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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 务 助 学 社程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组织机构1第三章权利和义务2第四章奖惩制度4第五章公益活动6第六章会议制度7第七章招新制度9第八章档案管理制度10第九章财务管理制度10第十章附则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全称是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义务助学社。“义务助学社” 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学生组成的非赢利性社团。第二条义务助学社以实践“奉献爱心,义务助学”为宗旨,以“培养社会 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号召大学生立足校园,服务社会,为政 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弘扬大学生的优秀品质,提高 大学生服务社会的综合素质。第三条本社团奉行自愿、奉献、友
2、爱、互助、进步的原则。第四条社训:团结务实奉献 创新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社员大会由具有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义务助学社社籍的学院学 生组成,是本社最高权利机构。第二条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或废除社团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二)审查秘书处和社长的工作报告。(三)审查财务预、决算报告。(四)审查对社员开除社籍的处分。第三条 本社设主席团,主席团由社长、副社长及秘书长组成。主席团为社 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社员大会闭幕期间履行社员大会职责。(一)社长:全面负责社团工作,向会员大会汇报社团情况。(二)副社长:负责协助社长工作,统筹、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工作。(三)秘书长:负责记录主席团工作,传
3、达主席团决定,协调各部门工作。第四条本社设常委会,常委会成员由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及副秘书长组成。 常委会的主要职责为商议并决定社团的重大事宜、活动和人事安排。第五条本社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副秘书长及各 部门副部长组成。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为总结各部门前段时间工作,部署后期工 作,交流部门有关信息。第六条本社设全体干部大会,全体干部大会成员由主席团、各部门部长、 副秘书长、各部门副部长及委员组成。干部大会的主要职责为总结社团前段时 间的各项事宜和活动,部署后期各项工作。第六条部门机构(一)秘书处设副秘书长两至三名及委员若干名。负责做好社团档案管理, 财务票据管理,各部门工作资料
4、整理及记录,会议记录,协助秘书长工作等。(-)组织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三名及委员若干名。负责社员招募, 委员选拔,社员大会召开,组织策划社团各种大小活动等。(三)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及委员若干名,全面负责对外 联络宣传,募集企业及各界人士赞助,阳光义卖活动,诚信报亭安排等。(四)协调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委员组长一至四名及委员若 干名,全面负责社员助学活动,协调社员与助学对象及家长之间的助学问题,整 理助学对象档案,联系社员,与社员沟通交流等。(五)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三名及委员若干名,全面负责本社 团各项非网络的宣传工作等。(六)新闻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三
5、名及委员若干名,全面负责社团 各项活动采访,新闻发布,向媒体投稿,社团博客网络建设,社刊编辑等。(七)阳光行动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三名及委员若干名,全面负责 校园环保,“以物换物”,敬老院之夕阳行动等社团公益拓展活动。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一条社员纪律(一)遵守社团章程。(二)服从社团领导和管理,统一行动。(三)不得私下向家长索要钱物等,一经发现并审查核实,开除社籍.(四)不得无故不按时进行义务助学献爱心社会实践活动。(五)社员不得私自接受助学对象和随意更换、扩大助学对象。如有此种现 象,后果自负,并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社籍处分。(六)不得违反社团财务制度。出现虚报、瞒报、虚支
6、等情况,经审查核 实达1次者开除社籍并返还实际经费;经审查核实达2次以上者(含2次)并 报院方处理。第二条 本社团实行注册会员制。凡承认本社章程并提出申请的同学,经主 席团审查并通过秘书处存档即可注册为本社社员。第三条本社团社员具有以下权利:(一)具有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二)具有参与社团管理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具有参与、组织和策划社团活动的权利。(四)具有入、退社团的自由权。(五)具有审查社团财务的权利。(六)在助学过程中出现助学对象及其家长对社员提出超出服务范围的要求 或其他不文明行为以及助学对象不配合助学的,社员有权向协调部提出终止义务 助学服务,并交主席团审核,由秘书处备案
7、。(七)树立自我形象,注重社团形象,维护学院形象。第四条本社团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贯彻会议决议。(二)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为社团发展出谋划策。()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准时到达助学对象家庭中进行义务助学献爱心 社会实践活动。(四)树立并维护社团良好形象,爱护社团公共财产、设施。(五)和社团负责人保持联系,反映助学情况,提出建议、意见。第五条社员入社必须宣誓,誓词如下:我宣誓:我志愿加入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义务助学社,遵守社团的章程,执行社团 的决议,履行社员义务,把社团的事业当做自己的责任,积极工作,不畏困难, 一定做到“有爱心”,“有恒心”,“有责任心”。
