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电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担管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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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电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担管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目标与依据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29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23)X号)精神,关于印发XX市营造全省一流用电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X政办传2023)X号)等文件要求,科学合理界定政府、供电企业、用户权责关系,进一步规范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建设费用,降低电力接入工程建设成本,从快速满足用户接电需求,助力优
2、化电力营商环境、确保工程实施质量并实现双方共同监管出发,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章适用范围与定义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范围为2023年3月1日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供电企业和政府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电力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指的电力接入工程是指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不包含用户提出的超标准供应或个性化需求的延伸服务。第三章工作原则第四条按照“政企共担、保障投资、先试先行”的原则建立政府、供电企业共担电力接入工程建设费用
3、的管理机制,落实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关于延伸电网投资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晰地方政府、供电企业、电力用户三方在延伸电网投资中的责任界面,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推行地方政府、供电企业、用户三方高效协同业扩报装服务,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第四章投资界面第五条低压非居民用户电力接入工程全部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160千瓦及以下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原则上采取0.4千伏供电,供电企业投资建设的电力接入工程范围为公共管网至电能计量箱,计量箱宜设置在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内,以计量箱出线为产权分界点。第六条新建居住区电力接入工程全部费用由政府承担;新建居住区以外的电力用户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承担电气工程投资,政府负责完
4、善项目用电所需的线路通道、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第五章实施细则第七条低压非居民用户电力接入工程全部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并实施;新建居住区电力接入工程由区政府自行组织建设(自建模式);新建居住区以外的IOKV(20KV)及以上电力用户接入工程由区政府委托供电企业统一建设(统建模式),区住建局,园区管委会建设部门与供电企业按年度签订电力接入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协议,供电企业按年度统一组织电力接入工程土建与电气工程可研、设计、施工、监理和物资框架招标并参照电网工程管理模式实施。第八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后,其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将地块位置、使用权面积、规划
5、用途、成交时间、受让人等相关信息与供电企业共享。第九条供电企业负责办理由政府承担投资建设的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环评、水保、稳评、安评、施工等行政审批手续,负责办理占(征)地、青苗补偿、线路跨越补偿、线路通道清理等相关手续及费用缴纳。区发改委组织区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等职能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协助供电企业推进相关行政审批以及占(征)地、青苗补偿、线路跨越补偿、线路通道清理等相关手续办理,并对办理过程进行协调督办。(一)新建居住区项目1、供电企业获取项目用电信息后,出具并答复外部电力接入方案。2、XX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财政安排专项建设资金后,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接入工程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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