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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赫章县年产200万个纸箱项目 建 设单位(盖章):赫章县鑫盛包装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赫章县年产200万个纸箱项目项目代码2103-520527-04-01 -57053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赫章县野马川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A3厂房地理坐标(104度以分25.71秒,丝度 区分4.44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纸和纸板容器制 造(C2231)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38 纸制品制造223*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 口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q首次申报项目
2、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赫章县发展和改 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83.83环保投资(万元)10.71环保投资占比(%)12.78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 口是用地(用海) 面积(m2)131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赫章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黔经信园区2011 5 号),项目所在野马川工业园区属于规划中包含的三个园区 之一。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赫章县产业园区于2012年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取 得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赫章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黔环函
3、【2012】245号)根据关于 赫章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 意见要求,园区管委会积极开展规划影响跟踪评价,编制赫 章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2017年 12月1日通过专家论证,并于2017年取得批复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赫章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建议的函(黔环函【2017】63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赫章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总体规划,野马川园区将形成“两轴、一心;一带、 多功能区”的功能结构。两轴:园区大道(悦和街)镇区产业发展轴和十九号路 传统商业轴。一心:位于两轴交汇处的镇区公共中心。集
4、行政管理、 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保健、商业金融、集贸市场和广 场等功能为一体,服务于全镇及周边地区,形成镇区的商业 中心和人气中心。一带:永利河滨河生态景观带。多功能区:特色食品加工区、药品加工区、酒类、饮料 生产加工区、特色农业观光园区、特色农产品展示贸易、物 流园区、园区社区和小城镇建设及生活服务区。项目所在野马川工业园区属于西南地区特色轻工业园 区。以农特产品加工为主、集农业观光与物流商贸等功能于 一体,与城镇建设相协调的产业园区。本项目主要生产包装 纸箱,为农产品配套包装,行业类别符合园区规划要求。项 目租用园区已建成标准厂房进行生产加工,用地符合园区规 划。2、项目与赫章县产业园
5、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赫章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 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建议的函对园区入驻企业提出要求及 符合性如下:(1)严格实施项目环境准入要求。项目为农产品配套包 装,符合野马川特色轻工业园区的定位。(2)加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步伐。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野马川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产生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对环境影响较 小;噪声经厂房及厂区衰减之后,可达标排放;产生的固体 废物经过妥善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污染防治设 施符合规划要求。(3)严格保护生态空间。项目租用园区标准厂房,基本 不对外
6、环境排放污染物,不会对生态空间造成明显影响。此外项目不排放涉及行业总量管控的污染物,项目不涉 及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风险物质。符合园区 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 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2019年本),项本项目不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鼓励 类,可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 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 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 底线
7、、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 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 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1)生态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 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 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O2018年,贵州省划定了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 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 16号),“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区分为5大类,共 14个片区: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包含
8、3个生态保护 红线片区:武陵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月亮山 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和大娄山一赤水河水源涵养 片区;水土保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 片区:南、北盘江一红水河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 区、乌江中下游水土保持片区和沅江一柳江流域水土保持与 水土流失控制片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 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片 区、南盘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石漠化控制片区和赤水河 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片区;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 红线,包含2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沅江上游一黔南水土流失 控制片区和芙蓉江小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控制片区;
9、石 漠化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乌蒙山 一北盘江流域石漠化控制片区、红水河流域石漠化控制与水 土保持片区和乌江中上游石漠化控制片区。经实地勘察,项目周边未发现保护物种和珍稀濒危物种。 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 特殊和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查阅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项目用地不涉及风景名胜 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983095-2012)及其2018修改单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符合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地表水
10、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水体标准。本 项目运营期厂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区污水管 网最后进入野马川污水处理厂;厂内加强通风换气,印刷过 程挥发出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的方式处理后 经排风管引入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达标排放;厂界噪 声经降噪处理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木项目建设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的。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包装纸箱的生产,在生产过程中 会消耗一定量的电能和生活用水,本项目生活用水由当地供 水管网供给,用水量较小,用水不会达到区域水资源利用上 线;项目用电由当地电网接入,不会达到电力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资源利
11、用上线。4)与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 相符性分析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 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环通(2018) 303 号),我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严格空间管制、总量 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建立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绿色通道类(绿 线)、从严审查类(黄线)、禁止审批类(红线)等三大清 单管理制度。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从严审查(黄线) 和绿色通道类(绿线)清单中的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29 纸制品制造,属于绿色通道类(绿线)项目。同时,项目选 址、平面布置、生态保护红线等均符合环保要求。因此,本 项目的建设符合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
12、管理办法(试 行)。3、项目与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 方案的通知(毕府发(2020)12号)的符合性分析。(1)全面实施分区管控全市共划定141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 护单元88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6.48% ,主要包括生态保护 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 点管控单元40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 19% ,主要包括经济 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13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9.33% ,主要包括优 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
13、进行优 化。(2)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对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类制定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 水环境及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 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 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 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 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 变用地性质。重点管控单元。包括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区),人口 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根据单 元内
14、的水、大气、土壤和生态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目标要求, 坚持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应优化空间布局,加 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 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 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一般管控单元。包括除优先保护类和重点管控类之外 的其他区域,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以生态环 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 管控相关要求。对照“毕节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属于重点 管控单元,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印刷过程 挥发出的有机废气、噪声和废水,有机废
15、气经集气罩收集通 过活性炭吸附收集处理后经排风管引入15m高排气筒达标排 放,噪音经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及厂界距离衰减后达标排放,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进入野马 川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能够达 标排放,经对照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 方案的通知(毕府发(2020) 12号),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 分区重点管控单元要求。4、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赫章县野马川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A3厂房, 项目位于园区内,租用园区已建成标准厂房进行生产加工, 根据园区规划可知项目类型及所用地块均符合规划要求。本 项目周边50O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 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项目营运期废水、 噪声、废气等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所在地,水、电、 交通等基础设施已建设完成并正常使用,满足场址选择“三 通一平”的要求。综上项目选址基本合理。5、项目总平面布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租用园区已建成标准厂房进行生产加工,大门设 置在厂区南侧,与园区道路连接,原料库位于厂区西侧,办 公区位于厂区北侧,生产车间位于东侧及东南侧,项目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为东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