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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农村社会主要矛盾纠纷的调查与思考为准确掌握当前全县农村社会主要矛盾纠纷,积极寻求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近期,我县组织专班对全县农村社会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查和分析,提出了相关建议。现报告如下:一、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基本现状这次排查活动中,我们重点调查了40个村,其中10个城郊村、20个一般村、10个边远村,共排查大小矛盾纠纷423件,其主要分布特点是:从地域看,分三种类型:城郊村(社区)。城郊村(社区)地处城区、建制镇周边或重大项目所在地,工业化、城镇化特征明显。村集体有固定收入。村(居)民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小,主要从事二三产业,大多就地就近就业。土地征用、拆迁、占地等方
2、面矛盾纠纷比较突出。般村。这类村绝大多数属于传统意义的行政村,在地理位置上介于城郊村与边远村之间。村集体没有固定收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农民收入主要以劳务经济和传统种养业为主。矛盾纠纷多与林、地、水面产权及政策落实有关。边远村。这类村多分布在山区丘陵,远离城区和集镇,信息相对闭塞,民风比较纯朴。部分村集体依托资源,有一定收入。矛盾纠纷多以婚姻家庭、邻里、土地等矛盾纠纷为主。二、矛盾纠纷的主要特点一是纠纷主体日趋多元。以往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主体一般是村(居)民、邻里之间。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纠纷的主体出现了村民与村干部、村民与非公经济组织、村民与政府及职能部门等。往往是几种类型的纠纷交叉在一起,
3、或由一种纠纷引发出其它纠纷,纠纷的主体日益多元。二是涉及领域日趋宽泛。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类型呈现多样化。从矛盾纠纷的法律性质来看,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由过去单一的民事纠纷发展为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涉法涉诉纠纷并存的多种形式。三是调处难度趋大。由于目前农村分户经营,单独生产,群体性活动少、流动人员多,集体制约和监督力相对降低,传统的行政干预已难以奏效。同时,极少数群众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甚至过于片面化,给调处化解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甚至有些群众与调解民警有抵触情绪。三、农村矛盾纠纷产生原因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大多是人民内部矛盾,尽管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千头万绪,但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4、基层组织弱化。基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但从目前情况看,一是由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生产方式的改变,群众对基层组织的依赖性减弱。二是一些村队还面临人多、地少、基础差等问题,一方面给当地维稳工作制造了很大压力,另一方面由于村“两委”班子和服务群众比例悬殊,造成村队管理服务水平难以提升。三是一部分村队干部对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致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基层无法深入有效开展起来,对一些民事纠纷不能及时调解,对各类信息不能及时掌握,农村防范力量得不到发挥,农村治安隐患日益增多。干部与群众关系不和。不可否认,当前农村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是农民发家致富奔小康路上的领路人。但由于村队财
5、务收支状况、各类补贴标准、农村低保等,公开、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的现象。群众素质有待提升。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全面深入,居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和法律素质有所提高,但是在农村,大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法律学习的大环境,不懂合法维权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扭转。一旦产生社会矛盾纠纷,当事人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不管对错、固执己见,很难进行沟通,对如何解决纠纷,没有正确的认识,尤其是如何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没有专门的知识。对于纠纷的解决大部分人主要是用传统的方式,对法律程序解决纠纷不懂,造成化解工作僵持不下。调解机制不够完善。做好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是基础,是关键。首先是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机
6、制不健全,矛盾排查化解没有持续开展,工作不彻底、不全面;其次是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不健全,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缺乏沟通协调,矛盾化解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工作效果不显。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排查工作,推进预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作用,及时掌握情况,切实做到矛盾纠纷苗头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实行定期排查。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以及“两会”等重要活动前夕上访人员等重点人员及重点部位等实行重点排查。始终把排查矛盾纠纷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健全干部走访群众工作制度,开展专题调研走访等方式,特别是加强对矛盾纠纷突出的重点地区进行走访,对群众反映的困
7、难和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归类、分析,及时掌握和发现不稳定苗头和不安定因素,重点做好理顺群众情绪、消除群众怨气的工作,最大程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可否认,现在的村组调解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准或者是不懂,导致调解纠纷时无法可依,无说服力,开展不了调解工作。也有些调解员,虽懂法律法规,但是没有调解方法和技巧,从而不能达到调解目的。所以可以定期对村治保主任、调解主任统一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强化责任,增强其调解策略的能力,使基层调解员随时能掌握新的法律法规,提升自身调解能力和技巧,提高调处纠纷的法律素质。同时,针对也行行政村队人口多,村干部少的特点,采取配
8、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或采取拆分行政村队的做法,提高基层维稳能力和村干部服务水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当前的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的矛盾大多是涉法问题,有许多问题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只要矛盾双方都能依法办事是可以避免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素质,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的有效措施,是减少矛盾纠纷的前提。针对矛盾纠纷多,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村队,按照“防重于治”的原则,深入群众、深入校园,特别要注重加强中小学生的教育,从小从早抓起,利用开展法制宣传、张贴宣传标语、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把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行动结合起来,使群众知法、懂法
9、、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处置机制。首先,建立完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要积极争取州、县两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在乡镇、村队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明确各级职责,确定各级责权,形成党委、政府牵头,全社会齐抓共管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的良好局面。其次,制定和完善应急工作预案。认真研究,全面分析,根据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事件特点,制定重大群体性事件、恐怖事件、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严重暴力犯罪等应急预案,明确处置可能发生的事件(事故)的处置原则、处置力量、职责任务、方法措施和处置的基本程序,对处置过程实施全方位的程序化管理,使之有章可循。总之,群众工作是信访工作的生命线,做好群众工作首先要从调解做起,化解来自群众之间的各类矛盾,从而“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农村需要富强,农村富裕首先要保持稳定,农村稳定了才能保持经济的发展,我们要在上级党委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群策群力,打好矛盾纠纷化解的基本功,为辖区社会稳定、繁荣与富强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