8、承诺在义务助学社至少坚持 奉献一年。退社后,我愿成为“名誉社员”,继续为爱心事业作贡献。第四章考核与奖惩制度第一条干部考核标准(一)思想及政治态度:a.对党的认识及态度:政治上对自己有较高要求,积极靠拢组织,拥护党 的各项方针及政策;b.对社团中心工作的认识:明确中心工作的目的,指导思想和意义,能够 向同学广泛宣传,团结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在部门开展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活 动在同学中扩大影响,积极就某一中心问题任务提出建设性方案。(二)工作情况:a.工作态度: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中奋力进取, 能虚心听取其他社员意见,实事求是,关心他人的思想工作和学习;b.组织能力:开展活动时
9、,事先有计划,事后有总结,准备工作充分,扎 实,活动过程中,有条不紊,使工作得到预期效果;c表达能力:在各种正式场合下,能清楚、完整,简明,扼要的口头表达 某一思想内容,有很强的文字表达能力;d.工作任务:非常熟悉本部的具体工作,具有较强的本部门工作特长,在 开展工作时能做出正确的决定;e.使用和选择工作:考虑到每个干部的特点,使用时扬长避短,大胆提拔 有才能的干部,使其能力得到很好发挥。(H)学习情况: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学习与工作 的关系处理妥当。注:干部考核由指导老师、理事会联合决定,考核结果由秘书处备案。第二条义务助学献爱心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活动中成绩显著社员奖励方法
10、(一)召开社员大会公平表扬,出海报表扬。(二)将其义务助学献爱心业绩上报学院团委、学生党支部、在推优入党等 方面优先考虑,并通报表扬。(三)将其义务助学先进业绩上报校团委、学生处,向全校师生通报表扬并 向全校师生推广学习。第三条社团纪律处分:(一)批评教育(二)内部警告(三)内部严重警告(四)大会批评(五)停发聘书(六)撤销社团内职务(七)开除社籍注:以上奖惩由理事会执行,奖惩结果由秘书处备案。第四条助学考核制度(一)日常考核及调查1 .社员有特殊情况无法助学,必须有书面请假条向所在区域副部长请假, 并联系家长协商。确有紧急情况无法请假或无法与助学家长联系协商,必须事 后补写请假条,并由所在区
11、域副部长与家长联系协调。2 .社员无故缺席助学达1次/学期,经协调部核实后,给予批评教育处 分;无故缺席助学达2次/学期,经协调部核实后,给予内部警告处分;无故 缺席助学达3次/学期,经协调部核实,报主席团审议后,给予开除社籍处分。 助学对象家长联系社团反映社员无故缺席助学达1次/学期,经协调部核实后, 给予内部严重警告处分;达到2次/学期,经协调部核实,报主席团审议后, 给予开除社籍处分。3 .委员无故缺席助学达1次/学期,经协调部核实,报主席团审议后, 给予内部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发聘书处分;无故缺席助学达2次 /学期,经协调部核实,报主席团审议后,给予开除社籍处分。助学对象家长
12、 联系社团反映委员无故缺席助学达1次/学期,经协调部核实,报主席团审议 后,取消评优资格,撤销社团内职务;达到2次/学期,经协调部核实,报主 席团审议后,给于开除社籍处分。注:以上考核由协调部、理事会联合执行,考核结果由协调部和秘书处联合备 案。(二)社团年终评选(标准参选“助学之星评选标准”)。金牌爱心家教710人(助学对象成绩有显著(25名以上)提升者直接取 得金牌爱心家教资格)银牌爱心家教烂20人(助学对象成绩有显著提升(1525名)或者获得 家长感谢信者直接取得银牌爱心家教资格)优秀社员坚持助学达十四次(含)以上者。注:情况是否属实必须由协调部审查并报主席团批准,交秘书处存档。1 .特
13、殊情况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席团审查确认方可承认。2 .所受惩罚可观其表现由本人或上级部门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由主席团 审核决议减轻或取消其处分。3 .以上制度由社员大会执行机构代为执行。第五章公益活动第一条本社团公益活动分为品牌活动和主要活动两种。第二条品牌活动为:义务助学献爱心社会实践活动即义务助学之朝阳行动。第三条主要活动为:(一)敬老院之夕阳行动。慰问孤寡老人。(二)阳光义卖。筹集爱心资金资助更多的弱势群体,支撑其它公益活动。(三)诚信报亭。宣传诚信,对我院师生进行诚信教育,推进我院精神文明 教育。(四)校园八分钟和校园环保型。宣传爱护环境,维护学校清洁,建设绿色 校园。(五)“以物换物
14、”。筹集衣物、书刊、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捐助给贫困 地区及贫困学生。(六)举办“爱心杯”羽毛球大赛,促进社员沟通,丰富社员生活,宣传 公益爱心活动。(七)举行社员茶话会、为社员过生日、观看教育影片、趣味篮球赛等促 进社员沟通交流,丰富社员生活,教育社员的活动。(八)外出参观革命圣地,对社员进行爱国教育。(九)与本校或兄弟学校的社团举行联谊等交流活动。(十)根据社团实际情况,组织其他有意义的活动。第六章会议制度第一条考勤制度(一)理事会、全体干部会议、社员大会均做考勤记录,作为各项评优的依 据之一。(二)准时参加社团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有特殊情况须提前 向本部门部长提交书面请假条,经主
15、席团批准后方可生效。若无重大紧急事件, 会后补假无效,按旷会处理。(二)与会人员按会议通知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全体干部会议干部请假不得超过3次;社员大会干部请假不得超过 2次。(特殊情况除外)注:1.早退与迟到处理相同,迟到或早退25分钟视为旷到。2.缺勤累计达到一定次数,由各部负责人找其谈话、教育;如不改正者, 各部部长将本人情况作书面材料报送理事会,由理事会研究分别以通报批评,内 部警告,内部严重警告,撤消社团内职务,开除社籍等处分。第二条例会制度(一)遵守“民主化、合理化、制度化”原则。(二)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理事会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四)全体干部会议每一个月召开一次(五)社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需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出席。(六)社员大会与会社员需佩戴社员证出席;全体干部会议与会干部需佩 戴工作正出席。(七)各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部门例会,考勤传达至秘书处。第三条全体干部会议考核(一)副部长及以上者迟到达1次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达2次给予内部警 告处分;达3次给予大会批评处分;达4次给予停发聘书处分。旷到达1次给 予内部严重警告处分;达2次给予大会批评处分;达3次给予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