态学改变。4、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高血压性脑出血,颅内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脑出血,珠网膜下腔出血,脑梗塞和癫痫病 的发病原因、病理变化、诱因和尸检所见。5、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疾病导致的猝死的原因、病理变化、发病诱因
15、及尸体解 剖所见。6、原因不明猝死是法医学鉴定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婴儿猝死综合症发生的年龄、发生的季节、急速意外的 死亡为特点,排除暴力死和杀婴。青壮年猝死综合症具有的特点;死者平素身体健康,男女比例为11: 1,多数发 生在20-40岁的男性青壮年,在凌晨死亡为多见,尸检未发现明显病变。胸腺淋巴体质的解剖学特点,猝死的原因 和机制的不同学说。抑制死的发生过程和机理学说。第八章临床法医学鉴定【目的要求】1、掌握重伤、轻伤、轻微伤的概念、分类原则。2、掌握精神异常致伤害案的一般特征及与伪装精神病的鉴别要点。3、掌握诈病、造作伤(病)的概念和特点。4、熟悉法医临床学检验的对象和任务;损伤程度鉴定的概念、过程和依据;熟悉法医精神病学的概念、研究 对象和任务,熟悉诈病、造作伤(病)损伤特征和鉴别要点。3、了解法医临床学的概念和研究范围;了解有关伤残评定的法律、法规;了解法医精神鉴定的法律依据和程 序;了解精神隙碍的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评定原则;了解虐待儿童的概念,及损伤特征。【教学内容】1、法医临床学的发展及有关的法律知识介绍。2、法医活体检验的概念。3、损伤程度鉴定的概念、过程和依据。4、损伤程度的分类,重伤、轻伤及轻微伤的概念;重伤、轻伤、轻微伤鉴定的标准,损伤与疾病的法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