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第二次修正).docx
《《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第二次修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第二次修正).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06年3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5年11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证国境口岸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2、本规定适用于对在国境口岸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为出入境交通工具提供食品、饮用水服务的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第三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主管海关负责本辖区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海关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卫生许可管理。海关对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实行风险分析和分级管理。第五条主管海关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对国境口岸食品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尚未制定国家标准的,可以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卫生监督管理。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管理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扩建、改建时应当接受其所在地海关的卫生监督。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
3、事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第八条申请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卫生条件:(一)具备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卫生环境、卫生设施及设备;(二)餐饮业应当制定符合餐饮加工、经营过程卫生安全要求的操作规范以及保证所加工、经营餐饮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三)具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四)从业人员未患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传染病;(五)从业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相适应的食品卫生安全常识。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时,须向海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4、二)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三)生产原料组成成份、生产设备资料、卫生设施和产品包装材料说明;(四)食品生产单位提交生产用水卫生检验报告;(五)产品卫生标准、产品标识,生产产品的卫生检验结果以及安全卫生控制措施。第十条主管海关按规定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对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规范的,应当当场或者在受理后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主管海关受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进行现场卫生许可考核及量化评分。主管海关根据材料审核
5、、现场考核及评分的结果,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或者送达卫生许可证件。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期满前30日内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第十一条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变更生产经营项目、变更法人、变更单位名称、迁移厂址、改建、扩建、新建项目时,应当向作出卫生许可决定的海关申报。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停业时,应当到作出卫生许可决定的海关办理注销手续,缴销卫生许可证。第十三条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向异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供食品及
6、食品用产品时,可到该地的海关备案。第三章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第十四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第十五条海关负责监督、指导和协助本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从业人员应当具备食品卫生常识和食品法律、法规知识。第四章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查阅卫生许可证。向出入境交通工具提供食品的单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境 口岸 食品卫生 监督管理 规定 2018 29 海关总署 240 号令 第二次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