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集中控制集中电源系统蓄电池持续供电时间选择问题.docx
《非集中控制集中电源系统蓄电池持续供电时间选择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非集中控制集中电源系统蓄电池持续供电时间选择问题.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1、首先看一下,集中控制的系统非火灾状态下的控制逻辑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下简称标准)关于“集中电源集中控制的系统”蓄电池持续供电时间选择有个的概念,即“火灾状态持续供电时间+非火灾状态持续供电时间”。其非火灾状态下停市电的控制标准要求如下:3.6.6在非火灾状态下,系统主电源断电后,系统的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连锁控制其配接的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灯具持续应急点亮时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且不应超过0.5h;2系统主电源恢复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连锁其配接灯具的
2、光源恢复原工作状态;灯具持续点亮时间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时间,且系统主电源仍未恢复供电时,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连锁其配接灯具的光源熄灭。条文说明:3.6.6本条规定了非火灾状态下,系统的主电源断电后系统的控制逻辑和时序要求。为保证灯具的蓄电池电源在系统主电源断电后突发火灾时仍能满足相应的持续应急工作时间要求,综合考虑了系统主电源断电后应急处置的时间需求,对系统灯具持续应急点亮的时间做出相应的限制。从条文及其条文说明能很清楚地理解标准的逻辑和良苦用心:即非火灾状态下停电时,集中电源监测失电信号后,应点亮应急灯供人员临时使用,不至于一下子造成恐慌。这个持续时间t2按设计指定值且不能大于30mi
3、n0若达到了设计指定值还没有恢复市电,那也得熄灭应急灯。因为不能再耗用蓄电池容量了,不然突发火灾,蓄电池就再难以满足火灾的持续时间t1o火灾持续时间可是标准的强条。这套逻辑很严丝合缝,那我们再看非集中控制。2、非集中控制的系统非火灾状态下的控制逻辑。标准规定如下3.7.1非火灾状态下,系统的正常工作模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保持主电源为灯具供电;2 系统内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保持熄灭状态;3 系统内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保持节电点亮状态。3.7.2在非火灾状态下,非持续型照明灯在主电供电时可由人体感应、声控感应等方式感应点亮。条文说明:3.7.2非火灾状态且保证主电源供电的前提下,基于资源共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集中控制 集中 电源 系统 蓄电池 持续 供电 时间 选择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