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材料类医疗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docx
《纳米材料类医疗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纳米材料类医疗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纳米材料类医疗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一、目的为指导纳米材料类医疗产品的管理属性和管理类别判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关于药械组合产品注册有关事宜的通告等制定本指导原则。二、范围(一)本指导原则中的纳米材料类医疗产品指含有纳米材料,且含有纳米材料的组件或部分直接或间接接触人体,以医疗为目的的产品。注1:纳米材料,指任一外部维度、内部或表面结构处于纳米尺度的材料,见GB/T39855-2023纳米产品的定义、分类与命名。注2:纳米尺度,指处于Inm至IOOnm之间的尺寸范围,见GB/T39855-2023纳米产品的定义、分类与命名。注3:如医疗产品含有
2、纳米材料,但含有纳米材料的组件或部分不与患者直接或间接接触,则其分类不适用于本指导原则,如混入纳米纤维素材料制备的医用转运车轮胎,不与患者直接或间接接触,因此医用转运车的分类不适用于本指导原则。注4:由于降解或磨损,不含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仍有出现纳米材料暴露的可能性,虽然在这类产品的风险评估中应重点考虑此问题,但是此种情形不适用于本指导原则。(二)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含纳米材料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三、管理属性界定纳米材料类医疗产品的管理属性应当依据产品预期用途、作用机制等综合判定。(一)产品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医疗器械的定义,则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例如:1.产品为纳米微球:(I)如仅用于
3、载药,且出厂尚未预载药物,使用时需由医生在临床机构中将药物载入后使用,则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2)如仅用于载药,且出厂已预载药物,可在临床直接使用,则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3)如既具有医疗器械用途(例如作为血管栓塞微球),又在出厂时已预载药物,则按照药械组合产品管理。通常根据产品的首要作用方式判定为以药品作用为主或以医疗器械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4)如产品仅作为血管栓塞微球发挥作用,用于控制动脉瘤、某些肿瘤动静脉畸形引起的血管出血或用于血管系统的动脉和静脉栓塞,则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2.如产品仅通过纳米材料的抗菌治疗作用实现其预期用途,则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二)产品实现医疗器械用途,
4、同时含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成分时,则按照药械组合产品管理。通常根据产品的首要作用方式判定为以药品作用为主或者以医疗器械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其中:1.含纳米抗菌材料(除纳米银外)的医用敷料声称通过纳米抗菌材料(除纳米银外)实现抗菌治疗作用的医用敷料产品,应当提供非临床药效学研究和/或临床研究证实产品是否具有抗菌治疗作用。用于判定产品是否具有抗菌治疗作用的非临床药效学研究和/或临床研究及评判标准可参考药品研发相关的非临床和临床技术指导原则。(1)如非临床药效学研究和/或临床研究证实产品具有明确的抗菌治疗作用,其中,主要通过抗菌治疗作用实现其预期用途的产品判定为以药品为主的药械组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纳米 材料 医疗 产品 分类 界定 指导 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