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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意:请各位领导及时查阅,并于7月2日(周六)上午前将意见反馈至部办公室(以书面形式电子版发送至马丽的QQ)。项目股份制承包(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项目承包管理,根据集团公司杉【2014】170号文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承包是企业内部承包,采用股份制承包的承包形式。第三条、项目股份制承包的原则:自由职工自愿入股,股权配置、股金额度合理,坚持法人授权,实行超利分配。第四条、项目股份制承包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第五条、承包人组成、承包人方代表资格及认定:工程项目经理是股份制承包的牵头人和组织者,是承包人的代表(以下简
2、称承包人代表),在工程四部的委托下组建项目承包班子,代表所有承包人代表向工程四部负责;项目承包班子以项目部管理人员为主,工程四部全体职工(工程四部在册正式职工,或者聘用超过五年的外聘职工)均有资格参与。在承包人代表的组织下,采用自愿参与的形式组成承包集体。一般情况下,承包班子应包括以下人员: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生产经理,商务负责人。承包班子人员确定后,承包人代表应向工程部书面呈报承包方案,经工程部认定,并上报集团公司管理部门批准、立项后方可根据本办法签订承包协议。第六条、参与承包的承包人不少于两人,不多于九人。所有承包人共同筹集资金缴纳项目承包风险抵押金。项目
3、承包股份分为岗位股份和风险抵押金股份之和。其中岗位股份原则为:岗位股份代表该工作岗位所占有的股份,和具体人员无关,和风险抵押金所占股份有同等的权力和义务。一般情况下,项目经理(执行经理)5%,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3%,生产经理3%。岗位股份可根据项目部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分配,其他岗位也可分配股份,但所占比例不应高于股份总额的20%。风险抵押金为现金形式,不接受有价证券、动产、不动产抵押物。在承包班子中,承包人代表股份占比应为最大。承包人收益和风险承担的比例同所占股份的比例。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四部及下属项目部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第二章项目承包管理职责第八条、工程四部与股份制
4、承包人代表的关系:1、项目部是工程四部代表集团公司派出管理工程项目的一次性管理机构,承包人代表与工程四部之间既有行政隶属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2、承包人代表是集团本部(工程四部)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受集团本部(工程四部)委托,履行集团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约,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的关系;第九条、工程四部的职责:1、工程承包合同由集团公司(或其委托人)签订,并由工程四部统一管理;2、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如周转材料、工具、用具、行政办公用品等)及其他财产(如临建等)的购置、调动、转让、租售统一由工程四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3、工程四部代
5、表集团公司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并审核项目部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计划;4、代表集团公司选聘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股份制承包人代表(项目经理、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5、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项目股份制承包合同;6、协调项目与项目之间、项目与外部之间的关系,为项目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7、为项目办理或提供施工生产必备的法律手续和相关资料;8、对施工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材料(钢材、商混)根据集团规定,实行集中采购,但应就采购价格和承包人代表进行沟通。其他材料原则上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工程部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及价格不合理的采购、租赁行为有权进行否决;有权否决不合
6、格劳务分包及价格不合理的劳务分包;7、协助承包人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劳务、材料招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8、对项目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9、行使对项目主要管理员工的管理和考核权,主要包括行政职务的任免,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升降,岗位的调动等;10、委派专业财务人员对项目成本实施监督与核算,协助承包人代表回收工程款、质保金进入集团公司账号,对施工项目的资金进行监督管理、调剂使用,建立健全财务账目。在工程款中优先收取管理费、代缴税金。协助、指导承包人代表进行工程的决算和结算工作;IK及时组织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成本考核,并根据考核结论和项目股份制承包合同进行兑现。12、按照相关制度
7、对股份制承包项目进行考核,如发现有以下问题可单方面终止股份制承包合同,重新任命、选定承包人(承包人代表): .股份制承包人代表因身体、人事调动、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 .连续三个月进度达不到业主/承包四部要求的; .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经相关部门指出后拒不整改的,或者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连续三个月不健全/不能正常运转的; .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隐患,经相关部门指出后拒不整改的,或者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不能正常运转的; .经成本考核,连续三个月出现实质性亏损,或者一个月的实质性亏损超过当月完成工程量的百分之十五的; .有伤害集团公司信誉的其他行为的。13、工程保修期内,协调业主和股份制承包人代表
8、做好工程维修工作,如果承包人代表懈怠履行保修义务,工程部应自行安排工程维修,全部工程质保金不予退还承包人代表。第十条、股份制承包人代表应按照项目股份制承包合同的要求履行职责,其职责包括:(-)责任1、代表集团公司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履行“项目股份制承包合同”规定的任务;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成本核算体系并组织实施;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
