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docx
《山西省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省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山西省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各直属机构,各中大型企业,中央驻晋单位:为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 水平与增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 准、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发布我省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 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3年全省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为 12%,下线为4%。二、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山西省境内的所有城镇企业 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三、各市各部门要根据我省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指 导各类企
2、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实际,在经济效益增长 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职工工资水平同步提高。四、企业要按照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相 关规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年 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等情况,综合考虑企业劳动生产 率提高以及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 因素,参考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2023年职工平均工资 增长幅度。其中:生产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可围绕企业工资指导 线基准线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 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职工工 资增长;人工成本压力较大的企业,在支付能力允许的情况 下,可不低于工资
3、指导线下线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企业 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范围安排职工工资 增长的,依法履行必要的民主协商程序后,可低于工资指导 线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企业支付给在法 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职 工的工资,在剔除规定项目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五、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或机构,要严格 执行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晋政 发201848号)规定,加强对所监管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 情况的动态监控和执行结果的清算,对2022年度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高于同年度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IL4 万元)2倍即22. 8万元的企业,在符合工效联动要求情况下, 2023年工资总额增幅应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幅的80%;国有 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 度下降。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9月22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西省 2023 企业 工资 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