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质监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的调查和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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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质监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的调查和思考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质监系统将转变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一、质监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一)规章制度上待建立。全省质监系统纪检监察在制度上尚未建立适应“三转”新要求的具体工作制度,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落实“三转”尚未有明确具体可操作性的意见,一些县区质监局纪检监察机构一切照旧,提不出符合“三转”要求的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制度。(二)方式方法上仍滞后。纪检监察工作局限于通过抓检查、抓作风等手段来切入,信息获取渠道很狭窄,缺乏更科学有效的方式来强化监管效
2、果。在执纪监督方面因受传统惯性思维束缚,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中,有可能满足于老一套,不主动接受新鲜事物,不愿与时俱进,习惯传统手段,遇事时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够用,难以找准切入点,难以创新方法,难以取得应有的效果。(S)角色定位上未适应。质监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在职能上未能适应“三转”新要求,表现为主业思维不够明晰,定位模糊,种别人的田,荒自己的地;运动员和裁判员角色串位、越位、错位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基层质监部门,人少事多,纪检组长除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业务以外,基本上都还承担着繁重的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业务工作。长期以来形成的惯性思维,导
3、致大部分纪检组长主业意识不强,还未真正适应“三转”的要求,没有把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四)思想认识上欠成熟。基层质监部门组织落实“三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理念滞后,定位不够明确,表现在口号引领多,原则性要求多、操作性措施少,没有把“三转”新要求贯彻到工作谋划、部署安排上来。特别是基层部门人少事多,任务繁重,党组往往希望纪检监察干部多挑重担,所以,一时也难以转过弯,有可能在一些改革环节上存在与上级的要求难以一致的现象。(五)业务素质上存差距。“打铁还需自身硬”,“三转”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但目前,质监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三转”中,在自身素质上与适应“三转”要求还
4、有较大差距,履职能力亟待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财务、审计、金融、计算机等专业的较少,且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制约业务能力提升,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监督检查、办案工作的需要。二、质监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的建议和措施一是聚焦中心,力促职能转变。转职能,就是纪检监察机构要根据党章、党内法规,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要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工作,突出我们的主业,全面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的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质监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必须解决回归主责主业的问题。要明确职能定位,强化执纪监督和
5、问责追究,集中力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要聚焦中心执好纪,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健全机制问好责,督促责任主体履职尽责;要坚守底线把好关,盯紧执纪监督的关键环节。要努力克服监督步调难把握、监督位置难摆正的困难,牢记纪检监察职责,逐步理清局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将主要精力向履职监督上倾斜,立足纪检监察本职工作,对全局的重点项目、经费使用等实施全程监督,加强对干部职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管好该管的,归还不该管的,种好责任田,医好越位症,逐步退出业务工作。二是创新思维,引导方式转变。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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