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生命”行动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生命”行动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县校食品安全守护生命行动方案(20232024年)为认真贯彻“四个最严”方针,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压实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当前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彻底净化校园食品安全环境,切实规范校园食品经营秩序,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持续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到2024年底,切实建立起由地方政府主导的部门之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常态化机制;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各校园食品安全管
2、理水平大幅提升,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和前端设备在线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IOO%;学校食堂抽检覆盖率达到100%;涉嫌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主要措施及任务分工(一)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科学防控安全风险。指导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6S”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
3、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3)要求改善硬件设施、优化场所布局、推行色标管理、规范物品存放、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素养。制定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并督促所属员工严格落实。强化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从业人员全部注册并使用“X食考核APP”进行自我学习和考核。(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教体局、市场监管局负责)2 .切实落实自查自评。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评义务,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利用食品安全定期自查自评表每周至少
4、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做好相关记录,建档留存,并根据要求公示自查自评结果。(县教体局、市场监管局负责)3 .严格查验进货原料。监督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倡导建立原料供应基地、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县教体局、市场监管局负责)4 .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指导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3)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食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
5、。(县教体局、市场监管局负责)5 .进一步提升校外供餐单位“明厨亮灶”水平。积极推进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强化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和社会公开食品加工制作情况,主动接受公众监督。2023年底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前端设备在线率达到IO0%的目标(以“舌尖安全网”接入数据为准)。(县教体局、市场监管局负责)(二)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6 .查找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校园食品安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责任明确、操作性强的防控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堂托管单位的监管力度和学校食品安全
6、的检查考评力度,并下达书面整改落实清单。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迅速采取整改措施,托管单位及时复核整改效果。(县教体局负责)7 建立学校食堂陪餐制度。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要按照XX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学校食堂陪餐制度的通知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确定陪餐人员范围及频次,明确陪餐要求,做好陪餐记录。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每季度至少到辖区不同学校陪餐一次;县教体局、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到不同乡镇学校陪餐一次。(各乡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教体局、市场监管局负责)8 .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者、供餐
7、单位管理。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严格遴选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县教体局负责)(三)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9,实行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查处校内(外)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食堂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坚持广泛覆盖、监检结合、三级联动原则,2023年学校食堂抽
8、检覆盖率达到80%,2023年达到90%,2024年达到IO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10 .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负责)(四)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1 .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相关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受益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比例。健全并落实大宗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等制度,确保供餐质量安全和营养水平。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县
9、教体局、市场监管局负责)(五)进一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12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在全县范围内选择部分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针对食堂主要加工用食材、原料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对学生营养餐食物营养成分的监测。了解学校食堂食品中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变化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掌握学校学生营养摄入及营养健康状况。(县卫健委、教体局负责)13 .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行为,加强食源性疾病信息通报。(县卫健委负责)(六)将“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生命行动”
10、纳入县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14 .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生命行动二督促有关成员单位做好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的重大事件、恶性案件处置工作。(县民政局负责)(七)加强宣传和培训,促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15 .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全部安装并使用“X食考核APP”定期进行培训考核,2023年底安装使用率达到1
11、00%。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县教体局、卫建委、市场监管局负责)16 .促进社会共治。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具备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开展食品经营安全透明监管阳光执法,主动曝光执法行动全过程,接受公众监督。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协作,健全完善部门联查联动、联合执法机制。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县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卫健委、民政局负责)(A)普及食品
12、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17 .采取营养健康干预措施。创建学校健康食堂。强化各级各类营养人才的专业教育和培养,着重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指导学校优化膳食结构,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采取措施减油、减盐、减糖。引导有条件的学校食堂配备专(兼)职营养师,进行合理膳食和科学配餐指导。(县教体局、卫健委负责)18 .加强文明用餐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督促指导学校突出抓好校园餐桌节约的教育管理,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校园风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开展“光盘行动”,切实强化学生节俭意识和节约习惯,坚决
13、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实行分餐制。(县教体局负责)三、时间安排(一)严密部署。2023年9月25日前,各部门要依据XX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生命”行动方案(20232024年),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部门本地区情况的“守护生命”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在本辖区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生命”行动。(二)宣传动员。2023年9月底前,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不同平台,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生命”行动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主动引导、广泛动员广大师生和家长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生命”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S)整治规范。2024年1
14、0月底前完成。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对相关主体开展全方位督促检查,要做到不漏一家,不落一户,不留死角。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置。2023年、2023年12月8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四)总结提高。2024年12月底前,各部门要汇总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发现的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对取得的工作成果持续保持、加强巩固。要将整治工作总结于2024年12月8日前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生命”行动是落实XX县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先进制
15、造业开发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对“守护生命”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同时,要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协作,健全联动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升监管合力。(二)认真组织,务求实效。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守护生命”行动。要认真贯彻“四个最严”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用铁的标准抓校园食品安全,用铁的手腕整治风险隐患,用铁的心肠进行处罚问责,用铁的办法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要加强对“守护生命”行动工作的督导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线索要追根溯源,紧盯不放,一查到底。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问题和案件线索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相关部门彻底追查。对行动中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情况不报告、案件不查清及工作不配合、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守护生命”行动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底对各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我县原有政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