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
《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支持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促进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升级,打通粮食物流通道,完善应急供应体系而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资金主要支持:仓库维修改造、智能化升级、应急供应粮食仓府设施维修改造以及其他打通粮食物流通道、完善应急供应体系工作。第三条专项资金
2、的管理遵循依法设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的原则。第二章资金申报和管理第四条中央财政原则上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按核定投资规模的40%给予补助,应急供应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按核定投资规模的30%给予补助;地方财政按照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制定的专项实施方案或下达的资金拨付通知中明确的资金配套要求进行资金匹配,不足部分企业自筹。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实行属地原则,省级项目由省级财政匹配,市、县项目由市、县匹配,项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条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由有关省级单位负责申报和组织实施;市县项目由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提出申请并逐级上报。省粮食局负责组织评审,评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 危仓老库 维修 专项资金 管理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