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劳务派遣人员,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给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用工人员。本办法所称的灵活用工人员,是指除劳务派遣人员外,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互联网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劳动力市场等渠道雇佣的临
2、时提供劳务服务的其他人员。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并依法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员数量。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不得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从事危险岗位工作,确有需要的,应当在经验丰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煤矿企业井下作业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
3、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明确其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享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权益参照劳务派遣人员予以保障。第八条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第九条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应当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
4、用工的,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职责以及具体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灵活用工人员的,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涉及实习学生的,还应当与实习学生委派单位、学生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劳动安全防护条件和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合同、实习协议应当载明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等事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劳务合同前,应当对拟用工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涉及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特殊岗位的,还应当审核技能职业资格
5、证书等信息。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或灵活用工人员的,应当对其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I。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I,保证其具备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加工、制造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6、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身心状况和行为习惯,对行为异常人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进行通报。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佩戴使用。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劳务派遣协议,向生产经营单位派遣符合岗位要求
7、的劳务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保险费。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视情形为灵活用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应当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省 生产经营 单位 劳务 派遣 人员 灵活 用工 安全管理 办法 全文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