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速公路设施命名指南(试行)》全文及解读.docx
《《江西省高速公路设施命名指南(试行)》全文及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西省高速公路设施命名指南(试行)》全文及解读.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江西省高速公路设施命名指南(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桥梁、隧道命名,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基本原则1 .名称含义应文明、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2 .名称应明确、易懂、简洁且符合现代汉语语言文字使用规范,不使用生僻字、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名称。3 .命名应充分体现地方历史、文化、地理和产业特征。4 .命名过程应尊重当地政府和群众意愿。5 .收费站、服务区、桥梁、隧道名称字数原则上控制在4个字以内(不包含收费站、服务区、桥梁、隧道等字样)。二、收费站1设区市主城区主要出入口收费站,优先使用设区市行政区名加方位名称;设区市主城区其他收费站原则使用市辖区名加方位名称,也可使用
2、市辖区乡镇名称。6 .县级城区收费站原则使用县级行政区名加方位名7 .县级城区外收费站,原则使用乡镇名称。一镇多站原则上由乡镇名称加方位名称,并由建设单位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同意。8 .主要为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或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服务的收费站,原则上使用景区名称;一区多站的可采用景区名称加方位名称。9 .主要为重要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交通枢纽(机场、高铁站、港口码头、物流园)服务的收费站,原则使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交通枢纽(机场、高铁站、港口码头、物流园)名称。10 收费站所在地有特殊历史文化底蕴符号的可使用符号名称。11 原则上不使用两个及以上地名组合命名(有重名
3、或产生歧义的例外)。12 全省收费站不重名。三、服务区1 .复合型服务区、中心服务区优先使用所在地设区市行政区名称、5A级景区名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称或所在地的特殊历史文化底蕴符号名称,必要时可加方位名称。2 .普通服务区原则使用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名称、4A级及以上景区名称、省级自然保护区名称或有特殊意义的名称,必要时可加方位名称;也可使用乡镇名称。3 .建造主题突出、特色经营的服务区,可选用附加体现建造主题、特色经营的名称。4 .全省服务区不重名。四、桥梁1.斜拉桥、悬索桥优先使用所跨江河湖泊名称、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名称、5A级景区名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称、特殊历史文化底蕴符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西省高速公路设施命名指南试行 江西省 高速公路 设施 命名 指南 试行 全文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