9、问题;7、按“项目股份制承包合同”合理处理股份制承包人代表与国家、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8、接受并协助企业进行项目检查、评价和评奖申报;9、负责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并进入集团公司账号,在工程部的指导下进行工程的决算和结算工作;10、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代表负责工程的正常保修工作。(二)、股份制承包人代表的权限股份制承包人代表必须按照工程四部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行使职权。对股份制承包人内部,实行管理事务工公开透明的原则。股份制承包人代表在其承包的施工项目中具有以下权限:1、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洽谈业务,签署与项目生产有关的业务性文件(不包括具有重要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文件)
10、;2、参与项目管理班子的组建,提出项目一般管理干部名单,并经工程四部审核后予以聘用;3、在工程四部授权范围内,股份制承包人代表对项目员工工资(外聘人员)有申请权;负责对项目成员进行考评,对考评不合格者,有权根据承包四部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必要时可将其退回工程四部;4、按相关管理制度和程序选用分包队伍。分包合同在工程四部备案(分别提供合同副本给工程管理部、财务科、经营预算科);5、按相关管理制度和程序选用材料供货商(钢材、商混按集团公司的要求执行)、设施料、机械设备租赁单位,材料采购合同在工程四部备案(分别提供合同副本给工程管理部、财务科、经营预算科);6、对进入项目的材料、设备、周转料具等有权进
11、行合理调配、组合和使用;7、对项目一般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组织编制/审批,具体要求可参照集团相关文件的规定;8、定期召开承包班子会议,向所有承包参股人汇报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状况,分包价格、材料价格以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其他参股人的监督和质询;9、对项目到账工程款,承包人代表按以下程序使用: .税金、管理费由工程四部代扣代缴; .人工费由承包人结算,工程四部审核后代付; .材料费由承包人结算,工程四部审核后代付; .管理人员工资、二线工人工资,有工程四部审核后代付;第三章项目承股份制包合同及责任指标第十一条、项目股份制承包合同是明确项目与工程四部责、权、利关系,规定项目承包班子在项目施工期
12、间的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要求的纲领性文件。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工程四部与承包人代表签订股份制承包合同。因特殊原因致使合同的内容不完整时,可在相关内容确定后签订补充条款。第十三条、股份制承包合同经工程四部总经理和股份制承包人代表签字后生效。第十四条、项目开工前须合理确定项目承包各项指标,并在项目股份制承包合同中明确,作为项目考核与兑现的依据。第十五条、项目承包责任指标主要包括:上交管理费、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环保、C1形象、结算及收款等方面的内容。第十六条、工程质量指标1、基本要求:所有类型的工程必须确保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工程整体质量评定达到AAA等级。若业主对工程质量有特殊要
13、求,也应在股份制承包合同中明确;2、奖罚规定:承包四部鼓励承包人代表质量创优,如所承包的工程获取华山杯、长安杯,奖励额度按集团公司规定的2倍执行;获取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管理费下浮15个百分点;获取鲁班奖管理费下浮两个百分点。和发包方的合同中如有优质优价、奖励条款,其优质优价、奖励部分冲抵管理费下浮额度。获得奖项的项目,上交管理费下浮以后,不再执行承包四部相应的奖励文件。如不能达到AAA质量标准,管理费上浮一个百分点。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指标1、基本要求:必须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严格控制工伤频率,保持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2、奖罚规定: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处罚承包人承包押金的5%;发生一起重伤、死亡事
14、故,除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处罚承包押金20%o第十八条、工期进度指标1、基本要求:必须确保工程四部与业主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期目标的实现,同时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期,提高企业信誉,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2、工期指标按工程量和形象进度进行考核,当工程整体形象进度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规定要求时,经工程四部研究后,可以终止承包协议。第十九条、文明施工1、基本要求: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创建文明施工工地;2、股份制承包人代表达不到现场创建文明工地指标的,应上浮管理费零点五个百分点。第二十条、上交管理费指标上缴管理费指标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经测算后提出指标要求,承包人代表认可。
15、一般情况下,承包人代表自行经营承揽的工程项目,管理费标准不低于3.5%,由工程部负责经营承揽的项目,管理费标准不低于4.5%。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工程部班子会讨论决定。1、基本要求:项目承包基数确定后,股份制承包人团队应努力完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包责任指标;2、劳保由集团公司收取,不计入承包人的收益;3、项目完工,并与业主办理工程结算后,办理项目内部承包结算,扣除规定比例上交款后作为项目承包收入。第二十一条、工程款收取:股份制承包人代表是负责收取项目施工工程款项的直接责任者,并办理工程结算。第四章股份制承包风险抵押制度第二十二条、项目股份制承包实行风险抵押承包。风险抵押金原则上应一次性缴清。第二十三条、风险抵押金的标准:1、承包范围合同额在40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风险抵押金为承包范围合同额的0.6%;2、承包范围合同额在20000-40000万元之间的工程项目,风险抵押金为承包范围合同额的0.8%;3、承包范围合同额在20000-10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风险抵押金为承包范围合同额的1%;4、承包范围合同额在IOOOO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风险抵押金为承包范围合同额的1%;第二十四条、风险抵押金的管理:1、项目临时借用工程部资金周转,在风险抵押金以内的,不计算资金占用成本(利息)。2、项目发生亏损(包括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