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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协议书通用10篇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协议书(篇1)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租户在租期中的安全责任,本着双方能够顺利的履行合约,现与租户签订如 下协议:1、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内的水电设施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设备,使用 煤气炉等明火设备需在屋外进行并告知甲方,由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2、乙方在租期内在租住房屋内需时刻注意防火,防盗,放触电,不做危及 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身为监护人的乙方人员有义务对其被监护人履行监护责 任,应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乙方在租期内由于自身疏忽而导致本人或 其被监护人的人身造成伤害的,甲方不负责任。3、乙方在
2、租期内有保管好自己所租房屋内财产安全的责任,如发生遗失, 损坏的,甲方不负责任。4、乙方必须文明租住,依法租住,不得在所租房屋内存放政府禁止存放的 危险品和违法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甲方如询问乙方在租住房屋内所存 放可疑物品或从事可疑活动时,乙方需如实作答,如有所隐瞒而被公安机关查处 的,甲方不负责任。5、乙方需保证所租房屋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6、如乙方在安全方面的实际行动损害到甲方的权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双方要诚信守法,共同遵守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
3、月曰年 月曰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协议书(篇2)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院落及房屋无偿给乙方使用事 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以下简称院落)无偿提供给乙方做生活及管理用房使用。乙方不缴纳房租,甲方不支付管理费。二、使用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院落综合开发或另有他用时止。 如有上述情况,甲方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在规定的30日内无条件搬离。三、乙方在使用期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供热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四、乙方在住期间,需加强对院落的安全管理,要确保院落范围内建筑物及 建筑结构的完整无损,保证院落范围内的财物不得丢失、损坏。五、乙方在使用期内,必须做好院落
4、范围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及时清扫大院 尘土、积雪,不准将垃圾杂物堆放在大院内。六、乙方不得随便扩大使用面积,也无权将院落范围内的房屋,转租他人或 供他人借住,不得擅自占用大院内的地方堆放杂物或用做其它。七、乙方要保证院落对外日常开放,不得经常关闭大门,同时对进入院落参 观人员要进行监管,避免造成损毁房舍门窗等,一经出现此类情况,甲方要追究 乙方责任。八、乙方应做好院落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安全、消防等工作,如发 生任何安全事故及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九、乙方在使用期内如违反上述职责,一经查实,甲方有权随时收回院落, 并终止协议。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
5、: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协议书(篇3)甲方:乙方:为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规定,由双方共同 遵守以下协议。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甲方提供位于的房屋给乙方,乙方为该房屋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 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1、乙方在租房期间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消 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列等有关规定,不得在租用房屋内从事 黄、赌、毒和任何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保证租用房屋财产安全和 乙方雇佣员工的生命安全。2、乙方必须保证租用房屋期间安全用电,经营场所(包括内设库区
6、)内要有 安全通道,严禁使用明火,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 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制度、组建 消防安全小组、应急小组,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3、乙方应实行防火、防盗、安全值班责任制,确定本部门安全责任人;4、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 乙方照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 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5、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法律规定的其 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6、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承租房屋及属 于甲
7、方所有的物品。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等仪表及其他 管线,不得私自装修、装饰承租房屋。甲方同意迁移、装修装饰的,乙方应当严 格遵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及要求实施迁移、装修装饰活动。8、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 产安全造成危害,如因乙方的不当行为造成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完全承担相应 的责任。9、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 全隐患的设施。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造成事故或第三方损害的,由乙 方负完全责任。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委
8、托代理人:电话:签订日期:年月_ 日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电话:年月日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协议书(篇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要据中华人民共各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和浙江省消防条修,为确保乙方以承包、租赁或者甲方委托乙方 经营、管理等形式使用的房屋、场地和处所(以下简称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 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出租房屋所处位置:二、出租房屋用途、经营项目:三、甲方责任:1、出租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主办)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2、出租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3、履行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
9、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消 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四、乙方责任:1、对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屋内的生产、经营 活动消防安全负责。2、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出租房屋用于公寓楼(出 租)、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公 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3、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出租房屋及其周边消防疏散门、 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或锁闭,必须保持畅 通。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4、全
10、面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档案台帐和防火检查记录,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做到责任到人。同时要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全”。5、出租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和私拉 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负荷相匹配, 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等。6、做为库房使用的出租房屋,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严禁 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7、禁止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 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
11、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8、出租房屋内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乙方因特殊情 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用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甲方单位的用火管 理制度向甲方申请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由甲方确认无火灾、爆炸危 险并出具“动火证”后,乙方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 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房屋附近严禁动用明火、烧烤及焚烧杂草 要、树叶、废旧物品等。9、出租房屋的消防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始终保持完整、好用、 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遮挡或挪作它用,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购置或维修。10、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维修、更换的费用。消防器材要适用场所、
12、 数量足够、摆放合理、专人保管、定期检测。11、对出租房屋进行改造或装修时,必须经甲方同意。由甲方报公安消防部 门审批后方可施工,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部门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1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建筑结构。未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不得 擅自搭建临时房屋,已经批准搭建的临时房屋使用到期后必须折除。13、服从公安消防部门和甲方及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14、公众娱乐场所必须参加火灾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五、违约责任:1、若违反本协议书发生火灾发生火灾事故或引发火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经济赔
13、偿。2、若因乙方管理不严,违反消防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引 起火灾事故,应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3、若乙方拒不执行消防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及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具备承租 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陷患的,且不能按要求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终止 与乙方的出租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经济赔偿责任。4、若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建筑结 构等以及超范围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出租合同,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由 于违约造成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六、其它条款1、一但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补救。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
14、乙双方各持一份。七、国家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有新的规定时,双方须及时签定补协议或重新 签定。八、本协议书自一年月口至一年月一日有效。九、该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出租房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经济和法律效 力。甲方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年_月_日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协议书(篇5)甲方:乙方: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 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1 .及时传达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
15、和其他要求;2 .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3 .甲方负责将管理区域内的重点防范部位、安全设施(消防管线、安全出口 等)告知乙方;4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查,并 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5 .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 到与其无关的甲方工作现场。6 .甲方负责对出租区域的安全设施(消防管线)进行检查。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1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 定的规章制度和其它要求;2 .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 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 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消 防管线等。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 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4 .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 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 险性设备