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修订)(征.docx
《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修订)(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修订)(征.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对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含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 训机构)的管理,有效保障培训课程预付费安全,切实维护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营利 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北京市单用途预 付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 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
2、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 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参考 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文 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参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业分类 要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主要类型包括:音乐、舞 蹈、美术、戏曲戏剧、曲艺五大类。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付费是指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 构预先收取学员培训服务费用,并向学员提供相应培训服务 的一种消费模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预付费收取费用的,应在 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的指导下,自主选择1家北京辖区内商 业银行作为存管银行,签署预付费存管服务
3、协议,开立唯一 的资金存管专用账户。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区级 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求,将预收资金全部直接进入存管专用账 户,全额纳入监管范围。第四条按照“加强规范、保障发展、行业引导、分类 监管”以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工作原 则,建立健全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预付费监管责任体系 和工作机制,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第五条文化和旅游部门是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 行业主管部门,本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属地管 理,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本级其他相关部门,指导区级 文化和旅游部门开展对区域范围内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 构的监管工作。各区
4、应建立健全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市场监管等 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监管联动的工作机制, 加强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经营行为、安 全管理等方面的监管,通过“双随机”等联合检查方式开展 日常检查。第六条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其官网等信息平 台和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及时公示机构名称、培训项目名 称与计划、收费标准、退费办法、隐私保护措施、纠纷及投 诉处理电话等涉及培训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信息。第七条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应参 照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 本),与学员(包括未成年学员监护人或成年人学员,下同) 签订书面合同文本,并按照合
5、同约定及相关规定办理收费和 退费事宜,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 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学员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 收费项目、收费方式、退费办法等事项,并保证学员能够便 利、完整、充分地阅览和理解。对涉及学员义务或文化艺术 类校外培训机构权利的内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 以显著方式进行提示。第八条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 30日收取培训费用,不得指定或强制学员使用预付费方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将以下两种收费方式明确 告知学员,供学员自主选择:一是“一次(一课)一结”的 即期交易收费方式,鼓励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即期 交易方式;二是通过预先
6、存入存管银行培训费的预付费方 式。如果学员同意不采取即期交易方式,则应根据本条规定 采取预付费方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 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90日的培训费用, 且不得超过5000元。双方签订合同后,学员应将约定时间 跨度内的预付费全部进入该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存 管专用账户,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其他主体或 存管专用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预收培训服务费,提供培训服 务主体与收费主体应一致。学员支付现金的,培训机构应于 1个工作日内将预收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同时将相关交易信 息报送存管银行,并按规定为学员开据正式发票。文化艺术 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向存管银行提
7、供培训进度、分次付款时 间、学员基本情况等信息。存管银行按相应的培训进度划转 资金给培训机构,存管资金拨付应与培训进度同步、同比例, 实行“一课一消”。具体拨付规则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完成本次培训课程并经学员确 认后,存管银行应于3个工作日内执行资金拨付。文化艺术 类校外培训机构完成每次培训课程且履行告知义务后,学员 超过7日未确认的,存管银行视为其确认同意,执行资金拨 付。第九条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招收学员、收取费 用、签订培训合同时应明确告知退费规定。学员在交付预付 费后7日内,尚未接受培训服务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 构应当自学员要求退费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 费。学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市 营利 性文化 艺术类 校外 培训 机构 课程 预付 管理办法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